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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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伙子揉了揉僵硬的面部肌肉,挂着不自然的笑容来到了凤初离的身边,有些结巴地说道:“客……客官,吃得还好吧?”

    凤初离一边剔着牙一边微微点了点头,“还凑合!就酱牛肉的卤汁时间短了一些。www.pinwenba.com怎么你有什么事情吗?”

    “那……那客官您还需要什么?小的让人给您上!”

    “不需要了。虽然只吃了八成饱,但是正好,晚上吃饭不宜太饱,那样对身体不太好。”

    小伙计见凤初离还没有明白他话中的意思,决定把话说说明,他看凤初离穿的破破烂烂的,如果没钱付账的话,对酒馆可是一笔不小的损失,“客……客官,您是不是应该把帐给付了!我们酒馆可是小本买卖,经不起……”

    凤初离挥手打断了小伙计的话,“不就是想要饭前吗?你直说不就得了吗?”

    “谢谢客官!谢谢客官!请承惠白银二两!”小伙计一边赔笑,一边伸出了手。

    凤初离瞟了伸到面前的手掌一眼,淡淡地说:“小爷,我今个手头不方便,银子没有!不过……”

    一听凤初离说没有银子,小伙计的脸立刻阴沉了下来,“穷鬼,你没有银子吃什么饭?我一开始就怀疑你没有银子,准备骗吃骗喝。哪知道我一时心软,这下我小九爷的一世……哎呦喂……谁……谁打你小九爷……啊,是杜大爷……”

    原来就在小九大放厥词时,凤初离隔桌的一个青年胖子猛地蹿了过来,狠狠地扇了他一记大耳刮子,“放肆!谁叫你这样的和贵客说话的?穷鬼?你说这位小客官是穷鬼!你知道他身上穿的坎肩是什么动物的皮毛吗?玄豹,你听清楚是玄豹!如果这位小客官愿意出售,买下这座东来顺也绰绰有余!你今后招子放亮一点,不要得罪了什么大人物,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教训完后小伙计,杜姓胖子笑着走到凤初离身边,在桌子另一边坐下,笑眯眯地问道:“小兄弟,贵姓啊?”

    “免贵姓郑。”凤初离的态度有些不冷不热。

    “原来郑小兄弟,在下姓杜,痴长郑小兄弟几岁,你如果不嫌弃就叫我杜大哥。”一边说一边从怀里往外掏东西,“在下经常在外行走,知道出门人的难处,如果郑小兄弟给我这个面子,这顿酒饭就算我请客了,大家交个朋友。小兄弟你看怎么样?”

    凤初离脸上露出了一丝傲然,“多谢好意!不过我姓郑的还没有落到混吃混喝的地步。我看杜兄也是一个有见识的人物,你看着这个够不够这顿酒饭钱?”说着打开了放在脚边的兽皮包裹,拿出了一个檀木盒子,小心翼翼地放在了桌子上,然后轻轻地打开盒盖,轻轻地推到了杜姓胖子的面前。

    杜姓胖子往盒子中一看,不由惊叫出声,周围的酒客也闻声跑了过来,等看清盒子中的东西,一个个也惊呼出声,只有凤初离露出了一丝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的微笑。

    檀木盒子的底部铺着一块光滑的黑色皮革,一看就不是凡品,不过杜姓胖子和那些酒客的目光都没有落在它上面,让他们如此激动的是皮革上的物件,一棵头尾俱全,酷似人形,晶莹雪白的人参娃娃。

    杜姓胖子抬起了头,目光灼灼地盯着凤初离,“这是玉参!不知道小兄弟愿不愿意割爱?我愿意五千两,不,六千两白银!”

    其他的酒客也纷纷出价,并且一个比一个高,一会的功夫就将人参的价格抬到了一万两。

    凤初离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端起茶盏,吹去水面的浮茶,轻轻地啜饮了一口,赞道:“好茶!真是好茶!虽无名茶之香醇绵久,但胜在神韵,有股春天的味道!杜老板不尝尝真是可惜了!”

