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大军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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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泽虽然现在已经是拳法宗师一级的人物,之前也在峨眉山上打死过练猴拳的高手侯三,一怒之下杀了几个作恶多端的混混。
但是对于像今天晚上这样,闯进黑社会的老巢,一路上杀人如草不闻声,然后再抓人掳人,如同古代游侠般铲奸除恶,在现在的社会里,却还是想都不敢想的。
不过事情一旦做了之后,白泽的心里还是豪气顿生,涌起一阵畅快淋漓的感觉。
驼背巴桑的这个牧场,几乎占了整个牧马山的半面坡地,面积自然很大,白泽跳下楼后,拎着乔布森,几步翻过铁丝网,一路上提聚心神,不断注意脚下,身外的一切变化。
结果却是十分的出人意外,等到他钻出林子翻过了外面的围墙,整个牧场里面才拉响了刺耳的警报,姗姗来迟。
“竟然就这么出来了?“站在围墙后面的地上,白泽回头望了望,却是连他自己心里都有些觉得不可思议,这离开的怎么会这么轻松。
要知道他和多噶那老喇嘛之间的交手,虽然只有三招两式,但生死之间消耗的体力和精神却已经是他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本以为,自己要出来会和关二爷过五关斩六将一样,一路杀出来,没想到这些人的反应竟然如此之慢。
看来到底都是一群乌合之众,驼背巴桑一死,群龙无首,立刻就慌了手脚心神,变成一盘散沙。当下也不做任何停留,只抓着乔布森,一跃纵入山林之中。
身后的牧马山庄,灯火一时通明,人声鼎沸,不知多少人为此惊慌失措,惶惶不可终日,白泽却窥准了方向,快步疾走,迎头刮来一阵豆大的雨点,落在他的头上,身上,却浇不灭他此时心里的一腔热血。
身佩削铁剑,一怒即杀人。割股相下酒,谈笑鬼神惊。我欲学古风,重振雄豪气。名声同粪土,不屑仁者讥……,这才是真正的武人豪气,练拳者当如是也。
白泽拔步如飞,气血上涌,黑暗中似乎整个心神精神都已经穿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阻隔,将自己的身心和千百年前那些“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游侠豪客们重叠在了一起。
“当年太史公笔写春秋,特意为朱家、剧孟和郭解这些游侠儿立传,称其人‘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为布衣之侠,我今日所为,全系本心,虽杀人如麻,心里却有说不出的痛快。”
人心皆有侠义,当初连汪精卫这样的“人”都曾在狱中写过诸如“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的诗句,从而名动一时。更何况是他这种自小练拳,生就一身傲骨的人。
若是从前,还谨小慎微也就罢了,如今手上沾了血,身上背了十几二十条的人命,此时的白泽就像是搬去了背上压着的几座大山,整个人一下子就“活”了过来。
从里到外,小到为人处世,大到拳意精神,都和从前有了天翻地覆一般的变化
而这种变化,在处于和平发展的现在,无论国内国外都是是极其少见的。
“砰”一个小时以后,白泽在半山从上往下绕了一个大圈子,才又在来时的路旁找到了自己开来的那辆别克商务车,一伸手就把乔布森扔到车里。
现在已经是半夜两…钟,路上行人虽然不多,还在下着大雨,但越往市区走,电子眼就越多,他蒙着脸,一身鲜血,手上还拎着一个大活人,要是没有车子代步,肯定会引起轩然大*。
尤其是乔布森还是个有正当名义,“合法”身份的外国人,对这类人,国内的政策至少表面上是十分优待的,一旦相关处理不到位,就涉及到外交关系,十分麻烦。
“啊……你抓了我也没有用的,我外交豁免权,除非你把我私下里杀掉不过,我想……你既然费了这么大劲,把我带出来,就一定不会杀我的,对不对?”
