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章 小美人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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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宁突然神经病发作带着一个小娘子进风月场所,也不知道安的什么心。
元容心里骂了几句,却是忍不住好奇,裴宁知道她是谁,自然也知道这阵仗肯定吓不住她。
那到底是为何呢?元容寻思了半天,也没想出个靠谱的理由来。
平康坊北里是闻名长安的地方,白日晚上都是一样热闹,元容被牵着手过了桥,还是忍不住四处瞧了瞧。
大街上熙熙攘攘,又有衣着暴露的女子倚门而立,不时跟过往行人使个媚眼儿。
果然是文人雅士爱来的地方,就是比普通的青楼楚馆更上档次,还真没有赤果果的伸手拉客的。
不过裴宁这么一个大名鼎鼎的优质客人,又常来常往的,不少人都认得他,当即便有人笑着上来招呼。
然而眨眼的功夫,就被人截了胡。元容抬头看着莫名其妙出现在身前的男子,不知怎的,下意识的就看了裴宁一眼。
裴宁显然也不认识这突然出现的男子,眼神一闪,便将元容往身后一拉。
而此时元容才看见那男子伸出来的手,顿时大惊,这勇士的手怎么朝着裴宁的脸去了!
“哎呀,今天真是运气好,竟然碰见这么一个极品,小美人儿,不如跟我一起喝一杯如何?”男子笑眯眯道。
裴宁的脸倒也不是老虎屁股摸不得,元容就曾经摸过,别说,那肌肤冰凉滑腻,感觉实在很好。
但是,被元容摸和被陌生男子摸能是一样吗?就算都是被调戏,但调戏对象大大的不对!裴宁眼睛微眯,就在那男子的手快要触到裴宁的脸时,却见裴宁一歪,然后那男子便惨叫一声飞了出去。
元容眉毛一挑,憋着笑看了看裴宁若无其事的收回踹人的脚,哎,裴宁这腿上挺有劲儿啊。
心里想着,元容的眼神又落在了裴宁的手上,这双手修长白皙的手方才牵着她,她似乎感觉到了手心、指腹还有虎口的粗糙。
指腹的粗糙许是练琴磨出的茧子,但手心和虎口能磨出来茧子,就证明裴宁定然是个练家子,虽然本人看起来有些单薄,但十几岁的少年正是长个子的时候,瘦是瘦了,却未必纤弱!
对方被踹飞,接着就有仆从嚎叫着过去将人接住了,然后就见那人恼羞成怒,骂裴宁敬酒不吃吃罚酒,支使着下人要把裴宁给绑了,然后跟他家里好好谈谈。
元容不由得瞪大了眼睛,然后就见裴宁揉着手腕冷哼了一声,顿时心里对那人更佩服了,不长眼也就算了,胆子大到这种程度也是稀奇,就算是安乐公主,也不敢这么对裴宁啊。
呃,对方大概是不认得裴宁?元容不由得扯了扯嘴角,却见对方一帮子人已经扑了过来。
要遭!元容下意识的退了一步,裴宁把她劫走,可是没带仆从啊,如今就他们两颗颗人!别看她之前能暗算了那真劫匪,可是面对面的打架,她还是不顶用的,对裴宁而言就是个累赘。
裴宁面无表情,声音冷的像是冬天里的冰碴子:“什么玩意,也敢在长安城里嚣张!”
话音未落,便见他抬手往马上一抹,顿时抽出一根黑色的鞭子来,鞭子一甩,那头便有几个人嗷嗷叫着被抽了出去,而此时也有一拨大汉提着棍子冲了过来,嘴里还吆喝着:“哪个不长眼的敢在我们坊里闹事!”
每个坊市都有专门维护治安的皂隶,他们也算是政府公务人员,没看那些城里的纨绔们遇到他们都要跑么?眼下当不会对这个来历不明胆敢调戏裴九郎的男子手下留情。
噼里啪啦一阵响,那些找麻烦的全都被放翻在地,敢对裴宁伸爪子的那一个格外凄惨,被一个虎背熊腰的大汉一脚踩在了胸口:“闹事者,罚三千钱,拘押五日!都带回去!”
倒不是多么重的惩罚,且对那人而言,估计三千钱也不看在眼里,但是……元容抬头看了看裴宁的面色,觉得还是可以为对方念上一声无量天尊,你招惹谁不好,非得招惹这个小心眼的。
看热闹的围观群众也渐渐散去了,元容左右看看,不由小心的咳嗽了一声:“那个……”
裴宁扭头看向元容,眼中的阴冷叫元容心里一突,同时也暗道可惜,方才裴九郎笑起来多好看啊,都怪那个不长眼的,裴九郎固然是个美人儿不错,可怎么看也不是小娘子好吗?