    杜姓胖子心中暗骂,老子才不管这什么狗屁茶叶,老子要的是人参!不过为了博得凤初离的好感,笑着端起了茶杯,喝了一大口,没有想到茶水很烫,又被迫吐了出来,溅了身边一个瘦高个一身,显得很是狼狈。

    凤初离放下了茶杯,惋惜地摇了摇头,“真是可惜!可惜啊!杜老板,你也是大行家了。怎么就那么耐不住性子呢?有句俗话说得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杜老板和各位老板你们认为呢?”说着,居然盖上了檀木盒子的盖子。

    杜姓胖子和其余围观的酒客心中暗骂凤初离装相,不过表面上一个个都点头称是。

    就在这时一个包间的门打开了,走出一个俊朗的后生,看见杜姓胖子一行人在大声喧哗,皱起了利剑般的浓眉,但是语气依然平和,“各位老板,不知道因何事争论,可否请放低一些声音?家父偶感风寒,头疼难耐,最经不得喧哗。各位如给面子,今天各位的花销就由我们天草阁代付,请诸位配合!”

    听了俊朗后生的话,杜姓胖子挤出了人群,跳到他的面前,露出了谄媚的笑容,“原来公子来自大名鼎鼎的天草阁!怪不得生得如此英俊潇洒,玉树临风!真是幸会!在下姓杜,单名一个仲字,公子你可以叫我杜仲。不知道公子和天草阁的大当家苏铁叶苏老爷子怎么称呼?”

    “那是家父。在下苏丹红,不知道杜兄有何见教?不过家父现在有恙在身,恐怕无法……”

    “苏少当家,您误会了!在下并无打扰苏大当家的意思。”

    “哦?”苏丹红的脸上露出而一丝疑惑。

    “事情是这样的,这位郑小兄弟有一支品质极佳的玉参,年份破足。在下和几位同行正想买下,没有想到居然打扰到了苏大当家,真是罪过!为了聊表歉意,在下和几位同行愿意让出这支玉参,望苏少当家笑纳!”说着,杜仲将苏丹红引向了凤初离所在的位置。

    其余的酒客心中大骂杜仲不是东西,充好人,不过天草阁在整个天木王朝都是数得上号的大药材行,动一动嘴就能让他们这些小药商破产关门,不敢表现出一丝不悦,纷纷表示愿意出让,向苏铁叶苏老当家赔礼,并闪到一边,给他和杜仲让开了一条道。

    凤初离微微抽了抽鼻子,暗暗点了点头,心中暗道,总算等来了一个真正的买家。肺脏之气激发后,他的嗅觉大增,让他光凭嗅觉就可以知道很多眼睛看不出来的东西。

    这时那个小伙计小九已经抢在他们之前将桌子收拾了干净,并将一张椅子擦了又擦,才请苏丹红坐下。杜仲则没有坐,而是站在一旁给凤初离和苏丹红分别做了介绍。

    苏丹红坐下,没有急于看檀木盒子里的人参,而是用犀利的目光将凤初离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等他看见凤初离身上的皮坎肩时,眼睛一亮,淡淡地笑道:“郑老弟,没有想到你年纪轻轻就有这么一副好身手,连云豹这种狡猾凶残的猛兽也逃不出郑老弟手掌!在下真是佩服的紧啊。”

    “苏少当家真是夸奖了!没事耍耍而已。苏少当家有什么话就请直说,我这个人向来喜欢直来直往。”凤初离端起了茶杯喝了一口,好整以暇地回应道。

    苏丹红正了正身子,表情有些严肃,“郑老弟,那我们就打开天窗说亮话吧。我听杜兄说,老弟有一支极品玉参,不知道你愿不愿割爱,让给在下?”

    “出让当然没有问题。我既然拿出了,当然是想成交的。”说着,凤初离着将檀木盒子向苏丹红的面前推去。不过在苏丹红想伸手拿过去的时候,他又却按住了盒子,“不过我还有个条件。”

    “郑老弟,你有什么问题尽管说?”苏丹红的眉心不易觉察地簇了一下,显然有些不悦。

    “我这件东西的底价是十万两白银。如果苏少当家看完货,给不出这个价格,交易立刻取消。”

    杜仲等人听了凤初离的报价,都倒吸了一口冷气,他们有些人的全部身家也没有十万两,同时他们也知道凤初离为什么对他们的报价兴趣缺缺了,因为他们的最高报价也只有他心理价位的十分之一。

