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跑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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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清县的天气让人捉摸不透,早上还是大好的艳阳天,到了下午大约4点来钟,就突然阴沉下来,黑漆漆的,却也不下雨。明明是日长夜短的夏天,硬生生就被这破天气弄得跟冬天似的,阴冷阴冷,还不透光。
宁采臣早早地吃过晚饭后,也没跟周秀春打招呼,就玩起了失踪。周秀春知道,那患了单相思的傻小子,又上兰若寺去了。
“爱情的力量真伟大,早上刚见过鬼,晚上依然不怕死地去见女神,啊,不对,是女鬼……”周秀春坐在自己屋里,无聊地看着窗外透着烧焦味的院子,神情麻木。
宁采臣出门后不久,周秀春就弄明白了法术突然哑火的原因。
原来是因为他修为太低,功力不够。吃了一颗回春丹,补满了魔法值,天火咒便又恢复了效果。也就是说,在缺少补给的情况下,周秀春现在最多只能一口气放九道天火咒。
至于奔雷咒……半小时前周秀春狠心戳破了手指,在掌心画了个简易的八卦,结果别说奔雷,连个闷响都没发出来,所幸没人看见,避免了不必要的尴尬就是了。
毫无疑问,三颗太一丹,确实只让周秀春从洗髓境界提升到胎息。
周秀春利用这些有限的条件,以简单的数学逻辑推理了一下,对太一丹的作用效果,得出两个结论。
第一种结论是,随着境界的提升,太一丹的效果以对半的曲线在递减,比方说吃第一颗药的时候,他一口气提升了四个境界,吃第二颗药就只提升两个境界,第三颗一个境界,想要升到第八个境界也就是元气境界,则需要在达到胎息境界的基础上,再吃两颗丹药。
按照这个结论,他现在一共吃了四颗太一丹,也就是说,只要再来一颗太一丹,就很有可能达到元气境界。
第二种结论则是,在吃完第一颗太一丹后,后来的每一颗,都能提升一个境界,所以加起来,现在也刚好是胎息境界。
周秀春心底里是期望第二种假设成立的,但是根据“等级越高对经验值的需求就越高”这个宇宙钻石法则,第一种假设的可能性显然已经无限大。
“从元气到悟道,至少得磕四颗药……再加上还缺一颗才能到元气,一共得五颗太一丹才能满级……”
周秀春用手指蘸着水,在桌子上涂涂画画着,内心又微微挣扎起来。
很久之前,周秀春就看到过一个说法。说一些人之所以有网瘾,是基于人类天生的“完成欲”,这些人一旦开始玩游戏,如果不玩到满级,就会心神不宁、寝食不安。
周秀春觉得自己现在就处于这种状态,想那木屋边上成片的聚魂草,即便以再倒霉的情况来考虑,炼出区区五颗太一丹总不成问题吧?!
“唉……早知道刚才国荣上山之前,就该让他顺道帮我采一点聚魂草回来,难得天气这么好……”周秀春抬起头,看着低沉的乌云道,“现在山上的聚魂草,一定和坟地里的萤火虫一样耀眼吧……”
要不再上山一次?
脑海中突然间闪过这个念头,周秀春连忙甩了甩头。
那千年树妖的厉害,他可是体验过两次。宁采臣和燕赤霞他们有某种神秘的力量保护着不死,自己却不见得也有那样的力量保护。对于自己这条小命,周秀春还是非常看中的。穿越过来这么久,连一点清福都没享过就死了,岂不是太不值了?
“啊——杀人了!杀死人了——!”
屋外突然响起的惨叫,打断了周秀春的思绪。
周秀春摇摇头,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真特么乱,就不能消停一天吗,整天杀来杀去,一个两个做人都这么没追求,再这么搞下去,迟早弄得满世界都是鬼……等等!”
周秀春猛地站起来,双手在桌上一拍,露出极度振奋的神情。
我干嘛还要赖在长清县不走?这世界这么大,又不止长清县一个地方有聚魂草!既然全世界每天都在死人,说不定野外的路边就会有很多聚魂草。再不济,等上京城卖龙虎丹赚了钱,还可以雇别人给我找,何必非要自己冒险!老子果然是是天纵奇才,这么复杂的问题都能想明白!
周秀春兴奋地在屋子里来回走了几圈,心情激荡,恨不能现在立马飞到京城去。
走!马上就走!
宁采臣能不能和小倩嘿咻关我毛事!燕赤霞和宁采臣能不能把树妖干掉关我毛事!