只是再看裴宁,好像这张脸是有点儿雌雄莫辩的意思,但是人家有喉结啊,而且普通小娘子有长那么高的吗,再看那丰姿仪态!眼瘸不要怪人家长得好。
“不去了,回府。”裴宁沉声道。
元容眨了眨眼睛,不知怎的,按说她是不乐意去的,如今去不成竟然有些遗憾?
只是没走两步,却又被人拦住了。
元容第一反应就是:哟,方才走了一个挨抽的,这咋又来了一个?不过再看时,她就知道自己想岔了,人家可比刚才那个眼瘸的好太多,面容端正、身姿挺拔,态度很是恭敬有礼。
“裴郎君请了,我们家六郎想邀郎君共饮一杯。”男子说着,却是迎着裴宁的眼神,抬头往某处示意了一下。
元容不由得跟着看过去,登时一愣,虽然显得有些稚嫩,但那张脸可不就是元后所出,圣人的第六子,与长乐公主一同出生的那个龙凤胎中的兄弟!
说来也是有趣,龙凤胎被视为吉兆,其中的凤还罢了,可是龙……尤其这一位还是圣人亲子元后所出,可似乎太子同秦王都未曾视他为敌,反而都对他照顾有加。由此可见,这位王爷做人还是非常成功的。
但裴宁却没什么动容,当即眉头一皱,眼看着要爆发。
可不能让裴宁无端得罪一位王爷!元容对裴宁也算有点儿了解了,别看他肚皮黑,但见他平素行为,必是不会平白得罪人的,眼下如此,定然是不认得魏王。
别看元容对裴宁诸多埋汰,但还是不愿意眼看着他倒霉的,当即心里一急,便用力扯了裴宁的袖子,让裴宁将要出口的拒绝停留在了嘴边。
裴宁扭头看过去,便见元容挡着嘴给他对了个口型:那是魏王!魏王并不像同胞姐姐那样常常出宫,见过他的人并不太多。
既然是魏王客气相邀,裴宁怎敢不去?不过裴宁也不打算太过谄媚,虽然那是魏王,轻易不好得罪,但既然人家隐瞒了身份,他也用不着上杆子做小伏低,装作不知道就最好。
所以裴宁又犹豫了一下,才有些不虞的点了头,道:“还请带路。”本来就心情不好嘛,脸色不好也可以理解。
魏王此时也只是个少年,脸上还带着几分稚气,裴宁领着元容进门的时候,就看见他正盘着腿,一手托着腮,一手拈着一块糕点,一张同长乐公主有五分相像的脸上还挂着玩味的笑意。
“来了?坐。”魏王张嘴只说了三个字,然后往旁边一引,示意裴宁两人坐下。
正对着坐席的前方,一位穿着翠色衣衫、容色绝美的小娘子正在弹琴,只是当她不小心瞥见裴宁时,竟然弹错了一个音。
魏王眉头轻蹙,继而便又松开,瞧着那面有慌张的小娘笑道:“换一首来弹。”
然后回过头来,眼神在裴宁面上打了个转儿,又看了看元容,竟是亲手拎起酒壶为裴宁斟满一杯,才道:“阁下便是裴九郎?果然如传闻中一般。”
裴宁知道眼前这个是魏王,自然不会朝他撒气了,何况魏王笑脸迎人?当即便微微一笑,先对魏王略一俯身,谢过他的斟酒,才道:“正是裴宁。”接着又轻笑一声:“未知阁下所听到的传闻中的我,是什么模样?”
魏王呵呵一笑,忽然伸了个懒腰,道:“嗯,如传闻中一般,彷如芝兰玉树的俊美。”
裴宁面色一凝,不好意思,魏王这句话虽然是夸他的,但却不小心让他想起了方才遇上的那件糟心事,笑容也收敛了:“多谢夸奖,阁下亦不差。”这个是真的,长乐公主是有名的美人,跟她相像的魏王自然也长的不差,且同母兄长太子和秦王都是十分俊美。
这年头做什么都看脸,长得好就是有优势,裴宁这般态度魏王一点都不生气,还觉得他很有气质,且被他这么一说,顿时也觉得自己生的好,很是心满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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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宁突然神经病发作带着一个小娘子进风月场所,也不知道安的什么心。
元容心里骂了几句,却是忍不住好奇,裴宁知道她是谁,自然也知道这阵仗肯定吓不住她。
那到底是为何呢?元容寻思了半天,也没想出个靠谱的理由来。
平康坊北里是闻名长安的地方,白日晚上都是一样热闹,元容被牵着手过了桥,还是忍不住四处瞧了瞧。
大街上熙熙攘攘,又有衣着暴露的女子倚门而立,不时跟过往行人使个媚眼儿。
果然是文人雅士爱来的地方,就是比普通的青楼楚馆更上档次。RS
裴宁突然神经病发作带着一个小娘子进风月场所,也不知道安的什么心。
元容心里骂了几句,却是忍不住好奇,裴宁知道她是谁,自然也知道这阵仗肯定吓不住她。
那到底是为何呢?元容寻思了半天,也没想出个靠谱的理由来。
平康坊北里是闻名长安的地方,白日晚上都是一样热闹,元容被牵着手过了桥,还是忍不住四处瞧了瞧。
大街上熙熙攘攘,又有衣着暴露的女子倚门而立,不时跟过往行人使个媚眼儿。
果然是文人雅士爱来的地方,就是比普通的青楼楚馆更上档次,还真没有赤果果的伸手拉客的。
不过裴宁这么一个大名鼎鼎的优质客人,又常来常往的,不少人都认得他,当即便有人笑着上来招呼。
然而眨眼的功夫,就被人截了胡。元容抬头看着莫名其妙出现在身前的男子,不知怎的,下意识的就看了裴宁一眼。
裴宁显然也不认识这突然出现的男子,眼神一闪,便将元容往身后一拉。
而此时元容才看见那男子伸出来的手,顿时大惊,这勇士的手怎么朝着裴宁的脸去了!