    苏丹红洒然一笑,“这点请郑老弟放心!我们天草阁是天朝有数的大药材行,秉承诚信,只要郑老弟的东西值这个价,绝不会恶意压价。”

    “看样子,是我多心了!”说着,凤初离将檀木盒子推到了苏丹红的面前。

    苏丹红没有急着打开檀木盒子,而是戴上了仆人送来的雪白的蚕丝手套,然后才轻轻打开了盒子,先是仔细观察了一番,才伸手小心翼翼地捏住人参的颈部,用另一只手托住参须,送到眼前自己观看,半晌,才轻轻地放回盒子中。

    摘下手套,苏丹红抬起头,看着凤初离的眼睛,真诚地说:“郑老弟,说实话光以这只玉参的年龄推算,你的要价确实有些高了!像这种三百年到四百的玉参,我们天草阁的收购价一般是三万到四万……”

    “那真是太遗憾了!”凤初离虽然口中说着遗憾,脸上却一点遗憾的意思也没有,伸手就要拿回装玉参的盒子。

    “慢!”苏丹红压住了檀木盒子,“郑老弟,请慢!在下并没有说不要这支玉参,只不过……”

    “苏少当家,我记得我说过我是一个喜欢直来直往的人。这只玉参十万两白银你要还是不要?我需要一个明确的答案。要,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不要,那就一拍两散,我去找新买家。我不想听理由,好像我占了你苏少当家的便宜一般,因为你我都知道这支玉参实际价值比十万两只高不低。”

    “好!”苏丹红朗声说道,“既然郑老弟已经将话说道这个份上了,那我就不再浪费口舌了。这支玉参我要了。不知道郑老弟是要现银还是银票?如果要现银的话,我需要时间准备,明天一早准时交付,如果要银票的话,我现在就可以给你,四海钱庄的票子,在全国各个钱庄都可以随时通兑。”

    凤初离想了一下,“那就给我五百两的现银,其余的给银票。”

    苏丹红朝那个仆人吩咐了一声,不一会的功夫,仆人捧来一个托盘,十个十两,八个五十两的银元宝在灯光上闪着璀璨的光芒。

    苏丹红让仆人将银元宝放在凤初离的面前,而后从怀中掏出一沓银票,数出了十张,推到凤初离面前,“这是十张一万两的四海钱庄的本票,你可以随时支取。至于多出来的五百两,就算做定钱,希望郑老弟今后有什么好货可以优先考虑我们天草阁。”

    凤初离接过银票看也没看就揣进了贴身的口袋里,将一个十两重的银元宝扔给站在一边的小伙计小九,然后将剩余的十七个元宝放进兽皮包裹里,系好,朝肩膀头上一背,拱了拱手,“苏少当家,杜兄,各位朋友!郑某人还有急事,告辞了!”说完,噔噔下了楼,穿过一楼的大堂,掀开门帘,大踏步走出了东来顺,沿着白雪覆盖的街道,快步远去。

    临出东来顺时,凤初离感到有几道不怀好意的目光粘在他的身上,嘴角不禁露出了一丝冷笑,希望你们别来找不自在。

    苏丹红打开窗,借着月光和雪地的反光看着凤初离的背影,直到它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之中,才关上窗子,拿起檀木盒子,和杜仲等人打了一招呼,走回了包间。

    “你回来了?”一个身材颇高,头发花白,脸色潮红的老人,在苏丹红进来时睁开了眼睛,“听说你做了一笔大买卖,怎么样?给我看看!”

    苏丹红立刻恭敬地双手递过来了檀木盒子。老人接过盒子,打开,拿出玉参,自己观看,半晌不说话。

    苏丹红的心中有些惴惴不安,“父亲,儿子是不是买亏了?”

    老人摇了摇头,“不,你没有买亏,相反买便宜了。这支玉参如果找到识货的买家至少可以卖到十五万,甚至二十万。”随后,脸上又露出一丝惋惜的表情,“可惜了!”

