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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杀手里昂被嫌弃了?

作者:也无风雨也无晴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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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了邹老板以后,场地的事很快就解决了,看来有时候事情难不难办主要还是看人,对自己来说很难的事换个人两个电话就搞定了。

    接下来王李二人就屁颠颠地跑到国泰航空公司商量租金的事了,不过麻烦的是,租金比原先预想的要贵的多,但两人也没有讨价还价的资本,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这下怎么办?预算不够了。”王金傻眼了。

    “还差多少?”李学初咬着牙问道。

    “拍摄的资金还有一些,不过还得做后期、配乐。。。起码还得再加个五万吧,再少以后连后期都没得做了。”王金算了算说道。

    “五万吗?”还好,还付得起,不过李学初的家底算是掏空了。“我来想办法吧,应该是差不多能拿出来,其他的你省着点花啊,再多就没了。”

    王金松了口气,接着就拍起了胸脯:“保证没问题,放心吧,我有预感,咱们的电影肯定能赚钱。”

    “但愿吧。”李学初其实也对前景比较乐观,不过电影这东西没上映的时候谁都不能真的放心。

    又过了两天,洪家班拍的酒后大英雄杀青了,王李二人如约去赴宴。华人的圈子中,酒桌是非常重要的交际场合,李学初总算是把洪家班的成员依次认了个全,林正瑛、元飚、元华(功夫里的包租公,现在还是邵氏的员工)、元秋(功夫里面的包租婆)、陈隆(原来把成龙写成陈龙,结果洪家班还有一个陈龙)。。。还有之前就认识的午码。

    武行班子的杀青宴也简单,就大伙一起吃吃喝喝,李学初年纪小被轻轻放了过去,王金倒是被灌了个烂醉,回去后被王天霖一顿臭骂。

    再后来的几天,李学初白天跟着剧组拍摄,晚上写稿。大话王在明报上快连载完了,李学初也把杀手里昂的文稿交了出去,稿件共十二万余字,得了差不多一万块,合着原来的存款给了王金五万,就彻底成了赤贫了,这几天只好天天跑王胖子家里蹭饭。

    电影的拍摄进程挺顺利的,再过两天就算大功告成了。到时候王李二人打算回请洪家班成员。后期剪辑和配乐也提前联系了,因为王金是关系户,而且这部电影的配乐要求也不高,最后倒是省下了大几千块钱,两人打算全花到杀青宴里去,算是拉拢一下人心。

    今天,徐飞找上门来了,李学初顺势请了半天假,反正剧组里最可有可无的就是他了,也不用担心什么。

    “想不到啊,”徐飞笑着说道,“才刚来香江没多久,学初你就搞了这么大的声势,看来是个人才到哪都吃的开啊。”

    “呵呵,就随便玩玩,哪有你说的那样。”说是这么说,李学初心里还是颇有几分志得意满,嘴巴也不由自主的裂了开来。

    “好了,言归正传吧。”徐飞说到这里,脸色上却显出了几分尴尬“是这样的,学初你之前写的几部小说在报上连载后非常受欢迎,以后你能不能多写些喜剧小说之类的?”

    李学初有些意外了,问道:“怎么了,我这次交出去的稿子不受欢迎吗?”

    虽然别人不知道,但是李学初自己清楚自己的作品其实都是抄袭的,只是现在原作还没出来而已,说话间就显得少了几分底气。

    “是我这次的作品有什么问题吗?”

    “不是不是,”徐飞忙道,“其实你这次写的作品在我看来是现在写的几部中最好的,文笔也进步的非常明显,而且最令人赞赏的是作品里带着的浪漫情怀,之前我真没想到一部枪战动作题材的小说可以这样写,我都忍不住想看看用这部小说改编成的电影会拍成什么样子了。学初你真的是我认识的最有才华的小说家了。”

    “呵呵,”李学初得意中带着汗颜的笑笑,随即又奇怪的问道:“那有什么问题?是不是说我的小说思想不健康之类的?”

    杀手里昂里的洛丽塔情结是怎么遮也遮不掉的,现在还是八十年代,何况东方的文化氛围比西方更加保守,有人看不顺眼也是很正常的,而且估计人还不少。要知道九四年这部电影播出后还有大把的人嚷着伤风败俗,鼓动着媒体要求把他禁播呢,何况现在?

    徐飞笑笑:“这也是个问题,报社也接到了不少抗议的邮件,不过主要还不是这个,毕竟小说的整体环境还是比电影要宽松很多的,就是同姓恋、性(河蟹)暴力的题材都有不少,骂的人虽多但是除了太露骨的外还是大多都能出版。”

    “主要还是读者的接受度的问题。”徐飞继续说道,“报纸上连载的文章其实主要还是休闲类的为主,像武侠小说之类的,还有你之前写的喜剧小说也非常受欢迎,偏性质的反而不是太多人喜欢。像你这次写的杀手里昂,读者分流就显得很严重,有些读者写了抗议的邮件发到报社来,说这样的小说不该连载,以免教坏小孩子。还有很多读者则是相当激赏,认为这是你写的最好的小说,其实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不过还有更多读者写信希望你还是多写些喜剧小说。”

    李学初奇怪了:“为什么会这样呢,既然觉得是,怎么会那么多人不喜欢。”

    徐飞显得有些惭愧,文人扎堆的明报编辑们自己还是更喜欢偏文艺的作品的,但是经营报社,还是读者最大。读者的喜好左右着报社的选择。

    “其实报社连载的作品主要是休闲为主,喜欢的都会去买书或者性质的期刊,像你之前的作品他们看着轻松,也不用费脑子,读者都非常喜欢。你这部作品更合适的渠道其实是出书,我估计这部作品销量不会差,不过字数少了点。当然连载的话也会有不少人喜欢,但是对比喜欢喜剧小说的人群相对数量就少了。”

    李学初懂了,其实更多的读者在意的不是想看,而是轻松搞笑的故事,如果自己也是个上班族的话可能也是这种情况。

    “好吧,等这部连载完,我继续写喜剧小说吧。”李学初无奈说道。

    “呵呵,其实这种作品也可以写写的,不过最好还是每隔几期写一下,这样就没什么影响了”徐飞看出了他的郁闷,鼓励道:“我们的明报晚报现在销量破了十五万了,最高时达到了十七万,说起来还是你的功劳,查先生已经打算再给你涨涨稿费了。”

    这个李学初喜欢,忙问道:“那是要涨多少呢?”

    “大概是千字九十或者一百吧?这个过几天查先生会来和你商谈的。”徐飞略显尴尬,毕竟金镛的小气在香江是出了名的,换个报社的话带动了报纸这种程度的热销稿费早就该一百以上了。

    “哦。”李学初略显失望。

    送走了徐飞,李学初回到房间把写了小半的《心灵捕手》塞进抽屉里,连《杀手里昂》都被说偏文艺,这个肯定更不会有人喜欢了,还是以后直接出书好了,放在报刊上连载可能真不适合。

    想不到啊想不到,杀手里昂居然被人嫌弃了?

    郁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