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章 新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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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说,在垃圾池子周围,发现这么一只小皮鞋,其实是不算什么的。但是先不说这鞋子还挺新的,单说是在这里,出现这只明显是小孩子的皮鞋,那绝对比出现恐龙还不可能。恐龙化石神马的,人品好点的话,挖挖也很可能就有了,但是这小孩子的鞋子,甭说挖,就是穿,也没有人啊。
因为,这一片,根本就没有小孩子。甭说小孩子,三十岁以下的,都没有。
使用这个垃圾池子的所有住户,董丞都认识,十多年的老街坊了。年纪最大的,九十多了,年纪最小的,就是他自己。男性偏多,还大部分都是老鳏夫,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主儿,女性很少,而岁数最小的女性,也五十多了,怎么可能会有这种小鞋子呢?!!!
董丞是天生的爱管闲事,这鞋子勾起了他大大的好奇心,就跟发现新奇物件似的,他到底要看看,这是谁的鞋子,或许还有别的小孩子的东西什么的,又或者是谁有什么癖好,想孩子想魔障了,偷偷收藏起来,不小心扔出来的。要是被他找出来了,一定要狠狠的敲诈一笔!!
拿起鞋子,董丞就照着小黑狗出来的路线,走了过去......
然后,被施了定身法似的,董丞石化了......五秒之后,他一边尖叫,一边奔了过去。
“快来人啊!!!有个小孩子要被狗吃了啊!!!!救人啊!!!!!”
这是董丞长这么大岁数,第一次,这么失态。当然,他有时也很脱线就对了,不过,以后,他会越来越失态的。
最喜欢装老成的董丞居然在大喊大叫,附近听见喊叫的人,都一个接一个的冒了出来,有端着水杯的,有拿着报纸的,还有拄着拐杖的。只当是董丞这次又闹什么乐子呢,晃过来之后,看见董丞手里捧着的那个...不是东西的东西,也集体石化了。
十秒之后——木有办法,岁数大的,怎么说也要比董丞在反应慢点吧.....
“这是,布娃娃?”
“是老钱家的人偶吧?他一贯宝贝,怎么这就扔出来了?”
“瞎说,他那有这么大的人偶啊,这绝对是什么人设下的陷阱!里面没准有炸弹呢!”
“你被炸的脑子糊涂了吧?一天不想炸弹你就浑身难受!”
“咳!!”最有威望的石秀才重重的咳了一声,八十多岁的身子骨,真是离了拐棍就走不道了。但是他从出身还是学问和人品,都是这一片最有声望的老人,所以这么一咳嗽,四周立马就安静了。
“小董啊,这是谁家孩子?还有气儿吗?”石秀才有点无语,这些老家伙,到底是多久没见过小孩子了?明显是个大活人,愣是看成布娃娃人偶什么的,真是丢尽了老脸!!
