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大龙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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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沉闷而无聊,转眼间,就又过了五六天。长清县的天气依然坏得糟糕,一直阴沉沉的,憋闷得难受,可偏偏就是不下雨。
沿街又开了许多地摊铺子,有卖各种南北百货的,也有卖儿卖女的,更扯淡的是居然还有人在这种穷地方卖字画,莫名的繁华中透着一股子诡异的味道。
破烂的医馆内,周秀春躺在藤椅上,双脚搁在桌面,唱着跑掉的京戏,看着外头来来往往的人群。
最近似乎又有什么地方遭了灾,县城里这几日涌进许多难民,大多数都显得面黄肌瘦,整日里双眼无神地在街上游荡,表情之单调宛如刚出道的群众演员。
人多了之后,县城里的治安每况愈下。
继承祝头三衣钵的李小二,前些天被人砍死在小巷子里,死状甚是凄惨。
周秀春也是闲得蛋疼没事干,出事的那天还跑去事发地点看热闹,结果看到满地的碎尸,不仅当天晚上就吓得整宿没睡,之后几天也没睡踏实过,直到现在都微微有点黑眼圈。
现在衙门里的衙役,每天的主要工作就是抓逃犯,王县令瞅准这个机会,已经抓了不少良民,每天拿保释金拿得不亦乐乎。
还有一些入城的难民,并非将长清县当作终点,是以每天都有不少人继续往东赶路,原本几乎不可能有人走动的东边荒山,竟然变成了交通要道,理所当然的,也就免不了死人。
周秀春却不敢跟着他们一起上去顺路采药,现在他的想法很简单,除非等到宁采臣出现,否则坚决不去找燕赤霞,除了宁采臣外,天知道谁还能有那么无敌的狗屎运,怎么死都死不掉。
“唉……郁闷啊,郁闷啊……”
周秀春此时又想起那颗浪费掉的太一丹,跟祥林嫂似的自怨自艾起来:“如果我不小心眼,就不会让龚子喜误服了药,如果龚子喜不误服,也许我自己就会吃掉,如果我自己吃掉,现在一定已经是当世无敌的高手,如果我是当世无敌的高手,也就用不着怕鬼……不对!”
周秀春突然坐起来,摸着下巴喃喃自语:“高手也他妈是人啊,是人就没道理不怕鬼啊!”
为自己的胆小做出合理的解释后,周秀春满意地点了点头。
“汪!汪!”
又是两声叫,两条笨狗踩着泥浆,急匆匆地从外头跑进来。
周秀春见还早得很,不由有些不解,跟它们道:“悄悄默默,还没到吃饭的点啊,怎么跑回来了?”
两条狗自是听不懂周秀春在说什么,只是一个劲地呜呜着,看样子应该是被什么东西吓到了。
周秀春正奇怪,就见一个身材魁梧的男子紧跟着走了进来。
看男子的穿戴,显然不是一般人物。从头到脚一身衣物,不但没有半个补丁,胸前居然还套了一件软甲。而更更关键的是,他手里还握着一把剑,一把有剑鞘的剑。
据周秀春所知,整个长清县里,除了自己拥有一把有刀鞘的刀外,就算是衙门里的衙役,装备也没这么正规。
显然,这是一个外来人员。
凶悍的外来人员望着周秀春,神情桀骜,指了指悄悄和默默,沉声问道:“这两条狗是你养的?”
周秀春忙站起来,笑着点头道:“对,对。”
剑客冷冷道:“刚才这两条狗,居然想咬我!”
“什么?”周秀春高呼着,走到悄悄和默默跟前,大声呵斥道,“跟你们说过多少次,不要见人就咬,有点教养好不好!”
“够了!别跟我装蒜了!”剑客喝道,“这两条狗,我要买回去做狗肉吃,你出个价吧!”
周秀春虽说也看不惯悄悄和默默这俩二货,但毕竟相处多日,也有了点感情,不忍心它们被宰掉,陪着笑道:“这位大爷,你看,你何必跟这畜生计较呢?再说这两条狗还有非常不好的卫生习惯,肉质肯定不鲜美,搞不好吃着吃着你就食物中毒了,要不给我个面子,算了吧……”
“给你面子?”剑客冷笑道,“你算哪根葱哪根蒜,我为什么要给你面子?”
周秀春盯着剑客,渐渐收回了笑脸。这几天揍过众多小混混后累积起来的高手的尊严,不能就这样让人践踏了!
