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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1章 没变

作者:第十个名字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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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定好的餐台在三楼靠窗的位置,还是个四人台。看来黑小伙的面子还挺大,楼下等了那么多人,楼上愣是空着一张大桌子不让别人坐。

    “咱们不喝香槟了,吃白肉得喝白葡萄酒。”既然黑小伙这么给力,洪涛觉得也不能让他坐蜡,两个人占四人台没关系,我吃出四个人的价格不就成了。

    先来瓶好点的白葡萄酒,一人一份碳烤牡蛎、一人一只三磅重的清蒸龙虾、一只两磅重的雪蟹、两打青口、一份红酒大虾元贝、最后是这里的招牌菜,波士顿海鲜浓汤。

    服务员和金月都觉得菜有点多,但洪涛说了,有自己这个垃圾桶在啥也剩不下,如果盘子让带走,保证桌上空空如也,比来的时候还干净!

    洪涛确实有这个功能,他的胃松紧性非常强,在家的时候吃一碗饭就饱了,但如果别人还剩下点饭菜什么的,他为了不浪费也能再吃两碗。

    尤其是孙丽丽,她每次吃饭都要剩点碗底子,倒了挺可惜,洪涛就全给塞自己肚子里去了,时间一长就被女人们昵称为垃圾桶,然后她们就更肆无忌惮的剩碗底子了。

    说起波士顿龙虾,最初被称为“穷人的鸡肉”。当初英国人刚到美国东北海岸时水土不太服,种啥都欠收,真给饿的够呛。

    他们习惯吃的牛羊肉这里没有,满山遍野都是火鸡、海里全是龙虾。那时候的龙虾多到什么程度呢?一刮风起浪,龙虾就被冲上岸,堆起半米高的龙虾堤坝。可是新移民看着这玩意瘆得慌,张牙舞爪的,都不敢吃。

    其实只要饿,人啥都敢吃。慢慢的新移民也知道龙虾能吃了,可还觉得这玩意不传统,有钱人是不吃,只有穷人才吃。直到十九世纪中后期,这种海鲜才让越来越多被美国人接受。

    波士顿龙虾和我们国内常见的龙虾不是一科动物,它是海鳌虾科,喜欢生活在冷水海域,主要产地就是缅因州和加拿大纽芬兰一代。它长的也和我们常吃的龙虾不一样,但很像另一种食物,几乎就是放大了几十倍的小龙虾。

    深海动物一般都有一个共性,就是肉质紧密。波士顿龙虾也一样,吃到嘴里有点咬劲儿,就算不沾任何酱料也是甜丝丝的,一点都不腥。

    “这是我送你的生日礼物,打开看看。”喝完了头一杯酒,金月放下钳子擦了擦手,从她的包里拿出一个包裹着彩纸的小盒子放到了桌上。

    “……这是你自己做的!”纸盒里是一个聪明佛,模样很像,就是木质稍微有点泛红,一看就是用新木头做的。

    “我哪儿有这个本事,是托学校里高年级的同学刻的,他们有雕刻课程,但也花了我八十多块钱请他们吃饭。冯姨说你给我的护身符很有灵性,是个宝贝。”

    “你经常去外面接触人,我这个新作的不一定有灵性,但我已经把它和你的聪明佛一起戴了八个多月,说不定能占上点灵气呢。”金月接过新的聪明佛,亲手给洪涛挂在脖子上,这才又拿起钳子,接着对付那只巴掌大的虾鳌。

    “毕业之后你打算干点什么,现在有想法了吗?”金月的这番举动让洪涛有点迷惑,她从八个月前就给自己做了一个护身符,可是自己看到的是她和一个男同学有点暧昧,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原本我还想留下来读研,这里的生活挺清静,我也喜欢我的专业。冯姨帮我和辛迪找了一个设计师事务所,年初的时候我们俩的设计稿已经通过了,那座房子正在建造。”