石秀才并不是叫这个名字,谁也不知道他姓甚名谁,有无家人,只是隐隐的知道他是经历过风雨百年的老人,祖上出过名臣,小时候留过鞭子,大了留过洋,老了受过罪,喜欢听着西洋曲子写大字,会好几种外语,报纸都是看外文的,也会写八股文,国字只写繁体,有点看不懂简体字。渐渐的,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被叫做石秀才了。这其实是一种反话。
董丞也顾不得那些醒悟过来,眼睛发亮的一群老家伙,把小孩子捧到脑袋边,细细的听着心跳和呼吸,周围的人也同时安静了下来。这些老家伙什么没见过,就算这孩子已经死了,他们也会乐呵呵的继续说这孩子长得真像个布娃娃......但是,这会,他们都还是希望这孩子是活着的。
过了一会,董丞长出口气,不松不紧的却温柔的抱住了孩子。不等他开口,一直关注他的人就都咧嘴笑了出来,孩子还活着。
站在一边,早就跃跃欲试的陈老头小跑着,到了董丞跟前,“董小子,快快,让我给看看.....”董丞蹲下来,旁边立刻有人脱了大衣铺在了地上,董丞把孩子轻轻放在大衣上,但是手还是没有离开孩子,“您快给瞧瞧,我刚瞅了,狗没吃她......”就是在撕衣服罢了。
陈老头是个赤脚大夫,这是他对自己的称呼,但是谁都知道,他手上,绝对有妙手回春的真本事。六十多岁的人了,脸上一点皱纹没有,眼明耳聪,牙齐骨坚,从背影看,就是一个壮年男子。叫他陈老头,纯粹是一帮老家伙的妒忌之心作祟罢了。
给孩子把把脉,又翻看了一下眼皮,捏捏四肢,然后在孩子的右胳膊那里,就微微点点头,“没什么事,就是饿的,这只胳膊有点麻烦,养不好以后就会落下病根,等我给她接上之后,给你两个方子,你去抓两服药给她吃,一个养身体,一个养筋骨的。先让她暖暖身子,灌点米汤,等她醒了,在吃药。过了今天,在给她吃软烂的东西。”
手上不停的动了几下,一声细微的咯嘣声之后,陈老头擦着手,站了起来,“这孩子气虚体弱,难得的是心志刚强,吊着这一口气,硬是挺到现在,真是不容易。不过......”既然想活着,干嘛不吃东西呢?陈老头没说这句,“被你遇见,也是缘分,你就养着她吧......”
额,这要说是女猪脚的金手指呢,还是方卿小盆友的求生本能呢?
“慢着,依我看,这孩子养不得。”于神婆远远站着,侧身站着,银发一丝不乱的挽在脑后,抬手点着小孩子,“这孩子满脸黑气,明显是个死气不散的活人,这是妖孽,养不得。”于神婆六十来岁,头发全部银白,带着厚厚的水晶茶色眼镜,她其实是位老物修复师,据说手里复原的好些东西,都在各个大博物馆里,但是她最出名的本事,却是算命。算了几十年,准的不少,这神婆的名号就叫响了。
有人不爱听了,“于神婆你赶紧闭嘴!好好的孩子,一口被你叫成了妖孽,那你自己个又是什么啊?整天神神叨叨的!”开口的这位,叫华少,其实已经快七十了,但就是喜欢穿的花里胡哨的,老流氓似的一个老头,可其实,他是位典型的唯物主义学者,精于数理,认为这世间万物,都是可以用数字来表达用物理来解释的,和于神婆是死对头。但是谁都知道,怹俩是一向是孟不离焦,焦不离孟的,出现一个,不用看,就知道另一个也会在。不过谁也没想过这二位会来一出最美不过夕阳红的戏码,因为真的是死对头到一定程度了,见面就掐。
董丞根本不理这些话,他已经轻轻整理好了小孩子的衣服,抱起她,亲了下她嫩呼呼的小脸,“走,跟爸爸回家!”天上掉下个女儿来!!!果然今天有大好事临门啊!!!
路过于神婆的时候,董丞点头谢过,笑的灿烂的说,“您看,妖孽,也是很可爱的不是?”
谁也没在说什么,等董丞走远,于神婆叹口气,“那孩子,必须要好好养着,能给她十分,就不能给她九分半,不然,就是一头养不熟的白眼狼。”这话评价的太实在了。
石秀才慢慢往家走,琢磨着家里有什么能给小孩子用的,嘴上状似无意的说,“那是董丞啊......”
