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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杀机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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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这个女人那瘦弱的脸颊,英雄突然一阵莫明的心痛,终于忍不住眼眶内打痛的雾气,隔老远就激动叫道:妈,我回来了。

    这身份不是他的,但这眼睛却是自己的。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动情时。世间有情万种,爱情只是其中一种而已,在英雄心中比它更重要的情还有很多,比如亲情。

    生身父母,血肉皆受父母,没有父母就没有自己。

    虽然这个不是自己的亲生母亲,只要情到心动时,是与不是又何必介怀。虽这个身份只是一个暂时的任务角色,若能让自己好过点感动点,又为何要让自己去清醒些呢。

    他缺失的东西太多了。或是觉得这个女人太可怜了。因为这个女人不需要别人的怜悯,所以更让人去怜惜她。

    强者尚是血肉之躯,有七情六欲人道伦常。况且他只是这天底下的一个小人物,眼泪不可笑,感情不可笑,自认为无泪无情的人才是天底下最可怜可笑的。

    听到朝思暮想的声音,陈惠的手一顿,干裂的嘴唇张了张才强忍着激动的情绪,说道:“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英雄抽了抽有点儿酸的鼻子说道:“妈,我先将米和油放到厨房先哈。”

    英雄将大米和油放到厨房后就来到陈惠跟前蹲下,陪陈惠嗑唠起来。生活没有将陈惠从一个师奶折腾成一个鬼见愁,话闸子打开后就是一个标准的老妈子。

    养儿九十九,常忧九十九。唠叨完儿子不在家的这段时间里哪儿骨头又老风湿犯了、哪家的兔惠子又来菜园子捣蛋等,就开始唠叨认祖归宗后要注意什么什么。

    她对那个毒女只字不提,似乎将这个女人忘掉了,也将这个女人施加她身上的痛苦淡忘了。

    英雄从她那被岁月磨砺得沧桑的脸上看出,她没有忘掉,只是将它当成了她人生所必须经历的过去。既然是过去,再痛再不堪的东西就不必让自己整天沉溺其中。自愈了就不必再去揭破这些伤口。

    人生嗑嗑碰碰,难免会添些伤痛疤,好了就是好了,再强行让自己去伤痕就是自残而不是往事不堪回首。

    时间不知不觉到了中午时分,外头的阳光太毒,英雄就将陈惠推进了屋子里。陈惠好像觉得自己唠叨过头了,就乐呵呵地说道:“孩子啊,你看妈这么久没见到你,唠叨到没边了,还没问你饿不饿。”

    英雄还没开口说话,陈惠就自顾自地说道:“跟妈唠叨了这么久,你一定饿了吧。现在应该是中午了,妈现在去给你做点好吃的。”

    陈妈虽然是个瞎子,腿不方便,但煮个饭炒个菜一点问题都没有,而且手艺还不错。英雄没有娇情,就主动去菜园子摘菜洗菜。

    随后又从厨房里传出陈妈的声音:“小雄啊,你自小胆子小,去杀个老母鸡练练胆吧,看你胆子长大了没。妈给你煲老鸡汤补身子。”

    还要杀鸡练胆?那可怜虫果真弱爆了!

    敌人杀过不少,鸡倒是头一回宰。英雄来到鸡圈子时,那只巡视领地的雄鸡就如一头守卫自己领地的雄狮,盯着英雄怒毛冲冠欲暴起啄人,却不料被英雄一个眼神吓到鸡飞狗跳,闪到一边去焦急地盯着英雄,不断地咯咯乱叫。

    这回英雄犯难了:宁教人离妻,莫杀人妻。老子倒底是活回去了,还是进步了,宰的狠人都能绕这篱笆园十几圈,宰只鸡还在看你这鸡头的脸色?

    最后英雄把心一狠,喃喃道:“身为男人就要有男人的担挡。你身为一只公鸡,你不下汤锅谁下汤锅?你要守护妻儿,就要有守护妻儿的觉悟,牺牲你自己成全我的胃吧。”

    说到此,英雄就拎起那些混身发抖的雄鸡。杀鸡时又犯难了,杀人他会,杀鸡没杀过。

    别人都说杀人如宰鸡,于是英雄一刀将鸡脑袋砍了,给它来了一个痛快。这只鸡兄死得很痛快,没有任何痛苦,不像其它鸡兄要被割胫放血。

    英雄在生鲜市场看过别人杀鸡要拨毛。这是玩的事儿,英雄三儿两下就将鸡毛硬生拨光。随后眼神就在点怪异了,别人能拨成光鸡,他却拨成血鸡。

    他真当宰鸡如杀人,拨毛也不用烧开水烫。

    他在野外执行任务时从来没将那些比野猪还小个头的猎物正眼看过,那些小个头的不够塞牙缝,而且处理起来没有这么复杂。

    陈惠倒是忘了她这个儿子从小就十指不沾阳春水,杀鸡能杀出这种水平也算是神奇的表现。

    英雄倒是猜出这位陈妈隐隐有点恼怒,因为他将那只做种的公鸡给宰了。不过在英雄认为,这公鸡死得不冤、很值啊,起码它的妻子保下来了。

    成生小我成就鸡间大爱,这是一种伟大!

    陈妈的手艺无可挑剔,吃得英雄将锅底也翻了个底朝天,而且吃没吃相,吃得惊天动地泣鬼神。陈妈感觉这孩子吃得如此香,脸上笑咪咪的。

    午饭时间,再加上太阳毒辣,小城街头的行人少了点。一个背着大提琴木盒的红发青年走上了一楼三十层的大楼楼顶。

    红发青年上到楼顶后仰着高天深呼吸了一口空气感叹道:“还是这世界的空气新鲜,我闻到了血的香味。”

    他也是地蛛部的一名地蛛,他同样只有那个共同的代号:地蛛。

    血奴的血已如同嚼蜡,如果不是怕被华夏的异能战警追捕,他一定会换口味。

    深呼吸了一口空气后,就来到了东西的一个角落里,将视线落在一千米外那篱笆墙内的泥砖瓦房,目标就在瓦内。

    地蛛从提琴盒里取出一支狙击,在猎杀猎物前他总喜欢擦拭一番自己的武器。看着手中这柄狙击,地蛛喃喃自语道:“真的很想和师兄较量一下谁的枪技了得。但子弹没眼啊,我们只有一个能活下来,我不想无敌孤独,又不想死,真纠结。”

    想到自己的师兄,不禁嘿嘿一声冷笑:他那废物弟弟就这么被废了。卡牌流本就是废物流,不如枪械流,杀人于千里之外,凭你天下无敌又如何,此终躲不过我一颗子弹。

    与此同时,在一片深山老林中,一个背着一把狙击的蓝发青年骑着一辆战骑在山林间飞驰着,向着北宁市前进。

    这个蓝发青年正是从石棺里走出的那个地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