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小说:小鬼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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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晚上就这样过去了。
李学初发现只要在这个房间里,自己就总是会不由自主的期待着时空隧道突然降临,尽管明知道这种概率低得微乎其微。一次就比中头彩还难得了,想连中两次?做梦!
“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都没心思写书了。”李学初决定不能再在这种小概率的事情上浪费时间了,“房租到期后就搬出去住吧。”
李学初拿起手机仔细搜索了一下里面存储的资料。手机里存得最多的是歌曲,中文的粤语的、日韩的欧美的,林林总总有两三百首,李学初平时听歌很杂,感觉过得去的都听,音乐播放器也给他设置了边听边下的功能,可惜基本都是新千年之后的,现在拿去卖未必吃香,再说自己连简谱都不会认,各种风格各异的歌一首接一首的“创作”出来也太诡异了点,这个留待以后吧。
其次就是各种软件了,这些东西对现在的自己来说一点用处也没有了,不过也不用删,谁知道啥时候能派上用场,搞不好就是一大笔钱呢。再就几部电影,后世无线网络发达,导致李学初看电影基本上都是在线看的,这几部还是自己穿越之前下下来没事的时候解闷用的,可惜都是欧美科幻大片,目前的科技不要说香江了,好莱坞都拍不出来。而要把电影改编成小说,将那些大场面用文字的方式活灵活现的呈现在读者面前,对还是网文菜鸟的李学初来说还是有一定难度的,放以后再说吧。
悲催的是,手机里面各网络大神的小说居然一部都没有。也对,以前都是在线看的,基本上没下载过,而且看完了就忘了。有些较经典的小说倒是有反复看过好几次的,并且对其中的**部分也是印象颇深。但真要自己把小说回忆起来写纸上的时候,抓瞎了!大致情节都记得到,但要自己写却怎么也写不出原作应有的效果出来,明明是瞄着马的样子画的,画出来一看,却怎么看怎么像骡子。
颓然地扔下钢笔,算了,不毁经典了,还是施行原计划,把后世的各类卖座电影改编成小说好了。电影片长一般都是90分钟和120分钟两种最常见,改编成小说的话一般字数都能控制在二十万字以内,挺适合练手的。
决定好要改编后世电影了,接下来就是选题材了。科幻?未来好莱坞真出了不少精彩卖座的科幻电影,黑客帝国啊变形金刚啊阿凡达神马的,不过这些改编难度偏大了点,放以后吧。还有些软科幻,盗梦空间、蝴蝶效应、源代码之类的也不错,不过目前来说科幻迷在香江还只是小众。当然也不一定,毕竟卫斯理系列现在也挺火的,或许只是缺少好作品,不过还是放后。变形金刚貌似动画是八四年美国的孩之宝和日本公司合作出的,这可是一块大金矿啊,一经推出立刻风靡全球,那种能变汽车和飞机的机器人玩具刚一上架就征服了全球儿童。如果能提前将他搞出来,亿万富翁是少不了的了,而且从84年吃到2014年还是长盛不衰。自己小时候也曾买过变形金刚的玩具,看过动画。不过可惜自己不会画漫画,光用文字来描述的话可能造不成那么轰动的效果了。算了,还有几年,到时候再看看怎么在这个大蛋糕上分一杯羹。
魔幻呢?魔戒小说版已经有了,哈利波特以前只看过两部,具体情节也记不太清楚了,改编无力。加勒比海盗倒是可以,不过还是放后面写吧。
还是先写些简单些的,轻松的搞笑喜剧就是个不错的选择。现在正是香江电影的爆发阶段,未来十几年内香江电影将会风靡亚洲,在台湾、东南亚、日韩的票房市场都相当不俗。不过在现在算是初期,基本没多少公司敢上马大制作电影,低成本电影还是市场的主流。写一些不需要太多场景,不用大场面的轻松幽默的故事比较容易获得电影公司的青睐,快速地被改编成电影,赚取稿费。而香江的票房市场似乎也对喜剧电影情有独钟,只要剧情不差,好的喜剧几乎不愁市场,而其他类型的剧情片就不一定了。经典也有扑街得可能,有时候好电影也不代表高票房,尤其是偏文艺性质的。而香江电影的另外两个法宝:动作片和警匪片现在还未成气候,这个不急,放两年再说。
题材选好了,那么先“创作”哪篇呢?后世的经典喜剧挺多的,但首先最好跟现在的整体环境比较贴近,有电脑、互联网、手机、卡拉ok之类道具比较多的肯定不行,大哥大都还是新兴事物呢,最好是主场景在一些简单的住宅里什么的,对外就用电话就行了,主要人物少一些的。缩小了题材范围,把脑中的电影过了一遍,大部分剔除后。一部小时候看过的电影慢慢地浮了出来。
“呵呵,就写这部。”李学初终于选好了电影。气定神闲的坐了下来,搬出繁体字典,摊开稿纸,开始写上了小说标题:小鬼当家!