是的,那是董丞,所以,没问题的。
不然,这些人精们,能放任董丞带走那个孩子嘛。于神婆在阴阳这事上,很有本事,可也不表示别人就看不出来。看得人多了,面相上的事,也是能看出一二的。只因为是董丞,也只能是他,所以没有人会担心的。
不提一帮老家伙还有董丞有多兴奋在准备着小孩子的东西,只说这个小孩子,咱们的女猪脚方卿,在醒来之后,迷迷糊糊的以为自己又活了。不是醒过来的那种活,而是再次死了之后的活。
因为她看见,头顶上,是有四角立体浮雕,外国神话故事,分割出来的四块顶棚,并绘着圣母神子和天使。这是真货,绝对手绘。方卿的自认这点鉴别的眼力还是有的。眼珠转动,四周也是壁画浮雕的外国装潢,富丽的像宫殿一样。屋子很大,家具不多,落地灯上的钩花,绝对是手工编织的蕾丝。
难道她变成了某位公主?
不怪方卿也变得有这么囧的念头了,因为实在是房间太宫廷,这段时间的事也太诡异了。她没把自己想成穿越的王子,都算是她还正常理智啊。
一个轻轻的合书的声音响起,然后方卿这才看见,这个应该是坐在自己床头的男人。外国人。他站了起来,很高大,居然穿着晚礼服,虽然没有外套,可还是很正式,举止高贵的,仿佛他是位国王。有点泛金色的衬衣,还有成套的领针和袖扣,那是闪着光芒的小天鹅,都让一贯冷静的方卿有点失神。也就是傻眼。
这人有病吗?
就算你是外国人,有个性有爱好,可也别大白天的,把自己打扮成这样吧?演吸血鬼啊?
方卿看着他伸手过来,摸了摸自己的额头,然后无声的帮自己掖了下被子,就默默的开门出去了。
这人果然有病。
方卿想着,我又不是你女儿,做出这么慈爱的样子,到底是多有病啊!
好在这孩子更不知道还有借尸还魂这回事,不然她就该怀疑她被换了身体了。
那男人明显是个很纯粹的外国人,那这里,到底是哪里?就算刚才囧囧的想着,又活了一次,但是理智的方卿,还是判断出,她其实应该是没死。可眼前这个环境,让她又生出了这里是天堂的错觉。毕竟天堂是外国人的死后之地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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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说,在垃圾池子周围,发现这么一只小皮鞋,其实是不算什么的。但是先不说这鞋子还挺新的,单说是在这里,出现这只明显是小孩子的皮鞋,那绝对比出现恐龙还不可能。恐龙化石神马的,人品好点的话,挖挖也很可能就有了,但是这小孩子的鞋子,甭说挖,就是穿,也没有人啊。
因为,这一片,根本就没有小孩子。甭说小孩子,三十岁以下的,都没有。
使用这个垃圾池子的所有住户,董丞都认识,十多年的老街坊了。年纪最大的,九十多了,年纪最小的,就是他自己。男性偏多,还大部分都是老鳏夫,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主儿,女性很少,而岁数最小的女性,也五十多了,怎么可能会有这种小鞋子呢?!!!
董丞是天生的爱管闲事,这鞋子勾起了他大大的好奇心,就跟发现新奇物件似的,他到底要看看,这是谁的鞋子,或许还有别的小孩子的东西什么的,又或者是谁有什么癖好,想孩子想魔障了,偷偷收藏起来,不小心扔出来的。要是被他找出来了,一定要狠狠的敲诈一笔!!
拿起鞋子,董丞就照着小黑狗出来的路线,走了过去......
然后,被施了定身法似的,董丞石化了......五秒之后,他一边尖叫,一边奔了过去。
“快来人啊!!!有个小孩子要被狗吃了啊!!!!救人啊!!!!!”
这是董丞长这么大岁数,第一次,这么失态。当然,他有时也很脱线就对了,不过,以后,他会越来越失态的。
最喜欢装老成的董丞居然在大喊大叫,附近听见喊叫的人,都一个接一个的冒了出来,有端着水杯的,有拿着报纸的,还有拄着拐杖的。只当是董丞这次又闹什么乐子呢,晃过来之后,看见董丞手里捧着的那个...不是东西的东西,也集体石化了。
十秒之后——木有办法,岁数大的,怎么说也要比董丞在反应慢点吧.....
