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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似曾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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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胡倩那双貌似天真的眼睛,林招娣忍不住想起了另外一张天真娇憨、嘴巴里面总是冒出戳人心肺的话的脸庞来,在听到这胡倩再次否定了自己的话之后,林招娣意味深长地笑了。

    “那我就不知道还有哪个能够让史大姑娘如此挂心,又能够让胡小姐如此记挂,特地来我北宫跟我说这个了。”

    胡倩道:“淳化县主真是贵人多忘事儿呢。那我就这样说吧,你那位亲舅舅不是还有一个嫡出的儿子么?”

    林招娣愣了愣,道:“原来是他。可是我不知道此人有什么地方需要别人如此牵挂的。按理说,此人今年已经十五岁,马上就是十六岁了。如果到外头找活计,也不至于被人嫌弃年纪小,不收留他。即便是放不下身段,也可以给人抄书写信为生。我记得很清楚,当初母亲还在世的时候,就曾经说过,外祖家为他专门请了一位先生,从小到大,他手边的笔墨纸砚各种书籍从来都不缺,不像他的弟弟和侄儿,一个是庶出,一个年幼,还没有来得及3读书识字,就被牵连了去。”

    胡倩道:“怎么,这人读过书,他的庶弟和侄儿反而不曾读过书?”

    “我们姐妹先是守孝,没多久就回了自己家,外祖家的事情实在是不清楚,倒是听表姐,哦,也即是如今的顺太嫔娘娘偶尔说笑间提起过一次,说是家里的长辈们经常会为了二房那个嫡子的事儿闹得不开心。顺太嫔娘娘的父亲倒还好,可那人的父亲就经常被自己的母亲骂得满头包。作为父母,总是希望孩子能够出息的,可是作为祖母,未免太过溺爱孙儿,略有不顺,便大骂不孝子,还嚷着要带着孙儿回南面去。那人自己不读书也就罢了,却惺惺作态,弄得祖母和父亲经常起龌龊,还连累得自己的弟弟和侄儿都不能读书。顺太嫔娘娘每每说到自己的弟弟也受了牵连,就掉眼泪,为此,还特地求到我们姐妹这里,请我们姐妹帮忙想办法,把弟弟送到外头的学堂里面呢。也亏得表弟是个吃得起苦的,我记得那个时候,顺太嫔的弟弟才六岁吧,居然每天丑时就起来了,然后温习功课,等时间差不多了,就坐一个时辰的车去外头的学堂读书。真难为他小小年纪,居然风雨无阻地坚持下来了,也从来不会喊幸苦。”

    梁秀云道:“原来这荣国府还有这么多的事情,顺太嫔娘娘也真是不容易。”

    林招娣道:“是啊。说起来,顺太嫔娘娘在家里也很不如意。母亲是填房,身份也差一点,那个时候,偌大的荣国府上上下下规矩全都乱了,连正经的爵爷在府里也没有多少威信,更不要说作为填房的将军夫人和顺太嫔娘娘了。即便是明知道顺太嫔娘娘是要参选的,可是也从来度没有人说要给顺太嫔娘娘请位嬷嬷好生指点一番。更让人无语的是,顺太嫔娘娘的年纪也不小了,那荣国府里也不知道避讳些个,后来还是顺太嫔娘娘的父亲看不过眼,想办法将顺太嫔娘娘送到我们家来。不然啊,以荣国府的当时的混乱,顺太嫔娘娘的名节可就……”

    “可是女孩子的乃是她们的性命,也是家族的脸面呢,怎么就没有人在乎么?”

    “不然呢?你以为那位贾史氏最看重的嫡嫡亲的大孙女为什么自打进宫以后,就泯灭于众人之间?听说她们家这一辈里头就属这个最大的最出彩了,容貌出色且不说,这风度和才学什么的,更是花了大力气特别教养出来的。”

    梁秀云和胡倩连连点头:“难怪呢。”

    胡倩道:“原来如此。我听教习姑姑们说,顺太嫔娘娘无论是气度还是才气都比不得她的堂姐,可是最后上位的还是刚进宫的顺太嫔娘娘。原来我还以为顺太嫔娘娘是踩着自己的堂姐上位的,却没有想到,原来是这样的缘故。”

    林招娣道:“是啊。说来顺太嫔娘娘也可怜,正经的闺学是到了我们家以后才开始的,之前在自己家里根本就没有人教过。”

    胡倩道:“算了,顺太嫔娘娘毕竟是上殿,我们也不好多说。倒是那个二房的嫡子,姑且这样叫他吧。听史大姑娘说,这人过得很不如意呢。”