身子狠狠的摔在座位上,浑身几乎已经僵硬了的乔布森忽然呻吟了一下,脖子刚一扭动,就发出一连串的骨节错动声,像是时间长不运转的机器,齿轮都生锈了。随后猛的仰了一下上半身,没用了白泽的指头钳制,居然很快就能说话了。可见这些特工的体质都非常好。
“那可不一定,我杀人向来没什么理由”白泽坐在前面的驾驶位上,并没有立刻发动引擎,也没有马上回头,似乎对于乔布森的醒来早就有所预料:“而且,你们的身上不是一般都带着毒药吗,领子上?还是烤瓷牙?或者是你的手上的那枚戒指?你要不死,自然有别人来处置你。”
“只要你不是当场杀了我,我就死不了服毒自杀,那是只有蠢人才做的事情。”乔布森尽管是一脸苦色,身体上还在发麻发酸,现在只能支起半个身子来,但说起话来却没有一点担心的样子:“另外,能不能告诉我你到底是谁?看你杀人的样子和手法,应该不是贵国官方训练出来的,又不杀我,难道是想把我送到警察局去?我所受到的训练里包含了对抗审判的一切手段,只要我能扛过三天,我们的人就会从外交途径进行交涉,等我回国了,你也没有任何的好处,反而会遭到一系列秘密的调查。不如现在就把我放了,我在这里还有一家外贸公司,市值大概有八千多万,可以全都给你。”
“而且我保证,只要你放了我,我明天就离开中国,永远不回来了。有你这样的人在这个国家,实在太可怕了。”
“是把这个人交给孙明光好,还是给莫高窟打个电话?”任凭乔布森在他背后说的天花乱坠,并许以重金收买,白泽却始终毫不理会。只靠在椅子上,慢慢的把呼吸调匀了,休息了十七八分钟后,这才恢复了一些体力和精神。
当初留下乔布森不杀,他本能的就是想,要把这个人交“上”去,若是能从嘴里审问出一些什么东西,自然是于国于民都有好处,比杀了要有用的多。但这时候坐到车上,却又为把他交给谁而苦恼起来。
按理说孙明光离得最近,对驼背巴桑这伙人又是虎视眈眈惦记良久了,把人给他最是方便。可白泽和孙明光之间前半夜还是闹得很不愉快,把人打得几乎残废,现在就送上门去,白泽也抹不开这个脸。
而莫高窟本身也很是奇怪,明明另有身份,却在单位门前挂了一块“卫生委员会”的部门牌子,行事诡秘,白泽虽然有他的名片和电话,却不知为什么对他一直有些排斥的感觉。
似乎出于本能的不愿意和这些人交往过深。
不过这些人都和木道人多少有些关系,他也不至于怀疑什么。
“好了,别说那么多废话”
白泽皱着眉头,伸手在乔布森的颈动脉上按了一下,把他弄晕过去,耳边总算多了点清静,随后也不愿多想,发动引擎,猛的一脚油门,车子就从灌木当中冲上了一旁的柏油马路。
他这时候,左肩膀头上的伤口已经被雨水侵蚀的有些发白了,摸上去有些木木的感觉,伤口虽然不深,却也要及时处理一下。练武的人虽然经常受伤,但对身体的保养却更重视,否则时间一长,伤上加伤,总有一些暗伤留下来。
除此之外,白泽的脑袋里面也是晕乎乎的一阵发热,老喇嘛多噶最后的那一招真言狮子吼,震得他气血翻腾,眼冒金星,虽然外面看起来没什么大碍,但实际上已经是伤了他的内在。
从两耳耳膜,到五脏六腑,到现在还都在隐隐作痛。
不过这时候,他也没时间仔细查看,修养,只好先把车开回城里再说。
虽然杀了驼背巴桑,但到底没有找到那些被他们拐骗来的女人们。距离牧马山庄越来越远,白泽心里却又想起那母女三人还没来得及找,不由得把牙齿咬得咯嘣咯嘣,眼神之间全是一片寒光。恨不得再折返回去,大杀一场。
………………。
“终究还是年轻了,经验不足,否则谋定而后动,也应先把人救出来再说”
他得到的口供,那母女三人也没有被关在这里,而是连同其他一批女人被秘密隐藏在山里的某个地方。白泽对成都原本就人生地不熟的,大半夜里,就是有心去找,也找不到,只好另寻他法。
强行按捺住杀意,白泽撇撇嘴,心里不禁有点沮丧,只转念自家在此事上的一番得失教训,究其根本还是拳法功夫没有练的足够强大,否则像木道人一般能耐,管他怎样,只管一路闯进去,该杀杀,该抓抓。多少枪炮也只当蚊虫叮咬,自然就能得了口供,救人于水火之中。
哪像现在这么麻烦。
一路开车下了木马上,就见前面道路两旁整齐的停了两列军车,心里刚自一惊,忽然就有一辆全黑的军用吉普车,连车窗都挡的漆黑,一下横在了道路中间。白泽眉头一皱,只道是孙明光还不死心,调了武警大队的人在这里等着自己,心里顿时一阵发狠。
一脚刹车停下,正要有所行动,突然对面那吉普车上灯光闪了两闪,车门一开,就从副驾驶位上走下来个一身军装,肩膀上扛着“两杠两星”的中校军官。
---------------------------------------------------------------多谢各位支持,老鲁拜上夜入牧马山杀人的桥段到这一章终于结束了,白泽也从中吸取到了教训那么接下来的情节里,白泽……
是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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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泽虽然现在已经是拳法宗师一级的人物,之前也在峨眉山上打死过练猴拳的高手侯三,一怒之下杀了几个作恶多端的混混。
但是对于像今天晚上这样,闯进黑社会的老巢,一路上杀人如草不闻声,然后再抓人掳人,如同古代游侠般铲奸除恶,在现在的社会里,却还是想都不敢想的。
不过事情一旦做了之后,白泽的心里还是豪气顿生,涌起一阵畅快淋漓的感觉。
驼背巴桑的这个牧场,几乎占了整个牧马山的半面坡地,面积自然很大,白泽跳下楼后,拎着乔布森,几步翻过铁丝网,一路上提聚心神,不断注意脚下,身外的一切变化。
结果却是十分的出人意外,等到他钻出林子翻过了外面的围墙,整个牧场里面才拉响了刺耳的警报,姗姗来迟。
“竟然就这么出来了?“站在围墙后面的地上,白泽回头望了望,却是连他自己心里都有些觉得不可思议,这离开的怎么会这么轻松。
要知道他和多噶那老喇嘛之间的交手,虽然只有三招两式,但生死之间消耗的体力和精神却已经是他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本以为,自己要出来会和关二爷过五关斩六将一样,一路杀出来,没想到这些人的反应竟然如此之慢。