这部小说的原电影在一九九零年在众多高成本科幻电影的包围下,以微小成本创下了五点三亿美刀的全球票房奇迹,主场景就是一处宅院,主角就一个小孩跟两个笨贼。故事情节也很简单:8岁的乐仔因为家人举家外出度圣诞假时慌乱之中不慎将他留在家中,使他一夜之间成为一家之主。乐仔倒是乐得没有大人干涉,在家中尽情发挥,将家园装饰成为他心目中的个人游乐天地。但是他不知道的是,两个刚越狱出来的窃贼早已盯上了他的家园并且已经完成了“侦查工作”,正打算乘圣诞无人之际入室盗窃,于是两窃贼和一个孩童在宅子里不期而遇,围绕着宅子一番斗智斗勇,开始了一系列猫鼠游戏。乐仔与窃贼进行了一番周旋,好好“招待”了这两个不速之客。在小鬼乐仔利用游戏陷阱努力抵挡这两个匪徒的过程中,整个宅院被搅得翻天覆地,两笨贼被机智的小孩耍得团团转,状况连连,笑点层出不穷。最后的结果嘛,当然是小孩成功保卫了家园,笨贼最终落网。
嗯,主情节和各种笑点都记得挺清楚的,这种题材的片子也没有什么方文化差异之类的东东,东西方的读者观众基本都能看得懂,而且还是一个系列剧。这部成功后立马把其他几部也一并写上,要不以香江电影目前的跟风速度,一旦拍成电影,类似的题材就会源源不断的出现,运气不好的话跟自己的后续故事撞车了也说不定。
先把大致的剧情编了出来,不会的繁体字用简体先代着,洋洋洒洒两三万字一气呵成。李学初看着写得满满当当的稿纸,颇有几分志得意满。
不需要烦心构思情节,今天就能把这个故事写完了,那么这篇小说该寄给哪家报社呢?香江的报社还是挺多的,五百万人的城市报社随便算算都有二三十家。现在影响力比较大的有星岛日报、成报、明报、东方日报等,这几个都是直到后世依然存在的大报社,不知道是不是都有小说连载。当然,如果让自己选的话李学初心里还是优先选择明报,毕竟是金大侠创办的嘛,不过听说挺抠门的?不管了,先投他吧,看看条件能不能接受再说。
一晚上就这样过去了。
李学初发现只要在这个房间里,自己就总是会不由自主的期待着时空隧道突然降临,尽管明知道这种概率低得微乎其微。一次就比中头彩还难得了,想连中两次?做梦!
“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都没心思写书了。”李学初决定不能再在这种小概率的事情上浪费时间了,“房租到期后就搬出去住吧。”
李学初拿起手机仔细搜索了一下里面存储的资料。手机里存得最多的是歌曲,中文的粤语的、日韩的欧美的,林林总总有两三百首,李学初平时听歌很杂,感觉过得去的都听,音乐播放器也给他设置了边听边下的功能,可惜基本都是新千年之后的,现在拿去卖未必吃香,再说自己连简谱都不会认,各种风格各异的歌一首接一首的“创作”出来也太诡异了点,这个留待以后吧。
其次就是各种软件了,这些东西对现在的自己来说一点用处也没有了,不过也不用删,谁知道啥时候能派上用场,搞不好就是一大笔钱呢。再就几部电影,后世无线网络发达,导致李学初看电影基本上都是在线看的,这几部还是自己穿越之前下下来没事的时候解闷用的,可惜都是欧美科幻大片,目前的科技不要说香江了,好莱坞都拍不出来。而要把电影改编成小说,将那些大场面用文字的方式活灵活现的呈现在读者面前,对还是网文菜鸟的李学初来说还是有一定难度的,放以后再说吧。
悲催的是,手机里面各网络大神的小说居然一部都没有。也对,以前都是在线看的,基本上没下载过,而且看完了就忘了。有些较经典的小说倒是有反复看过好几次的,并且对其中的**部分也是印象颇深。但真要自己把小说回忆起来写纸上的时候,抓瞎了!大致情节都记得到,但要自己写却怎么也写不出原作应有的效果出来,明明是瞄着马的样子画的,画出来一看,却怎么看怎么像骡子。
颓然地扔下钢笔,算了,不毁经典了,还是施行原计划,把后世的各类卖座电影改编成小说好了。电影片长一般都是90分钟和120分钟两种最常见,改编成小说的话一般字数都能控制在二十万字以内,挺适合练手的。
