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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都不是吃素的!

作者:步枪打蚊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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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着老季埋头往林子里面钻的葛依乎,有种羞愧难当的感觉。面对穷凶极恶的四位清风寨土匪,他却做出了逃跑的举动。那怕这种逃跑,是刘兴华硬逼着他做的。

    听着身后不时传来的枪声,葛依乎非常担心刘兴华的安全。那怕他清楚,这个时候冲出去也帮不上什么忙。相反一个不慎,还有可能给刘兴华制造麻烦。

    可听到枪声似乎停了下来,他立刻扶着喘粗气的老季停了下来。略带担心的道:“季叔,你说刘大哥他会不会有事啊?怎么这枪突然停了呢?”

    面对葛依乎的询问,老季也很苦涩的道:“这事你问我,我又问谁去。不过,我感觉刘兄弟不是什么普通人,他既然让我们躲进来,必然有他的道理。

    算了,我们找个地方躲一下,看看到底是刘兄弟胜了,还是那该死的清风寨胡子胜了。若是刘兄弟真被他们打死了,老子总有一天,要替他报这个仇。”

    嘴上这样说,可老季心里却清楚,这个仇想来他是报不了。不过,他还有儿子,他儿子马上快成年。如果今天刘兴华真遭遇不幸,那他们能逃过一劫,就欠对方一条命啊!

    在两人趴在一颗大树后面,仔细的盯着山外的情况时。刘兴华却走出阻止的雪坡,看着三具已然失去气息的尸体,觉得穿越之后,他的枪法并没褪色多少。

    身为708基地的老兵,又参加过三次特种兵集训,他的枪法自然是数一数二的。一枪在手,对付这些枪法稀疏的胡子,他觉得还是不成问题。

    看着三匹有点茫然不知所措的快马,刘兴华也觉得,这马是好东西。有了这玩意,将来他想出关,又或者想做些什么,也不用全凭两条腿走路了。

    尽管随着火器的出现,骑兵很大程度失去了作用。可刘兴华清楚,这个古老兵种,在接下来的历次战争中,还是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某种程度上,这个时代的骑兵,担当了后世快反部队的角色。很可惜,刘兴华有点脸红的是,操枪使炮他都不是问题,偏偏这骑马他还真没骑过。

    正是因为这样,刚才望着逃跑的胡子,他也只能望马兴叹。不管怎么说,在这大雪地上,两条腿他是无论如何,也跑不过眼前这四条腿的家伙。

    将三匹快马拉到一起,刘兴华也没忘打扫一下战场。望着那三枚在雪地上,比较显眼的几枚弹壳,刘兴华觉得也应该收拾起来。

    想到储存空间,有一个暂时还没试探的功能。刘兴华在脑中命令道:“小智,扫描身边的金属无素,将其回收吞噬。”

    不错,这也算是仓储空间,一个有点与众不同的功能。就是以他为基点,处于仓储空间范围内的金属物质,只要他一个念头,仓储空间便能将其回收。

    随着那透明的空间能量,从刘兴华身上显现出来。包括刘兴华打出的子弹壳在内,那四位胡子打的子弹壳,同样被这种隐身空间能量给收回。

    就在空间能量,准备吞噬那几杆尸体旁边的步枪时,刘兴华立刻道:“停!这枪我还有用,暂时不要吞噬回收!”

    见仓储系统停止运转,刘兴华也很快上前,将三支缴获的步枪拿到手里看了一下。这种后世在华夏也算常见的莫辛-纳甘步枪,在这年头应该算是非常不错的步枪。

    这种古董步枪,对刘兴华而言,无疑是瞧不上的制式武器。可他清楚,这种后世抗战时期,都频繁使用过的‘水连珠’步枪,眼下可是难得的好枪啊!

    仓储空间的那些二手装备,在情况没有完全明朗之前,刘兴华是不打算拿出来。所以,从敌人手里缴获武器,也是一个增加身边人实力的好办法。

    可是根据仓储系统提供的资料,这种步枪目前沙俄军队装备的都极少,这帮清风寨的胡子,又怎么能够配上这样的步枪呢?

