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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无心之失

作者:孤怀吐明月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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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时,狱史正靠在窗户边上波澜不惊地慢慢地畷着手中浊酒,目光迷离,已有微醺之色。众人之中,独此一人饮酒自觉,且默默无声,却不知此人实属一个闷骚,兼之长期与犯法之人朝夕相处,心理扭曲,脾气自然异于常人,故有“平常不饮酒,饮酒不平常”之风评,只不过大家熟悉他的习气,从未招惹而已。此时,啬夫这一记指使,倒是给了狱史发作的理由,只见他猛然将手中之樽掷了过去,带着呼呼风声直扑那市令后脑。市令闻得不对,正欲避让,不想那樽中本是有酒,躲开了酒樽,还是被那散开的酒水洒了个半身。

    此时已是深夜,清冷酷寒,市令被酒水淋湿了衣襟,径直抖了一抖,甚为难受不适,顿时忿然,直拿目光来刺那狱史,却是不敢上前争执一二,引得诸人嗤笑不已。

    汉时市令级别已不可考,然北朝承汉晋旧制,设吏治市。《魏书?李顺附李裔传》述北魏末年杜洛周起兵定州,言道:“特无纲纪,至于市令、驿帅咸以为王,呼曰市王、驿王,乃封裔定州王。”可证其时市令大致也就相当于驿丞,连个亭长都比不上,在座诸人可谓是他与明溯级别最低。然而,由于传统社会对商业的偏见,时人心中市令甚至于还排在求盗之后,与亭卒并作一列。是以市令虽是有些职权,却也没放在众人眼中。

    那狱史却不肯罢休,上前直直就是一记老拳,口中不住叫骂:“汝一枭首陈尸之辈,商贾贩运之徒,求盗大人敬酒焉敢不饮!”汉时罪犯判处死刑后,“重者轘之,其次枭首,并陈尸三日;无市者,列于乡亭显处。”古代市场的两大主要作用便是陈尸和互市,那狱史形容得倒也恰当。

    那市令心中实在懊丧,本以为能够借机与县里显要攀上关系,没想到人家压根儿没把自己当回事儿,正待起身直接告辞,肩膀却忽地一沉,却是那明溯扶着案角立了起来。此时的明溯眼中金花爆发,面前人影重叠,脑中却是清醒得很:自己明天就要去市场卖东西,此时要是惹得这个地头蛇不开心,估不出还会发生什么事端。没听见那受惊差役日间说前次连个胡商也就一刀做了,这帮人都是混黑社会的,自己人单势薄,虽有胡魁等人罩着,却总是有那落单的时候,还是息事宁人比较安逸。

    于是,明溯便直着喉咙,歪歪扭扭地对着市令说出一番话来。“太史公尝有言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夫千乘之王,万家之侯,百室之君,尚犹患贫,而况匹夫……亲朋道义因财而失,父子情怀为利且休。”说得畅快,明溯一把便捏着市令的肩胛,凑了上前,很是认真地正视着他的眼睛,慷慨激昂地言道:“你当下是一货殖之辈,安知以后如何不能成那淮南之王……”这话说得很是鼓舞人心,但此时明溯舌头却有些大了,脑子也不甚明白事理。

    这边明溯话音未落,那边诸人已然面容骤变,“淮南王”那是什么身份,那是天下共认的反王,前朝先后三任淮南王尽数反了,此乃朝廷大忌,你明溯此时将这个举了出来,岂不是有心反了朝廷!

    啬夫、贼曹好意,重重地咳嗽了一声。那胡魁却是反应更为迅速,一个跳跃,直接冲了过来,一把便捂住了明溯的大嘴巴,免得下面又谈出什么大逆不道的言语。

    狱史却是还沉浸在那发作的淋漓畅快之中,此时脑子没有转得过来,尤自指着那市令,嘲弄地言道:“即如汝辈,亦敢比拟那淮南王……”话未说完,他自个儿也反应过来了,赶紧刹住话题,面上阴阳不定。