他转身拿起一块专门用来恫吓小混混的青砖,在剑客眼前比划了一下,说道:“看到没,就这上好的青砖,我一根指头就能敲断!”
说着,就抬手狠敲下去。
只听哐啷一声,青砖一指两断。
手里拿着战果,周秀春忍不住得意洋洋地显摆道:“这位兄台,不是我吓你,我从小跟一位奇人学武,这招名叫一阳指,进化版本叫六脉神剑,再进化就是魔贯光杀炮,练成之日神挡杀神……”
话没说完,只听一声铿锵清响,一把剑已然架在周秀春的脖子上,动作之快,叫毫无防备的周秀春居然连躲避的动作都无法做出来。
剑客举着剑,冷冷道:“我管你什么招式,我只知道,就算你的修为已经到了铜皮铁骨,我一剑下去,你的脑袋也得和身子分家。”
剑身上传来的冷冽气息,叫周秀春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周秀春立马乖乖地闭上了嘴,从直觉来判断,周秀春觉得如果自己硬着脖子硬扛,死掉的可能性起码在五成以上,为了两条傻狗把自己的命都搭上,这种蠢事他才不会去做。
“这位大爷,我突然觉得你的做法很对,狗要是咬了人,就应该受到应有的处罚,站在食物链顶端的人类,怎么能对畜生忍气吞声!”周秀春拉住准备跑路的两条狗,正气凛然地大声道。
剑客冷哼一声,收回剑,露出一个鄙夷的笑,“你简直就是我们习武之人的耻辱!”
只是这种程度的鄙视,对周秀春来说实在没什么杀伤力,周秀春不但完全不觉得尴尬,反倒忽然想起燕赤霞貌似也这么评价过自己,不由一时嘴贱,多说了一句:“唉,这句话早就被一个大胡子说过了。”
“大胡子?”剑客突然情绪激动起来,一把扯住周秀春的领子,凶狠地问道,“是不是一个剑法很厉害的大胡子?说!他现在人在哪儿?”
周秀春没有回答,却是反问道:“不对,他拿的不是刀吗?”
“刀你个大头鬼啊!”剑客用剑柄猛敲周秀春的额头,教训道,“他那把剑是玄铁重剑,好歹你也是个习武的,居然连刀剑都分不清楚!”
周秀春斯巴达了,不敢反抗剑客,却跟着骂道:“奶奶的,亏我有样学样叫人给我打了一把刀,没想到那大胡子手里拿的玩意儿居然是把剑!”只是看那剑客眼神不善,又连忙交代:“兰若寺!他在东边山上的兰若寺里!”
剑客这才松开了周秀春的领子。
“这两条狗,你开个价吧,我吃了再去找那大胡子!”
周秀春整了整衣领,叹道:“唉,我和这两条狗相依为命多时,教它们,养它们,早把它们当作我的亲生骨肉,想不到今天要黑发人送短命狗,按照现在市场上卖儿子的价钱,一条狗五钱银子,两条狗就算一两吧。”
“哼,唧唧歪歪废话这么多,装秀才也装不像,文不成武不就,我看你就是一个废物!”剑客一边骂周秀春,一边伸手在口袋里掏啊掏。
掏了半天后,却是脸色一变,怒道:“妈的,老子钱袋被偷了!”
周秀春一听,连忙就问:“那是不是不买我的狗了?”
“不行!这两条狗,今天一定要吃!等我把偷钱的贼找出来,杀了他们之后,就回来买你的狗!”
剑客正说着,却听医馆对门传来一阵嘲笑声。
两个人抬头望去,只见一群小混混正坐在街对面的铺子上,带头的混混手里拿着一个钱袋,居然不知死活地显摆道:“看啊,笨蛋,你的钱在我们手上,有本事来拿啊~”
周秀春心中直呼这群**,剑客则是冷冷一笑,一步跨出的店门。
似乎是为了配合此时的场面,天边突然划过一道闪电,继而响起了低沉的雷声。
瓢泼大雨倾盆而下,剑客一剑挥出,一颗人头就被斩落下来,飞得老高,正巧掉在了周秀春医馆的门口。
周秀春盯着那人头半天,腿一软,直接瘫坐在了藤椅上。
“啊——!”
街面上发出女人的尖叫,周秀春听得头皮发麻,也很没出息地跟着一起大叫,叫着叫着,他的脑海中陡然间闪过一个画面,不由得就站起来,眼里放光道:“我想起来了!他就是那个出场不到十分钟就领了盒饭的大龙套!”