    可想到老季说起,前段时间清风寨被沙俄派兵清剿。如果他猜测不错,这些枪怕是胡子从沙俄运输队里抢来的。如果真是这样,确实值得沙俄军队兴师动众围剿了。

    捡起三支步枪背上肩,刘兴华也没忘在这些尸体上,搜一下有没有子弹。对于步枪而言,如果没有子弹,那就是一根烧火棍。只怕有时候,连烧火棍都不如。

    一番摸索之下,子弹搜到的不多。三人的尸体上,加上步枪里面没有击发的,总共加起来不到三十发。这意味着,这三支步枪,暂时也只有这点子弹供应。

    在他的储存空间里,这种老式的沙俄制步枪弹,还真没有兼容的。看来以后要想补充这种枪支的子弹,少不了要打打老毛子军队的主意。

    打扫战场完毕,刘兴华才牵着马,来到两头蠢驴待着不动的山脚。朝里面喊道:“老季叔,二葛子,你们可以出来了。胡子已经走了!”

    连续吼了三遍,里面很快就传来葛依乎欣喜的声音道:“刘大哥,你赢了?”

    没多久,刘兴华就看到,一个人飞奔般走出来的葛依乎。至于老季,跟在后面深一脚浅一脚的,脸上也显得非常高兴。

    看到这情况,刘兴华又道:“葛子,不知道扶一把老季叔?你这么激动做什么?”

    被训了一句的葛依乎,看着刘兴华肩上背的枪,正想看看到底是啥好枪时。却听到刘兴华这样吼了一句,又赶忙返回扶这位腿脚不便的老季一把。

    直到两人走出山林地,看着三条快枪和三匹快马,老季却有点意外的道:“刘兄弟,是不跑了一个?刚才不是有四个胡子吗?”

    刘兴华也有些不好意思的道:“老季叔慧眼,那家伙太狡猾,一看势头不对,立马掉头逃跑。他骑着四条腿的,我根本就追不上,而且我也不会骑马啊!”

    从刘兴华的表情中,老季也能看出,对方想必也猜到,这个胡子逃跑而有可能引发的后果。也顾不得多想,立刻道:“二葛子,赶紧骑匹马回去,通知老莫跟村里人小心。

    我跟刘兄弟,立马跟上来。这帮清风寨的胡子报复心极重,今天杀了他们三个人。只怕他们会报复,如果不出预料,明天他们一定赶到村子外,这下麻烦了!”

    对于老季的担心跟判断,葛依乎却很不服气的道:“怕什么!要是清风寨的胡子敢来,那我们就让他好看。我们猎户村,也不是吃素的!”

    望着葛依乎的年青气盛,刘兴华却同样严肃的道:“行了,葛兄弟,你不要再说了。这事你要听老季叔的,你会骑马就先回去,这杆枪你先拿着用,子弹已经上膛,小心着点!

    不管如何,这次的事情是我惹出来的,我会想办法摆平这件事情。不管如何,我不能让猎户村的乡亲,为我蒙此大难。明天他们如果真的来,我会让他们有来无回的。”

    这话一出,老季却有些不高兴的道:“刘兄弟,你是不是觉得我们猎户村的人怕事啊?先不说,刚才是你救了我跟二葛子一命,就冲你花钱替村子置办东西,那就是猎户村的一员。

    这些年,猎户村能够让胡子不敢进犯,靠的是什么。靠的是大家一条心!行了,这话不许在说,有什么事情,等回村子大家商量着办。

    二葛子,你小子还愣着做什么?赶紧拿上枪骑马回去,另外路上小心一点,指不定那逃跑的胡子,会在半路打什么埋伏呢?还不快去!”

    见葛依乎傻愣着站在原地,老季叔忍不住踢了一脚。这位猎户村最年青的猎人,这才从刘兴华手中,接过一杆他梦昧以久的快枪,翻身上马往村子奔驰而去。

    而这个时候,让刘兴华有点意外的是,老季却来到那三具尸体前。将三人的衣服全部给脱了下来,又让刘兴华帮忙,将三具光溜溜的尸体,抛到了山林地里面。

    一切做完之后,老季似乎看出刘兴华的疑惑,笑着解释道:“是不是觉得很奇怪?其实也没什么,他们既然都死了,那衣服留着也可惜,还不如扒了回家改一下给孩子穿。

    把他们丢在林子里,只要入夜之后,想来就有那些畜生闻着味过来把它们啃了。反正他们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进那些畜生的肚子里,也算死得其所。”

    得!敢情这位看上去,慈眉善目的车夫,也是个狠角色啊!不过,想想如今的年代,如果心不狠一点,想在这世上活下去,早晚都会被人给生吞活扒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