    “辛迪也找了她的朋友,打算一起成立个小事务所,先替大事务所打打杂,然后慢慢发展,等拿下资格之后最终要有我们自己的建筑师事务所。”

    “但我见到你之后又改主意了,毕业之后想回国。我觉得还是你对我好,我想当你妻子。”金月回答得很顺畅,并没遮遮掩掩,直接坦白了她是曾想留下,是刚才才改变了主意。

    “想听听我的建议吗?”洪涛大概明白了这几年金月身上发生了什么变化,她还是更喜欢那种学术型的高级知识分子,这倒也符合她的性格。

    留在这里开建筑师事务所估计是那个辛迪的主意,当然了,金月也动心了。毕竟对于一个学建筑的人来讲,留在美国发展的空间会更大一些,回国不管去什么设计单位,都得按资排辈慢慢混,一辈子说不定也混不到一次独立设计的机会。

    但她还是个保守的女孩子,没看见自己的时候可以胡思乱想,但一见了面估计又想起之前的事情。不管是为了报恩也好、守信也罢,有些东西她是不敢去追求的。

    “……”金月使劲儿点了点头。

    “毕业之后你还是先回国,我们结了婚你再回来继续学业和事业。这样不仅咱俩都踏实了,我姥姥和金叔叔也就踏实了,你说好不好?”洪涛本想还像上一次那样放金月去单飞,但琢磨了琢磨,不成。她单飞的结果真不一定有自己安排的好,到时候自己还得去帮她擦屁股,何必呢。

    从下午的表现来看,她也不是不喜欢自己了,两地分居时间长了总是让人有点不知所措,人之常情,只要她不主动表示想分开,那就还得拉着她一起生活。

    “……可是那样的话就不能要孩子了,我们俩还得两地分居,合适吗?”从眼神上看金月对洪涛的这个建议很感兴趣,但又不能表现出欣喜若狂的样子,还得挑挑毛病。

    “孩子过几年要也一样,两地分居不算事儿,明年你涛哥哥估计就会变成有钱人,到时候想飞过来就飞过来,和在家里没什么区别。其实就算在家里咱俩也不一定能天天见面,我会越来越忙的。”

    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古人这句话又说对了。洪涛决定给金月一部分自主权,这样的话自己也就有一部分自由空间了。在这方面洪涛不光是为了金月着想,还得顾着点自己。

    从目前的状况来看,江竹意和张媛媛肯定是离不开了,如果自己不娶金月,娶了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人,对另外一个都是很大的威胁。更何况现在还有黛安和齐睿,那样家里家外就会打成一锅粥。不过她们所有人好像都认同了金月的存在,所以自己不能打破这种平衡。

    “那就听你的,我怎么都成……对了,你还没和我说这次来美国是干嘛呢,你把网吧都开到美国来啦?”金月对她自己的未来好像已经认命了,这种观念很可能不是从现在有的,而是从她找到洪涛寻求帮助时起就存在了,只是她和洪涛一直都没意识到。

    “你未婚夫现在已经向软件行业进军啦,如果这次谈判顺利,年底螳螂虾公司就能在纳斯达克上市。来,赶紧夸夸我,有时候我睡着睡着觉都能被自己聪明醒喽。”和金月不用讲那么清楚,说个大概其就成,她对这些东西并不感兴趣,讲细节也是白搭。

    “嘻嘻嘻……那我是不是就不用借住在别人家了,能不能买一座和她们家一样的大房子?”果然,金月连是什么软件项目都不问,一听说公司要在纳斯达克上市,立马就有花钱的要求。

    “必须的!比她们家的还得大,等咱结了婚就给你买,还写在你名下,算是你的私房钱。来,为了大房子干杯!”

    洪涛就喜欢金月这种傻乎乎的性格,和她在一起不累心。最烦的就是那种什么都得问明白、还什么都帮不上忙的女人。你说你操那么多心干什么,弄的两个人都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