    “可惜了?父亲什么可惜了?”苏丹红听不明白老人话中的意思。

    “丹儿,你知道原定于十年后举行的龙门大会,提前到明年二月初二举行。你弟弟资质我也已经求人测试过了,极好!在明年的龙门大会上极有可能被仙师选中,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果这支万中无一的玉参能够有五百年以上的火候,选拔时送给仙师就能确保万无一失。”

    说着,老人慈祥地看着苏丹红,“现在苏家看似风光,实则危机重重。我一旦倒下,那些对手就会对天草阁发动进攻,将天草阁撕碎吃掉。如果你弟弟能被仙师选中,他们也许还能有所顾忌,让苏家渡过危机。”

    “父亲!”苏丹红叫了一声,泪水滚滚而下。

    冬季的雪后,清冷而孤寂,什么声音都不见,只有双脚踩在雪地上发出的嘎嘎,单调而刺耳。

    凤初离用一支在大白那里讹来的最次品的玉参卖了十万两白银,虽然他对这个世界的货币价值没有太深的了解,但是也大概猜出是一笔巨款。原本他想在小镇上住上一夜的,但是难保不被小偷惦记上,加之经过休息,吃了一顿饱饭后,身体也不那么难受了,为了避免麻烦,决定连夜离开。

    在他走出东来顺大门时觉察到的几道含着恶意的目光让他明白有些麻烦是不可避免的,只要人的贪婪还在。不过他一点也不担心,因为白银这东西虽然好,但是只对普通人有吸引力,以他现在的修为,只是不是真正的修仙者他根本无惧。

    走了大约十里路,小镇再已被丢在后面,看不见了。凤初离有些诧异了,难道那些家伙天良发现,放弃了,也好,省得麻烦。

    又前行了五六里路,凤初离来到了一片树林之中,不过树叶都落了,像一片钢铁雕塑,冰冷而生硬,一根根树枝直直地指着苍天。等到他走到树林中间的时候,目光一扫,嘴角露出了一丝冷笑,强盗们自以为藏得天衣无缝,但在他锐利的目光下根本无法遁形,拴在远处的马匹、从树干旁露出的衣角、呼吸喷出的白气、兵刃的反光……

    不过,凤初离却没有喊破,他还是希望那些强盗能够自己退去,毕竟一个人在一个危机四伏的地方独自生活了一年多,见到同类后难免产生了一丝莫名的亲切感,他不希望自己的手上马上就染上他们的血。自然如果他们主动进攻的话,他也会毫不犹豫地送他们上路。

    事实上,在强盗们看来凤初离是绝佳的下手目标:单人、身揣巨款、貌似很弱小。当他经过他们面前时,那些强盗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嗷地一嗓子就跳到了他的面前,拽出兵刃就将他围住了,一双血红的眼睛放射着贪婪的光芒。

    平时他们盘踞在小镇周围,混得相当不如意,那些来收参的大药材行他们不敢染指;小一些的药商只要舍得花钱雇人,他们也惹不起;至于单身的参客,这些年好参越来越少,偶然找到的好参都在穷山恶水处,而能够采的参客,自然都有着不错的身手,他们也不敢贸然去抢。

    现在他们只能做一些小买卖,抢一些周围知根知底的小参客,他们没有什么本领只能捡一些大参客的撒脚货,再加上药商逐年压低低年份人参的价格,偶有所得也收获有限,这还要冒着被强盗抢的风险,这样采参的小参客就越来越少,自然强盗们的日子就越加难熬了。

    现在遇到凤初离这么一条大鱼,虽然他们对他不了解,可能有风险,但是十万两白银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只要这一票成功了,他们每一个人都能分得好几千两,那样他们就可以金盆洗手,圈上一片良田,买一座大宅子,雇请一堆佣人,再娶上几个漂亮的小姑娘,过上他们表面憎恨其实心中一直向往的的富人生活。

    看了看围住自己的近二十个强盗,老的须发花白,小的嘴唇上刚刚冒出一抹淡淡的绒毛,凤初离冷哼一声,“你们快滚!否则后果自负!”他自己都有一些奇怪:自己什么时候有这么好的脾气啦,换作往日他早就下杀手了。