日子沉闷而无聊,转眼间,就又过了五六天。长清县的天气依然坏得糟糕,一直阴沉沉的,憋闷得难受,可偏偏就是不下雨。
沿街又开了许多地摊铺子,有卖各种南北百货的,也有卖儿卖女的,更扯淡的是居然还有人在这种穷地方卖字画,莫名的繁华中透着一股子诡异的味道。
破烂的医馆内,周秀春躺在藤椅上,双脚搁在桌面,唱着跑掉的京戏,看着外头来来往往的人群。
最近似乎又有什么地方遭了灾,县城里这几日涌进许多难民,大多数都显得面黄肌瘦,整日里双眼无神地在街上游荡,表情之单调宛如刚出道的群众演员。
人多了之后,县城里的治安每况愈下。
继承祝头三衣钵的李小二,前些天被人砍死在小巷子里,死状甚是凄惨。
周秀春也是闲得蛋疼没事干,出事的那天还跑去事发地点看热闹,结果看到满地的碎尸,不仅当天晚上就吓得整宿没睡,之后几天也没睡踏实过,直到现在都微微有点黑眼圈。
现在衙门里的衙役,每天的主要工作就是抓逃犯,王县令瞅准这个机会,已经抓了不少良民,每天拿保释金拿得不亦乐乎。
还有一些入城的难民,并非将长清县当作终点,是以每天都有不少人继续往东赶路,原本几乎不可能有人走动的东边荒山,竟然变成了交通要道,理所当然的,也就免不了死人。
周秀春却不敢跟着他们一起上去顺路采药,现在他的想法很简单,除非等到宁采臣出现,否则坚决不去找燕赤霞,除了宁采臣外,天知道谁还能有那么无敌的狗屎运,怎么死都死不掉。
“唉……郁闷啊,郁闷啊……”
周秀春此时又想起那颗浪费掉的太一丹,跟祥林嫂似的自怨自艾起来:“如果我不小心眼,就不会让龚子喜误服了药,如果龚子喜不误服,也许我自己就会吃掉,如果我自己吃掉,现在一定已经是当世无敌的高手,如果我是当世无敌的高手,也就用不着怕鬼……不对!”
周秀春突然坐起来,摸着下巴喃喃自语:“高手也他妈是人啊,是人就没道理不怕鬼啊!”
为自己的胆小做出合理的解释后,周秀春满意地点了点头。
“汪!汪!”
又是两声叫,两条笨狗踩着泥浆,急匆匆地从外头跑进来。
周秀春见还早得很,不由有些不解,跟它们道:“悄悄默默,还没到吃饭的点啊,怎么跑回来了?”
两条狗自是听不懂周秀春在说什么,只是一个劲地呜呜着,看样子应该是被什么东西吓到了。
周秀春正奇怪,就见一个身材魁梧的男子紧跟着走了进来。
看男子的穿戴,显然不是一般人物。从头到脚一身衣物,不但没有半个补丁,胸前居然还套了一件软甲。而更更关键的是,他手里还握着一把剑,一把有剑鞘的剑。
据周秀春所知,整个长清县里,除了自己拥有一把有刀鞘的刀外,就算是衙门里的衙役,装备也没这么正规。
显然,这是一个外来人员。
凶悍的外来人员望着周秀春,神情桀骜,指了指悄悄和默默,沉声问道:“这两条狗是你养的?”
周秀春忙站起来,笑着点头道:“对,对。”
剑客冷冷道:“刚才这两条狗,居然想咬我!”
“什么?”周秀春高呼着,走到悄悄和默默跟前,大声呵斥道,“跟你们说过多少次,不要见人就咬,有点教养好不好!”
“够了!别跟我装蒜了!”剑客喝道,“这两条狗,我要买回去做狗肉吃,你出个价吧!”
周秀春虽说也看不惯悄悄和默默这俩二货,但毕竟相处多日,也有了点感情,不忍心它们被宰掉,陪着笑道:“这位大爷,你看,你何必跟这畜生计较呢?再说这两条狗还有非常不好的卫生习惯,肉质肯定不鲜美,搞不好吃着吃着你就食物中毒了,要不给我个面子,算了吧……”
“给你面子?”剑客冷笑道,“你算哪根葱哪根蒜,我为什么要给你面子?”
周秀春盯着剑客,渐渐收回了笑脸。这几天揍过众多小混混后累积起来的高手的尊严,不能就这样让人践踏了!