“哎呀,今天真是运气好,竟然碰见这么一个极品,小美人儿,不如跟我一起喝一杯如何?”男子笑眯眯道。
裴宁的脸倒也不是老虎屁股摸不得,元容就曾经摸过,别说,那肌肤冰凉滑腻,感觉实在很好。
但是,被元容摸和被陌生男子摸能是一样吗?就算都是被调戏,但调戏对象大大的不对!裴宁眼睛微眯,就在那男子的手快要触到裴宁的脸时,却见裴宁一歪,然后那男子便惨叫一声飞了出去。
元容眉毛一挑,憋着笑看了看裴宁若无其事的收回踹人的脚,哎,裴宁这腿上挺有劲儿啊。
心里想着,元容的眼神又落在了裴宁的手上,这双手修长白皙的手方才牵着她,她似乎感觉到了手心、指腹还有虎口的粗糙。
指腹的粗糙许是练琴磨出的茧子,但手心和虎口能磨出来茧子,就证明裴宁定然是个练家子,虽然本人看起来有些单薄,但十几岁的少年正是长个子的时候,瘦是瘦了,却未必纤弱!
对方被踹飞,接着就有仆从嚎叫着过去将人接住了,然后就见那人恼羞成怒,骂裴宁敬酒不吃吃罚酒,支使着下人要把裴宁给绑了,然后跟他家里好好谈谈。
元容不由得瞪大了眼睛,然后就见裴宁揉着手腕冷哼了一声,顿时心里对那人更佩服了,不长眼也就算了,胆子大到这种程度也是稀奇,就算是安乐公主,也不敢这么对裴宁啊。
呃,对方大概是不认得裴宁?元容不由得扯了扯嘴角,却见对方一帮子人已经扑了过来。
要遭!元容下意识的退了一步,裴宁把她劫走,可是没带仆从啊,如今就他们两颗颗人!别看她之前能暗算了那真劫匪,可是面对面的打架,她还是不顶用的,对裴宁而言就是个累赘。
裴宁面无表情,声音冷的像是冬天里的冰碴子:“什么玩意,也敢在长安城里嚣张!”
话音未落,便见他抬手往马上一抹,顿时抽出一根黑色的鞭子来,鞭子一甩,那头便有几个人嗷嗷叫着被抽了出去,而此时也有一拨大汉提着棍子冲了过来,嘴里还吆喝着:“哪个不长眼的敢在我们坊里闹事!”
每个坊市都有专门维护治安的皂隶,他们也算是政府公务人员,没看那些城里的纨绔们遇到他们都要跑么?眼下当不会对这个来历不明胆敢调戏裴九郎的男子手下留情。
噼里啪啦一阵响,那些找麻烦的全都被放翻在地,敢对裴宁伸爪子的那一个格外凄惨,被一个虎背熊腰的大汉一脚踩在了胸口:“闹事者,罚三千钱,拘押五日!都带回去!”
倒不是多么重的惩罚,且对那人而言,估计三千钱也不看在眼里,但是……元容抬头看了看裴宁的面色,觉得还是可以为对方念上一声无量天尊,你招惹谁不好,非得招惹这个小心眼的。
看热闹的围观群众也渐渐散去了,元容左右看看,不由小心的咳嗽了一声:“那个……”
裴宁扭头看向元容,眼中的阴冷叫元容心里一突,同时也暗道可惜,方才裴九郎笑起来多好看啊,都怪那个不长眼的,裴九郎固然是个美人儿不错,可怎么看也不是小娘子好吗?