“这是,布娃娃?”
“是老钱家的人偶吧?他一贯宝贝,怎么这就扔出来了?”
“瞎说,他那有这么大的人偶啊,这绝对是什么人设下的陷阱!里面没准有炸弹呢!”
“你被炸的脑子糊涂了吧?一天不想炸弹你就浑身难受!”
“咳!!”最有威望的石秀才重重的咳了一声,八十多岁的身子骨,真是离了拐棍就走不道了。但是他从出身还是学问和人品,都是这一片最有声望的老人,所以这么一咳嗽,四周立马就安静了。
“小董啊,这是谁家孩子?还有气儿吗?”石秀才有点无语,这些老家伙,到底是多久没见过小孩子了?明显是个大活人,愣是看成布娃娃人偶什么的,真是丢尽了老脸!!
石秀才并不是叫这个名字,谁也不知道他姓甚名谁,有无家人,只是隐隐的知道他是经历过风雨百年的老人,祖上出过名臣,小时候留过鞭子,大了留过洋,老了受过罪,喜欢听着西洋曲子写大字,会好几种外语,报纸都是看外文的,也会写八股文,国字只写繁体,有点看不懂简体字。渐渐的,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被叫做石秀才了。这其实是一种反话。
董丞也顾不得那些醒悟过来,眼睛发亮的一群老家伙,把小孩子捧到脑袋边,细细的听着心跳和呼吸,周围的人也同时安静了下来。这些老家伙什么没见过,就算这孩子已经死了,他们也会乐呵呵的继续说这孩子长得真像个布娃娃......但是,这会,他们都还是希望这孩子是活着的。
过了一会,董丞长出口气,不松不紧的却温柔的抱住了孩子。不等他开口,一直关注他的人就都咧嘴笑了出来,孩子还活着。
站在一边,早就跃跃欲试的陈老头小跑着,到了董丞跟前,“董小子,快快,让我给看看.....”董丞蹲下来,旁边立刻有人脱了大衣铺在了地上,董丞把孩子轻轻放在大衣上,但是手还是没有离开孩子,“您快给瞧瞧,我刚瞅了,狗没吃她......”就是在撕衣服罢了。
陈老头是个赤脚大夫,这是他对自己的称呼,但是谁都知道,他手上,绝对有妙手回春的真本事。六十多岁的人了,脸上一点皱纹没有,眼明耳聪,牙齐骨坚,从背影看,就是一个壮年男子。叫他陈老头,纯粹是一帮老家伙的妒忌之心作祟罢了。
给孩子把把脉,又翻看了一下眼皮,捏捏四肢,然后在孩子的右胳膊那里,就微微点点头,“没什么事,就是饿的,这只胳膊有点麻烦,养不好以后就会落下病根,等我给她接上之后,给你两个方子,你去抓两服药给她吃,一个养身体,一个养筋骨的。先让她暖暖身子,灌点米汤,等她醒了,在吃药。过了今天,在给她吃软烂的东西。”
手上不停的动了几下,一声细微的咯嘣声之后,陈老头擦着手,站了起来,“这孩子气虚体弱,难得的是心志刚强,吊着这一口气,硬是挺到现在,真是不容易。不过......”既然想活着,干嘛不吃东西呢?陈老头没说这句,“被你遇见,也是缘分,你就养着她吧......”
额,这要说是女猪脚的金手指呢,还是方卿小盆友的求生本能呢?