周秀春没有半点犹豫,当即就开始收拾起行李来。他的家当本就不多,随随便便将一身换洗衣服和七八个装满了丹药的瓶子打包,拿起钱袋往怀里一塞,再背上弓箭,就大模大样地出了门。
从前门医馆出来,几个正在抬尸首的衙役见到周秀春,打招呼道:“周大夫,要出门啊?”
周秀春点点头,随口道:“是啊,我要上京城去了。”
“上京城?”领头的衙役看了看周秀春的行头,一脸奇怪道,“周大夫,你就这样去京城?”
“是啊。”周秀春也很奇怪道,“有什么不对吗?”
那衙役放下尸体,鲜红的手直接在衣服上蹭了蹭,走到周秀春跟前,一本正经道:“周大夫,此去京城路远,路上到处都是劫匪,如果没有一身官服,怕是走不到一半就被杀了。”
周秀春道:“以我刀枪不入的武功,还怕劫匪?”
衙役笑道:“周大夫,我不敢说你见识浅,但这年头刀枪不入的劫匪却也不少,到时候你一个人单挑一群,就算武功再高,累也把你累死了。再者说……”他的语气突然低沉下来:“再者说,这路上的鬼比人还多,碰上那些脏东西,可不是刀枪不入就能搞定的……”
“那我岂不是没法出门了?”周秀春着急道。
“啊,不,还是有办法的。”衙役道,“今天有一支前往京城的商队路过这里休整,明天一早就走。你现在抓紧去买一匹马,再弄一把趁手的兵器,然后去找那支商队的老板,就说你是雇佣军,想跟他们顺道一起走,商队的老板一定会同意的。”
周秀春听完后,感激地朝那衙役一抱拳,道:“多谢相告!”
衙役一脸真诚地回答道:“应该的,应该的,像周大夫你这样的好人,我要是眼睁睁看着你去送死,就该天打雷劈了!”
周秀春告别衙役,匆匆往马市跑去。
衙役站在原地,看着周秀春远去的背影,从口袋里掏出一本小册子,用炭笔在上面写道:“介绍周秀春买马,提成一两,买兵器,提成八钱。”将小册子往怀里一揣,见到不远处一个女人背着包裹出门,又赶紧笑着走上去,道:“王大姐,出远门啊?你这样出门可不行……”
女人尖声骂道:“给老娘滚开!你个不要脸的死骗子!”
长清县的天气让人捉摸不透,早上还是大好的艳阳天,到了下午大约4点来钟,就突然阴沉下来,黑漆漆的,却也不下雨。明明是日长夜短的夏天,硬生生就被这破天气弄得跟冬天似的,阴冷阴冷,还不透光。
宁采臣早早地吃过晚饭后,也没跟周秀春打招呼,就玩起了失踪。周秀春知道,那患了单相思的傻小子,又上兰若寺去了。
“爱情的力量真伟大,早上刚见过鬼,晚上依然不怕死地去见女神,啊,不对,是女鬼……”周秀春坐在自己屋里,无聊地看着窗外透着烧焦味的院子,神情麻木。
宁采臣出门后不久,周秀春就弄明白了法术突然哑火的原因。
原来是因为他修为太低,功力不够。吃了一颗回春丹,补满了魔法值,天火咒便又恢复了效果。也就是说,在缺少补给的情况下,周秀春现在最多只能一口气放九道天火咒。
至于奔雷咒……半小时前周秀春狠心戳破了手指,在掌心画了个简易的八卦,结果别说奔雷,连个闷响都没发出来,所幸没人看见,避免了不必要的尴尬就是了。
毫无疑问,三颗太一丹,确实只让周秀春从洗髓境界提升到胎息。
周秀春利用这些有限的条件,以简单的数学逻辑推理了一下,对太一丹的作用效果,得出两个结论。
第一种结论是,随着境界的提升,太一丹的效果以对半的曲线在递减,比方说吃第一颗药的时候,他一口气提升了四个境界,吃第二颗药就只提升两个境界,第三颗一个境界,想要升到第八个境界也就是元气境界,则需要在达到胎息境界的基础上,再吃两颗丹药。
按照这个结论,他现在一共吃了四颗太一丹,也就是说,只要再来一颗太一丹,就很有可能达到元气境界。
第二种结论则是,在吃完第一颗太一丹后,后来的每一颗,都能提升一个境界,所以加起来,现在也刚好是胎息境界。
周秀春心底里是期望第二种假设成立的,但是根据“等级越高对经验值的需求就越高”这个宇宙钻石法则,第一种假设的可能性显然已经无限大。
“从元气到悟道,至少得磕四颗药……再加上还缺一颗才能到元气,一共得五颗太一丹才能满级……”
周秀春用手指蘸着水,在桌子上涂涂画画着,内心又微微挣扎起来。
很久之前,周秀春就看到过一个说法。说一些人之所以有网瘾,是基于人类天生的“完成欲”,这些人一旦开始玩游戏,如果不玩到满级,就会心神不宁、寝食不安。
周秀春觉得自己现在就处于这种状态,想那木屋边上成片的聚魂草,即便以再倒霉的情况来考虑,炼出区区五颗太一丹总不成问题吧?!