他转身拿起一块专门用来恫吓小混混的青砖,在剑客眼前比划了一下,说道:“看到没,就这上好的青砖,我一根指头就能敲断!”
说着,就抬手狠敲下去。
只听哐啷一声,青砖一指两断。
手里拿着战果,周秀春忍不住得意洋洋地显摆道:“这位兄台,不是我吓你,我从小跟一位奇人学武,这招名叫一阳指,进化版本叫六脉神剑,再进化就是魔贯光杀炮,练成之日神挡杀神……”
话没说完,只听一声铿锵清响,一把剑已然架在周秀春的脖子上,动作之快,叫毫无防备的周秀春居然连躲避的动作都无法做出来。
剑客举着剑,冷冷道:“我管你什么招式,我只知道,就算你的修为已经到了铜皮铁骨,我一剑下去,你的脑袋也得和身子分家。”
剑身上传来的冷冽气息,叫周秀春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周秀春立马乖乖地闭上了嘴,从直觉来判断,周秀春觉得如果自己硬着脖子硬扛,死掉的可能性起码在五成以上,为了两条傻狗把自己的命都搭上,这种蠢事他才不会去做。
“这位大爷,我突然觉得你的做法很对,狗要是咬了人,就应该受到应有的处罚,站在食物链顶端的人类,怎么能对畜生忍气吞声!”周秀春拉住准备跑路的两条狗,正气凛然地大声道。
剑客冷哼一声,收回剑,露出一个鄙夷的笑,“你简直就是我们习武之人的耻辱!”
只是这种程度的鄙视,对周秀春来说实在没什么杀伤力,周秀春不但完全不觉得尴尬,反倒忽然想起燕赤霞貌似也这么评价过自己,不由一时嘴贱,多说了一句:“唉,这句话早就被一个大胡子说过了。”
“大胡子?”剑客突然情绪激动起来,一把扯住周秀春的领子,凶狠地问道,“是不是一个剑法很厉害的大胡子?说!他现在人在哪儿?”
周秀春没有回答,却是反问道:“不对,他拿的不是刀吗?”
“刀你个大头鬼啊!”剑客用剑柄猛敲周秀春的额头,教训道,“他那把剑是玄铁重剑,好歹你也是个习武的,居然连刀剑都分不清楚!”
周秀春斯巴达了,不敢反抗剑客,却跟着骂道:“奶奶的,亏我有样学样叫人给我打了一把刀,没想到那大胡子手里拿的玩意儿居然是把剑!”只是看那剑客眼神不善,又连忙交代:“兰若寺!他在东边山上的兰若寺里!”
剑客这才松开了周秀春的领子。
“这两条狗,你开个价吧,我吃了再去找那大胡子!”
周秀春整了整衣领,叹道:“唉,我和这两条狗相依为命多时,教它们,养它们,早把它们当作我的亲生骨肉,想不到今天要黑发人送短命狗,按照现在市场上卖儿子的价钱,一条狗五钱银子,两条狗就算一两吧。”
“哼,唧唧歪歪废话这么多,装秀才也装不像,文不成武不就,我看你就是一个废物!”剑客一边骂周秀春,一边伸手在口袋里掏啊掏。
掏了半天后,却是脸色一变,怒道:“妈的,老子钱袋被偷了!”
周秀春一听,连忙就问:“那是不是不买我的狗了?”
“不行!这两条狗,今天一定要吃!等我把偷钱的贼找出来,杀了他们之后,就回来买你的狗!”
剑客正说着,却听医馆对门传来一阵嘲笑声。
两个人抬头望去,只见一群小混混正坐在街对面的铺子上,带头的混混手里拿着一个钱袋,居然不知死活地显摆道:“看啊,笨蛋,你的钱在我们手上,有本事来拿啊~”
周秀春心中直呼这群**,剑客则是冷冷一笑,一步跨出的店门。
似乎是为了配合此时的场面,天边突然划过一道闪电,继而响起了低沉的雷声。
瓢泼大雨倾盆而下,剑客一剑挥出,一颗人头就被斩落下来,飞得老高,正巧掉在了周秀春医馆的门口。
周秀春盯着那人头半天,腿一软,直接瘫坐在了藤椅上。
“啊——!”
街面上发出女人的尖叫,周秀春听得头皮发麻,也很没出息地跟着一起大叫,叫着叫着,他的脑海中陡然间闪过一个画面,不由得就站起来,眼里放光道:“我想起来了!他就是那个出场不到十分钟就领了盒饭的大龙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