    “哈哈……”领头的光头大汉纵声大笑,“兄弟们,你们说好笑不笑?这只肥羊居然说要让我们罢手!我镇关西什么空过手?小辈,如果你怕了,只要献出银票,跪在地上给大爷们磕上十七八个响头,说不定大爷们一时心软放了你。”说着,他悄悄向凤初离背后的一个瘦高个使了一个眼色,让他准备偷袭,他看见凤初离表现的如此镇定,心中就开始泛起了嘀咕,怀疑遇上了硬茬子了,所以他故意大声说话,迷惑凤初离,好给同伴制造机会。

    凤初离暗笑光头大汉自作聪明,有趴在他肩上的小龟给他留意身后,他根本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死角。微微一侧头,当他眼睛的余光看见瘦高个捧着雪亮的牛耳尖刀狠狠地扎向他的后心时,凤初离终于动了杀机。

    一抬右腿,一记后踢虎尾脚,后发先至,砰地一声踹在了瘦高个的胸口上,巨大的力量将他的胸骨全部踹断。瘦高个一声惨叫都没发出来就飞了出去,落在十几米外,连抽搐都没抽搐就死了。

    与此同时,凤初离朝前一路翻滚,身体原来所在的位置则插着好几根颤抖着的弩箭,有一支上还沾着一撮动物的毛,那是他坎肩上的。

    光头大汉和他同伙看见瘦高个一照面都没打就被踢死了,心中一慌。这时光头大汉心一横,一咬牙,大喝喊道:“兄弟们,别怕!他是偷袭!我们有十几个人,每个人都家伙!大家一起上!收拾了他,我们就有大把大把的银子,想什么就能干什么。二牛你不是喜欢怡红院的小翠花吗?黑铁头,你不是想盖一座大宅子吗?老捻子,你不是想给你儿子挣钱娶媳妇吗……只要我们杀了这头肥羊,我们的目的都能实现。我们……啊……”

    凤初离没有想到这个光头大汉居然有他前世做传销的那些“经理”的几分“神采”,不过他不想再等了,既然动手了,就要将事情做完。

    一个近身,一个假动作晃过光头大汉的眼睛,用虎牙军刀拨开他砍来的大刀,欺入他的怀中,眼睛中寒光一闪,猛地一记膝撞,重重地顶在了他的小肚子上,强大的力量将他顶起了近十米高,挂在了一棵大树上。

    身体往后一撤,面对着一群已经被光头大汉引发了心底最深处,并拥有强弩的强盗,凤初离不敢贸然进攻,防止被弩箭所伤,乘强盗们上弩箭的时候,向前抢出两步,扫出了一记势大力沉的扫堂腿,一蓬雪雾立刻升腾而起,遮住了强盗们的眼睛。

    乘着强盗们视野不清,无法瞄准之际,凤初离猛地扑出,高出他们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身体素质,让他无论是出拳还是踢腿都快如闪电,强盗们尽管疯狂进攻,但是由于视野不佳,无法形成有效攻击,对他的危险并不是很大,只在他的衣服上留下了数条豁口,还是被他纷纷放倒,等雪雾散去,还能够站着的强盗已经是小猫三两只了。

    面对着已经吓傻了的强盗,凤初离并没有因为他们已经失去了反抗能力就罢手,而是用几记重拳将他们全部击倒。他知道一旦他放过了这些穷凶极恶的强盗,他们就一定会在他的背后放出恶毒的冷箭。

    因为他在特种部队服役的经历告诉他对待敌人必须斩草除根。在一次任务中,如果不是因为总部营救及时,他最好的手下,也是他最好的兄弟就魂断沙场了,虽然最后抢救了过来,却因为伤势过重,落下了残疾,不得不伤退回家,毁了他整个人生。

    其原因仅仅是他一时心软,违背了战友的意思,放过了一个重伤的敌人。然而让他更难接受的是,敌人的子弹射向的是他,而他的兄弟却为了挡了子弹。所以从那时起他给自己订立了一个原则:对敌人特别是结下血仇的敌人必须斩草除根,不留后患。