只是再看裴宁,好像这张脸是有点儿雌雄莫辩的意思,但是人家有喉结啊,而且普通小娘子有长那么高的吗,再看那丰姿仪态!眼瘸不要怪人家长得好。
“不去了,回府。”裴宁沉声道。
元容眨了眨眼睛,不知怎的,按说她是不乐意去的,如今去不成竟然有些遗憾?
只是没走两步,却又被人拦住了。
元容第一反应就是:哟,方才走了一个挨抽的,这咋又来了一个?不过再看时,她就知道自己想岔了,人家可比刚才那个眼瘸的好太多,面容端正、身姿挺拔,态度很是恭敬有礼。
“裴郎君请了,我们家六郎想邀郎君共饮一杯。”男子说着,却是迎着裴宁的眼神,抬头往某处示意了一下。
元容不由得跟着看过去,登时一愣,虽然显得有些稚嫩,但那张脸可不就是元后所出,圣人的第六子,与长乐公主一同出生的那个龙凤胎中的兄弟!
说来也是有趣,龙凤胎被视为吉兆,其中的凤还罢了,可是龙……尤其这一位还是圣人亲子元后所出,可似乎太子同秦王都未曾视他为敌,反而都对他照顾有加。由此可见,这位王爷做人还是非常成功的。
但裴宁却没什么动容,当即眉头一皱,眼看着要爆发。
可不能让裴宁无端得罪一位王爷!元容对裴宁也算有点儿了解了,别看他肚皮黑,但见他平素行为,必是不会平白得罪人的,眼下如此,定然是不认得魏王。
别看元容对裴宁诸多埋汰,但还是不愿意眼看着他倒霉的,当即心里一急,便用力扯了裴宁的袖子,让裴宁将要出口的拒绝停留在了嘴边。
裴宁扭头看过去,便见元容挡着嘴给他对了个口型:那是魏王!魏王并不像同胞姐姐那样常常出宫,见过他的人并不太多。
既然是魏王客气相邀,裴宁怎敢不去?不过裴宁也不打算太过谄媚,虽然那是魏王,轻易不好得罪,但既然人家隐瞒了身份,他也用不着上杆子做小伏低,装作不知道就最好。
所以裴宁又犹豫了一下,才有些不虞的点了头,道:“还请带路。”本来就心情不好嘛,脸色不好也可以理解。
魏王此时也只是个少年,脸上还带着几分稚气,裴宁领着元容进门的时候,就看见他正盘着腿,一手托着腮,一手拈着一块糕点,一张同长乐公主有五分相像的脸上还挂着玩味的笑意。
“来了?坐。”魏王张嘴只说了三个字,然后往旁边一引,示意裴宁两人坐下。
正对着坐席的前方,一位穿着翠色衣衫、容色绝美的小娘子正在弹琴,只是当她不小心瞥见裴宁时,竟然弹错了一个音。
魏王眉头轻蹙,继而便又松开,瞧着那面有慌张的小娘笑道:“换一首来弹。”
然后回过头来,眼神在裴宁面上打了个转儿,又看了看元容,竟是亲手拎起酒壶为裴宁斟满一杯,才道:“阁下便是裴九郎?果然如传闻中一般。”
裴宁知道眼前这个是魏王,自然不会朝他撒气了,何况魏王笑脸迎人?当即便微微一笑,先对魏王略一俯身,谢过他的斟酒,才道:“正是裴宁。”接着又轻笑一声:“未知阁下所听到的传闻中的我,是什么模样?”
魏王呵呵一笑,忽然伸了个懒腰,道:“嗯,如传闻中一般,彷如芝兰玉树的俊美。”
裴宁面色一凝,不好意思,魏王这句话虽然是夸他的,但却不小心让他想起了方才遇上的那件糟心事,笑容也收敛了:“多谢夸奖,阁下亦不差。”这个是真的,长乐公主是有名的美人,跟她相像的魏王自然也长的不差,且同母兄长太子和秦王都是十分俊美。
这年头做什么都看脸,长得好就是有优势,裴宁这般态度魏王一点都不生气,还觉得他很有气质,且被他这么一说,顿时也觉得自己生的好,很是心满意足。
==
裴宁突然神经病发作带着一个小娘子进风月场所,也不知道安的什么心。
元容心里骂了几句,却是忍不住好奇,裴宁知道她是谁,自然也知道这阵仗肯定吓不住她。
那到底是为何呢?元容寻思了半天,也没想出个靠谱的理由来。
平康坊北里是闻名长安的地方,白日晚上都是一样热闹,元容被牵着手过了桥,还是忍不住四处瞧了瞧。
大街上熙熙攘攘,又有衣着暴露的女子倚门而立,不时跟过往行人使个媚眼儿。
果然是文人雅士爱来的地方,就是比普通的青楼楚馆更上档次。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