看来到底都是一群乌合之众,驼背巴桑一死,群龙无首,立刻就慌了手脚心神,变成一盘散沙。当下也不做任何停留,只抓着乔布森,一跃纵入山林之中。
身后的牧马山庄,灯火一时通明,人声鼎沸,不知多少人为此惊慌失措,惶惶不可终日,白泽却窥准了方向,快步疾走,迎头刮来一阵豆大的雨点,落在他的头上,身上,却浇不灭他此时心里的一腔热血。
身佩削铁剑,一怒即杀人。割股相下酒,谈笑鬼神惊。我欲学古风,重振雄豪气。名声同粪土,不屑仁者讥……,这才是真正的武人豪气,练拳者当如是也。
白泽拔步如飞,气血上涌,黑暗中似乎整个心神精神都已经穿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阻隔,将自己的身心和千百年前那些“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游侠豪客们重叠在了一起。
“当年太史公笔写春秋,特意为朱家、剧孟和郭解这些游侠儿立传,称其人‘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为布衣之侠,我今日所为,全系本心,虽杀人如麻,心里却有说不出的痛快。”
人心皆有侠义,当初连汪精卫这样的“人”都曾在狱中写过诸如“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的诗句,从而名动一时。更何况是他这种自小练拳,生就一身傲骨的人。
若是从前,还谨小慎微也就罢了,如今手上沾了血,身上背了十几二十条的人命,此时的白泽就像是搬去了背上压着的几座大山,整个人一下子就“活”了过来。
从里到外,小到为人处世,大到拳意精神,都和从前有了天翻地覆一般的变化
而这种变化,在处于和平发展的现在,无论国内国外都是是极其少见的。
“砰”一个小时以后,白泽在半山从上往下绕了一个大圈子,才又在来时的路旁找到了自己开来的那辆别克商务车,一伸手就把乔布森扔到车里。
现在已经是半夜两…钟,路上行人虽然不多,还在下着大雨,但越往市区走,电子眼就越多,他蒙着脸,一身鲜血,手上还拎着一个大活人,要是没有车子代步,肯定会引起轩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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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你抓了我也没有用的,我外交豁免权,除非你把我私下里杀掉不过,我想……你既然费了这么大劲,把我带出来,就一定不会杀我的,对不对?”
身子狠狠的摔在座位上,浑身几乎已经僵硬了的乔布森忽然呻吟了一下,脖子刚一扭动,就发出一连串的骨节错动声,像是时间长不运转的机器,齿轮都生锈了。随后猛的仰了一下上半身,没用了白泽的指头钳制,居然很快就能说话了。可见这些特工的体质都非常好。
“那可不一定,我杀人向来没什么理由”白泽坐在前面的驾驶位上,并没有立刻发动引擎,也没有马上回头,似乎对于乔布森的醒来早就有所预料:“而且,你们的身上不是一般都带着毒药吗,领子上?还是烤瓷牙?或者是你的手上的那枚戒指?你要不死,自然有别人来处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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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白泽的脑袋里面也是晕乎乎的一阵发热,老喇嘛多噶最后的那一招真言狮子吼,震得他气血翻腾,眼冒金星,虽然外面看起来没什么大碍,但实际上已经是伤了他的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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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时候,他也没时间仔细查看,修养,只好先把车开回城里再说。
虽然杀了驼背巴桑,但到底没有找到那些被他们拐骗来的女人们。距离牧马山庄越来越远,白泽心里却又想起那母女三人还没来得及找,不由得把牙齿咬得咯嘣咯嘣,眼神之间全是一片寒光。恨不得再折返回去,大杀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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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究还是年轻了,经验不足,否则谋定而后动,也应先把人救出来再说”
他得到的口供,那母女三人也没有被关在这里,而是连同其他一批女人被秘密隐藏在山里的某个地方。白泽对成都原本就人生地不熟的,大半夜里,就是有心去找,也找不到,只好另寻他法。
强行按捺住杀意,白泽撇撇嘴,心里不禁有点沮丧,只转念自家在此事上的一番得失教训,究其根本还是拳法功夫没有练的足够强大,否则像木道人一般能耐,管他怎样,只管一路闯进去,该杀杀,该抓抓。多少枪炮也只当蚊虫叮咬,自然就能得了口供,救人于水火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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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开车下了木马上,就见前面道路两旁整齐的停了两列军车,心里刚自一惊,忽然就有一辆全黑的军用吉普车,连车窗都挡的漆黑,一下横在了道路中间。白泽眉头一皱,只道是孙明光还不死心,调了武警大队的人在这里等着自己,心里顿时一阵发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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