    击倒所有敌人后,凤初离并没有立刻离开,而是以当特种兵养成的习惯,开始点名,没有死亡哪怕只剩一口气的都补上一刀,连挂在树上的光头大汉也不漏过了。

    之后,他将所有的尸体集中起来,放到一个不显眼的地方,用大雪掩盖起来,然后消除雪地上存在的打斗痕迹,并将所有的马匹杀死放入九龙神火鼎中,才不紧不慢地离开了。

    至于大雪融化露出强盗们的尸体,凤初离一点都不担心,因为现在是冬季,天气很冷,大雪一时不可能融化。即便融化了,他盖在尸体上的雪很厚,要想完全融化,也需要一段相当长的时间,那时他凤初离早就不知道跑到了什么地方,找到他的机会已经微乎其微了。

    其实他还有个更为简单而保险的方法就是将尸体撞在九龙神火鼎中带走,但是自从上一次它在血雾的手下自动变大救了他一命后,他对它的控制就不能随心所欲了,就像他想将强盗们的尸体放入其中,它就是不肯打开顶盖。

    杀死一群拦路的强盗对凤初离来说只是一个小小的插曲,他很快就忘了。他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和修习五行拳外,他就在小龟的指点下寻找一些灵气相对比较浓郁的地方,毕竟他距离化气期已经不远了。到了化气期对灵气的需求也就格外迫切起来,那可是关系到今后的修炼的速度:两个同样资质的修仙者,因为练功环境的灵气浓度不同,甚至可能出现一个比另一个快几倍甚至十几倍的情况。

    但是现在修仙者的数量大增,稍微灵气含量高一点的地方早就被瓜分殆尽了,并被设上了隐盖踪迹的幻阵。凤初离忙忙碌碌了接近一个月,不但所谓的修炼宝地没找到一个,而且连看到也没有看见几个,大多数环境好的山川都蒙上了一层终年不散的大雾,贸然闯进去了,如陷迷宫,方向感顿失,连北都摸不着,往往是在雾中转了半天,累个半死,最终走了出来,却发现自己又回到了远处,一切的努力都白费了。

    直到一天,凤初离在一家大酒店吃饭时,从一群脑满肠肥的家伙那里听到了一个好消息,他才改变了这种盲目而效率极低的寻找,因为他看见了一个好机会!‘);

    明年二月初二龙抬头,各大修仙门派在天木山举行龙门大会,公开招收门徒。听到了这个消息,凤初离心中一愣,修仙门派什么时候这么高调了,居然开始公开招收门徒了?不过转念一想,他就想明白了,在“遗忘之角”中各大门派因为所谓的妖皇太一墓葬,死了很多人,急需补充人手,要想补充那么多的门徒,而且要保持一定的质量,只有高调出击,才能吸引足够多的人才去供他们挑选。

    和小龟商量一番后,凤初离决定去碰碰运气,尽管他的体质不大符合现在各大修仙门派的择徒标准,但是万一被哪个门派挑中了呢。能不能得到该门派的真传,能不能修炼该门派的功法,都不是问题,他只不过想找一个灵气充沛的地方修炼而已。

    既然做了决定,那么就要行动。凤初离通过打听知道,天木山位于天木王朝中间靠北的位置,距离他现在所在的地方足有两千里之遥。不过没有关系,现在距离二月初二还有近两个月,以他的脚程每天走三百里都不是问题,时间绰绰有余。

    于是凤初离并没有改变平时的作息,还是吃饭、睡觉、修炼、外加寻找灵气充沛的修炼地,他去参加龙门大会只是为了撞大运,被各大门派收为门人的机会并不是很大,如果不能成为各大门派的弟子,他为了修炼还是要寻找灵气充沛的修炼地。

    就像人们经常遇到的情况,如果去刻意寻找某样东西,怎么找都找不着,一旦不找了反而会自动出现在你的面前。

    一天,凤初离来到了一个叫做李家屯的小村子,很小,整个村子只有不到五十户。凤初离在靠近路边全村唯一一家鸡毛小店里吃饭时,偶然听见村民说起了村子东边的小黑山,说那里挺奇怪,过去寸草不生,今年却长满了树,而且还长得特别快,不到一年的时间,树就长到了碗口粗细。

    凤初离一听就留上了心,吃完饭,他向开店的小老头打听了小黑山的方位,就和小龟兴冲冲地去了。小黑山离小黑山村并不远,只有不到五里远,不足一刻钟,凤初离就来到了小黑山的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