“慢着,依我看,这孩子养不得。”于神婆远远站着,侧身站着,银发一丝不乱的挽在脑后,抬手点着小孩子,“这孩子满脸黑气,明显是个死气不散的活人,这是妖孽,养不得。”于神婆六十来岁,头发全部银白,带着厚厚的水晶茶色眼镜,她其实是位老物修复师,据说手里复原的好些东西,都在各个大博物馆里,但是她最出名的本事,却是算命。算了几十年,准的不少,这神婆的名号就叫响了。
有人不爱听了,“于神婆你赶紧闭嘴!好好的孩子,一口被你叫成了妖孽,那你自己个又是什么啊?整天神神叨叨的!”开口的这位,叫华少,其实已经快七十了,但就是喜欢穿的花里胡哨的,老流氓似的一个老头,可其实,他是位典型的唯物主义学者,精于数理,认为这世间万物,都是可以用数字来表达用物理来解释的,和于神婆是死对头。但是谁都知道,怹俩是一向是孟不离焦,焦不离孟的,出现一个,不用看,就知道另一个也会在。不过谁也没想过这二位会来一出最美不过夕阳红的戏码,因为真的是死对头到一定程度了,见面就掐。
董丞根本不理这些话,他已经轻轻整理好了小孩子的衣服,抱起她,亲了下她嫩呼呼的小脸,“走,跟爸爸回家!”天上掉下个女儿来!!!果然今天有大好事临门啊!!!
路过于神婆的时候,董丞点头谢过,笑的灿烂的说,“您看,妖孽,也是很可爱的不是?”
谁也没在说什么,等董丞走远,于神婆叹口气,“那孩子,必须要好好养着,能给她十分,就不能给她九分半,不然,就是一头养不熟的白眼狼。”这话评价的太实在了。
石秀才慢慢往家走,琢磨着家里有什么能给小孩子用的,嘴上状似无意的说,“那是董丞啊......”
是的,那是董丞,所以,没问题的。
不然,这些人精们,能放任董丞带走那个孩子嘛。于神婆在阴阳这事上,很有本事,可也不表示别人就看不出来。看得人多了,面相上的事,也是能看出一二的。只因为是董丞,也只能是他,所以没有人会担心的。
不提一帮老家伙还有董丞有多兴奋在准备着小孩子的东西,只说这个小孩子,咱们的女猪脚方卿,在醒来之后,迷迷糊糊的以为自己又活了。不是醒过来的那种活,而是再次死了之后的活。
因为她看见,头顶上,是有四角立体浮雕,外国神话故事,分割出来的四块顶棚,并绘着圣母神子和天使。这是真货,绝对手绘。方卿的自认这点鉴别的眼力还是有的。眼珠转动,四周也是壁画浮雕的外国装潢,富丽的像宫殿一样。屋子很大,家具不多,落地灯上的钩花,绝对是手工编织的蕾丝。
难道她变成了某位公主?
不怪方卿也变得有这么囧的念头了,因为实在是房间太宫廷,这段时间的事也太诡异了。她没把自己想成穿越的王子,都算是她还正常理智啊。
一个轻轻的合书的声音响起,然后方卿这才看见,这个应该是坐在自己床头的男人。外国人。他站了起来,很高大,居然穿着晚礼服,虽然没有外套,可还是很正式,举止高贵的,仿佛他是位国王。有点泛金色的衬衣,还有成套的领针和袖扣,那是闪着光芒的小天鹅,都让一贯冷静的方卿有点失神。也就是傻眼。
这人有病吗?
就算你是外国人,有个性有爱好,可也别大白天的,把自己打扮成这样吧?演吸血鬼啊?
方卿看着他伸手过来,摸了摸自己的额头,然后无声的帮自己掖了下被子,就默默的开门出去了。
这人果然有病。
方卿想着,我又不是你女儿,做出这么慈爱的样子,到底是多有病啊!
好在这孩子更不知道还有借尸还魂这回事,不然她就该怀疑她被换了身体了。
那男人明显是个很纯粹的外国人,那这里,到底是哪里?就算刚才囧囧的想着,又活了一次,但是理智的方卿,还是判断出,她其实应该是没死。可眼前这个环境,让她又生出了这里是天堂的错觉。毕竟天堂是外国人的死后之地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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