    旁边市令已经吓得面无人色,这话可不能接,若是落了口实,估计明天就是人头落地,性命不保。

    捅出天大祸事的明溯却是不觉自己哪里说错了。鼓励人嘛,这个事情自己见多了,每次前辈鼓励新进,不都是这个腔调?就连咱这起点,也是动辄就拿忘语大大四十多万字、霞飞双颊八十余万字才申请签约成功来鼓励众多写手么,要不然,像市令这个矮胖子,一直打压,没个人鼓励的话,最后还不就是个仆街的悲惨下场。

    至于王不王的,明溯倒没有在意,见惯了那个时代的先进体制的他,对封建皇权制度统治下的世界感冒得很,自从来到这个时代,除了一不小心订下了一门妾室,阴差阳错弄了两个女人,其他也没发现有什么值得自己流连的地方。

    明溯可以不在意,其余诸人却不能不掂量一番刚才那段话的后果。众人之中,显然贼曹最是心狠手辣,这一点手段,就连啬夫也常常暗叹不如。

    但见贼曹一个箭步冲到门边,探首四顾片刻,左右寂静清凉,惟有几棵花枝在夜风中摇曳不定。反手闭上门户,上好木楦,贼曹回头便冲着胡魁几人一记凶狠的眼神环扫了过去。那胡魁与贼曹早就狼狈为奸多时,见此眼色,心中雪亮一片,顿时长刀一摆,威风凛凛地守在了后门,侧耳旁听一番之后,对着贼曹将头摇上一摇。啬夫晃晃悠悠地转到那边醉倒几人案边,伸手一一探了过去,片刻,亦是摇了摇头。狱史更是干脆,回身拔出腰刀,便压到了市令头上。不一会儿,局势完全控制在了自己这边,倒是明溯这个正主儿,此时却是茫然不知所措,愣在当场,闲暇得很。

    贼曹与啬夫凑到一块,商议了片刻,终究没有拿得出一个稳妥的主意,于是挥手让明溯过去也加入了讨论。这时候,明溯真正才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原来汉朝可谓是对谋反处置最严厉的朝代之一。从法理上来说,汉代沿用了秦律中族刑连坐,自首减免,区分故意,过失等刑罚适用的一般原则,但又确立了一些不忠不孝方面新的原则,正是这些奇特原则造成了执行者的无可适从。说来甚长,情形紧急,贼曹二人自然也无那闲空与明溯一一分晓,便简化成“十杀”。

    不敬、大不敬者,杀!毫无疑问,适才明溯的语言便是触犯了这一条,狱史话中亦提到淮南王这个忌讳,依律,二人均要受那大辟之刑。

    营私结党者,杀!

    依律,三人以上无故群饮须处以罚金,然谈论过程中有大不敬的言语出现,皆要受那大辟之刑,按照这一条,这一屋子的人,不管醒的醉的,结果都要处死。

    首匿罪犯者,杀!

    如果隐瞒不报,以后事情败露,明溯固然难逃一死,诸人隐匿了他,也是枭首陈于市的下场。

    官未觉谋逆者,杀!

    官吏没有发现自己管辖范围内有谋逆之人,要处以死刑。

    官未捕尽谋逆者,杀!

    官吏没有全部捕捉到管辖范围内的谋逆之人,也要处以死刑。

    官不举告谋逆者,杀!

    官吏没有举报谋逆之人,处以死刑

    其监临主司者,亦杀!

    其上司也是同罪处置,亦逃不了一个死字。

    通行饮食者,杀!

    为谋逆者提供饮食者,也是一个死字,后院的小妇人父女也是飞来横祸,开门做了趟生意,结果依此律,也是死刑,且任何理由都不予赦免。

    不孝者,杀!

    《孝经》有云:兄友弟恭。那市令即便是首告了众人,按照他日间认胡魁二人做大哥的情形,最后也是脱不了一个死字。

    尊长首匿卑幼者,可降一等处理,仍是——杀!

    明溯有点纳闷,尊长首匿卑幼好理解,胡魁是自己大兄,符合这一条。然而,降一等处理,最后还是死,这倒是哪门子道理。于是,便小声地问了起来。

    二人均是苦笑不得,此等生死危急关头,明溯竟然还有心思去探讨律法条款,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还是贼曹恨恨地说了一声“汝想死也未必那么痛快”,明溯这才恍然大悟汉朝的死刑下面还有死刑,只不过死的方式不一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