决定好要改编后世电影了,接下来就是选题材了。科幻?未来好莱坞真出了不少精彩卖座的科幻电影,黑客帝国啊变形金刚啊阿凡达神马的,不过这些改编难度偏大了点,放以后吧。还有些软科幻,盗梦空间、蝴蝶效应、源代码之类的也不错,不过目前来说科幻迷在香江还只是小众。当然也不一定,毕竟卫斯理系列现在也挺火的,或许只是缺少好作品,不过还是放后。变形金刚貌似动画是八四年美国的孩之宝和日本公司合作出的,这可是一块大金矿啊,一经推出立刻风靡全球,那种能变汽车和飞机的机器人玩具刚一上架就征服了全球儿童。如果能提前将他搞出来,亿万富翁是少不了的了,而且从84年吃到2014年还是长盛不衰。自己小时候也曾买过变形金刚的玩具,看过动画。不过可惜自己不会画漫画,光用文字来描述的话可能造不成那么轰动的效果了。算了,还有几年,到时候再看看怎么在这个大蛋糕上分一杯羹。
魔幻呢?魔戒小说版已经有了,哈利波特以前只看过两部,具体情节也记不太清楚了,改编无力。加勒比海盗倒是可以,不过还是放后面写吧。
还是先写些简单些的,轻松的搞笑喜剧就是个不错的选择。现在正是香江电影的爆发阶段,未来十几年内香江电影将会风靡亚洲,在台湾、东南亚、日韩的票房市场都相当不俗。不过在现在算是初期,基本没多少公司敢上马大制作电影,低成本电影还是市场的主流。写一些不需要太多场景,不用大场面的轻松幽默的故事比较容易获得电影公司的青睐,快速地被改编成电影,赚取稿费。而香江的票房市场似乎也对喜剧电影情有独钟,只要剧情不差,好的喜剧几乎不愁市场,而其他类型的剧情片就不一定了。经典也有扑街得可能,有时候好电影也不代表高票房,尤其是偏文艺性质的。而香江电影的另外两个法宝:动作片和警匪片现在还未成气候,这个不急,放两年再说。
题材选好了,那么先“创作”哪篇呢?后世的经典喜剧挺多的,但首先最好跟现在的整体环境比较贴近,有电脑、互联网、手机、卡拉ok之类道具比较多的肯定不行,大哥大都还是新兴事物呢,最好是主场景在一些简单的住宅里什么的,对外就用电话就行了,主要人物少一些的。缩小了题材范围,把脑中的电影过了一遍,大部分剔除后。一部小时候看过的电影慢慢地浮了出来。
“呵呵,就写这部。”李学初终于选好了电影。气定神闲的坐了下来,搬出繁体字典,摊开稿纸,开始写上了小说标题:小鬼当家!
这部小说的原电影在一九九零年在众多高成本科幻电影的包围下,以微小成本创下了五点三亿美刀的全球票房奇迹,主场景就是一处宅院,主角就一个小孩跟两个笨贼。故事情节也很简单:8岁的乐仔因为家人举家外出度圣诞假时慌乱之中不慎将他留在家中,使他一夜之间成为一家之主。乐仔倒是乐得没有大人干涉,在家中尽情发挥,将家园装饰成为他心目中的个人游乐天地。但是他不知道的是,两个刚越狱出来的窃贼早已盯上了他的家园并且已经完成了“侦查工作”,正打算乘圣诞无人之际入室盗窃,于是两窃贼和一个孩童在宅子里不期而遇,围绕着宅子一番斗智斗勇,开始了一系列猫鼠游戏。乐仔与窃贼进行了一番周旋,好好“招待”了这两个不速之客。在小鬼乐仔利用游戏陷阱努力抵挡这两个匪徒的过程中,整个宅院被搅得翻天覆地,两笨贼被机智的小孩耍得团团转,状况连连,笑点层出不穷。最后的结果嘛,当然是小孩成功保卫了家园,笨贼最终落网。
嗯,主情节和各种笑点都记得挺清楚的,这种题材的片子也没有什么方文化差异之类的东东,东西方的读者观众基本都能看得懂,而且还是一个系列剧。这部成功后立马把其他几部也一并写上,要不以香江电影目前的跟风速度,一旦拍成电影,类似的题材就会源源不断的出现,运气不好的话跟自己的后续故事撞车了也说不定。
先把大致的剧情编了出来,不会的繁体字用简体先代着,洋洋洒洒两三万字一气呵成。李学初看着写得满满当当的稿纸,颇有几分志得意满。
不需要烦心构思情节,今天就能把这个故事写完了,那么这篇小说该寄给哪家报社呢?香江的报社还是挺多的,五百万人的城市报社随便算算都有二三十家。现在影响力比较大的有星岛日报、成报、明报、东方日报等,这几个都是直到后世依然存在的大报社,不知道是不是都有小说连载。当然,如果让自己选的话李学初心里还是优先选择明报,毕竟是金大侠创办的嘛,不过听说挺抠门的?不管了,先投他吧,看看条件能不能接受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