“唉……早知道刚才国荣上山之前,就该让他顺道帮我采一点聚魂草回来,难得天气这么好……”周秀春抬起头,看着低沉的乌云道,“现在山上的聚魂草,一定和坟地里的萤火虫一样耀眼吧……”
要不再上山一次?
脑海中突然间闪过这个念头,周秀春连忙甩了甩头。
那千年树妖的厉害,他可是体验过两次。宁采臣和燕赤霞他们有某种神秘的力量保护着不死,自己却不见得也有那样的力量保护。对于自己这条小命,周秀春还是非常看中的。穿越过来这么久,连一点清福都没享过就死了,岂不是太不值了?
“啊——杀人了!杀死人了——!”
屋外突然响起的惨叫,打断了周秀春的思绪。
周秀春摇摇头,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真特么乱,就不能消停一天吗,整天杀来杀去,一个两个做人都这么没追求,再这么搞下去,迟早弄得满世界都是鬼……等等!”
周秀春猛地站起来,双手在桌上一拍,露出极度振奋的神情。
我干嘛还要赖在长清县不走?这世界这么大,又不止长清县一个地方有聚魂草!既然全世界每天都在死人,说不定野外的路边就会有很多聚魂草。再不济,等上京城卖龙虎丹赚了钱,还可以雇别人给我找,何必非要自己冒险!老子果然是是天纵奇才,这么复杂的问题都能想明白!
周秀春兴奋地在屋子里来回走了几圈,心情激荡,恨不能现在立马飞到京城去。
走!马上就走!
宁采臣能不能和小倩嘿咻关我毛事!燕赤霞和宁采臣能不能把树妖干掉关我毛事!
周秀春没有半点犹豫,当即就开始收拾起行李来。他的家当本就不多,随随便便将一身换洗衣服和七八个装满了丹药的瓶子打包,拿起钱袋往怀里一塞,再背上弓箭,就大模大样地出了门。
从前门医馆出来,几个正在抬尸首的衙役见到周秀春,打招呼道:“周大夫,要出门啊?”
周秀春点点头,随口道:“是啊,我要上京城去了。”
“上京城?”领头的衙役看了看周秀春的行头,一脸奇怪道,“周大夫,你就这样去京城?”
“是啊。”周秀春也很奇怪道,“有什么不对吗?”
那衙役放下尸体,鲜红的手直接在衣服上蹭了蹭,走到周秀春跟前,一本正经道:“周大夫,此去京城路远,路上到处都是劫匪,如果没有一身官服,怕是走不到一半就被杀了。”
周秀春道:“以我刀枪不入的武功,还怕劫匪?”
衙役笑道:“周大夫,我不敢说你见识浅,但这年头刀枪不入的劫匪却也不少,到时候你一个人单挑一群,就算武功再高,累也把你累死了。再者说……”他的语气突然低沉下来:“再者说,这路上的鬼比人还多,碰上那些脏东西,可不是刀枪不入就能搞定的……”
“那我岂不是没法出门了?”周秀春着急道。
“啊,不,还是有办法的。”衙役道,“今天有一支前往京城的商队路过这里休整,明天一早就走。你现在抓紧去买一匹马,再弄一把趁手的兵器,然后去找那支商队的老板,就说你是雇佣军,想跟他们顺道一起走,商队的老板一定会同意的。”
周秀春听完后,感激地朝那衙役一抱拳,道:“多谢相告!”
衙役一脸真诚地回答道:“应该的,应该的,像周大夫你这样的好人,我要是眼睁睁看着你去送死,就该天打雷劈了!”
周秀春告别衙役,匆匆往马市跑去。
衙役站在原地,看着周秀春远去的背影,从口袋里掏出一本小册子,用炭笔在上面写道:“介绍周秀春买马,提成一两,买兵器,提成八钱。”将小册子往怀里一揣,见到不远处一个女人背着包裹出门,又赶紧笑着走上去,道:“王大姐,出远门啊?你这样出门可不行……”
女人尖声骂道:“给老娘滚开!你个不要脸的死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