    林招娣道:“史大姑娘与其说是跟着叔叔婶婶过的,还不如说是跟着姑祖母长大的。毕竟她的父亲才是上一代的保龄侯。也正是因为这个,史大姑娘跟自己的叔叔婶婶总是有隔阂,总是亲近不起来。她的姑祖母养孩子的法子,我方才已经说过了,都是放养的,在我们姐妹还没有进京的时候,还曾经给剩下孙女们请过先生,也不过教姑娘们认两个字,多的就没有了。我们还没有出孝,这位先生就走了,后来荣国府里就再也没有给姑娘们请过先生了。这史大姑娘跟着自己的姑祖母以后,除了诗文之外,女红、规矩、礼仪、律法、管家,什么都没有学,就学会了耍嘴皮子。”

    说着林招娣就摇了摇头,似乎很无奈。

    说话和待人接物,最是能够给人好印象的。史湘云跟着长辈们出去应酬惯了,在这一方面从来不会差,最是讨人喜欢的。

    可是女孩子光会说话就够了么?当然不够。跟史湘云走近了以后,就会觉得这个女孩子其实也很浅薄的,也不知道好歹。不过是长辈们拘着她的性子,她也唧唧歪歪的,还跟外人哭诉自己的委屈,却不知道大人们最是讨厌这样的女孩子。

    也亏得史湘云的叔叔婶婶对家里的名声还上心,不然,就史湘云那个样子,就是没了,也不过是一句夭折的事儿。

    胡倩道:“怪道呢。上回我见到她,听她说起家里的事情,她就红了眼皮子,说她很累,经常做女红做到很晚。我还奇怪着呢。她们这样的人家,也不需要她一个小姑娘做针线贴补家用,更不要说,她就打络子还可以。却原来是这么一回事情。亏我哈当了真,觉得她真不容易。”

    梁秀云道:“是啊,做女红的确是个磨练性子的好办法。表妹,你也该好好磨磨性子了。也省得家里天天为你担心。”

    胡倩道:“哎呀,表姐,你快别说了,你也知道我做针线最是没天分的。那针啊,就知道往我的手指头上跑,就是我想尽了办法,也没用呢。听说淳化县主女红厉害,还请你多教我一点才好。”

    林招娣道:“哪里哪里,我也不过是缝缝补补略快一点,说白了,也不过是手熟而已。如果说绣花,那就不成了。但凡看过我的绣品的人都说,我绣出来的东西,匠气得很,一点灵气都没有。我都不好意思将之装裱起来。”

    胡倩道:“为什么?”

    “大概是习惯了。就拿绣花瓣来说吧,每一针每一线都要错落有致,才会有晕染一般的效果,可是我绣起来的,每一针的长短都是一模一样的,要有人提醒才会发觉自己修错了。可是没过多久,又会重犯。一来二去的,这绣出了图案自然就没法儿看了。”

    胡倩道:“虽然如此,可是好歹比我好一点,我就会打络子,至于绣花,那就不成了。反正小小的三寸见方的图案,最后变出花儿来的,绝对不是我绣上去的线,而是我的血。”

    林招娣忍不住笑道:“那可怎么好?难不成,你就不做针线了。那可不成呢。”

    胡倩道:“为什么我是女孩子,我才不要绣花呢。我喜欢骑马、喜欢打猎、喜欢烧烤,才不喜欢绣花呢。”

    林黛玉忍不住道:“怎么,胡姐姐也喜欢打猎么?”

    胡倩道:“是啊,怎么,你也喜欢?看你这么斯斯文文的,可不像是个会骑马的。”

    林黛玉道:“胡姐姐,你可别小看我。我在庄子上也经常骑马的,还射中过兔子。”

    “那感情好。等将来有机会,一定我一定约你一起去打猎。”

    林黛玉道:“那好啊。我的踏雪可是姐姐特地给我找来的良驹,跟姐姐的枣红一样,都是一等一的好马。我还养了一群细犬,可是打猎的好帮手。”

    “真的?”

    说起细犬,胡倩也来劲儿了,她坐到林黛玉身边,跟林黛玉说起细犬的事儿来。这不说还好,两个人居然有很多相同的喜好,喜欢同样的诗词、喜欢同样的琴谱,用同一种式样的琴,同样喜欢打猎,养着同样的狗。

    这两个叽叽喳喳地坐在了一起,倒是边上的梁秀云跟林招娣相视一笑。

    林招娣可以确定,这个胡倩跟史湘云的确有点相像,不过因为父母双全,倒是不会跟史湘云那样算计得厉害,倒是梁秀云这个人,看着端庄大方,却偏偏跟胡倩这样的人一起出入,胡倩对她似乎还很信服,希望不是薛宝钗那样的人。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