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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永远低阶的海布里达(上)

作者:幸运的苏拉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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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伟大的马其顿将记取此次耻辱,菲利普王的奔逃犹如林间的母鹿。”——史克图萨会战后,阿尔西乌斯嘲笑惨败的马其顿国王菲利普的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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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休整的几天里,李必达听到百夫长海布里达嘴里说的最多的话,就是冬营。

    所谓的冬营,就是军团取消所有的作战计划,在即将到来的寒冬,撤回相对温暖的比提尼亚屯扎,兵士们可以在当地屯地自由活动,缓解下征战的情绪:赌博、饮酒、**,向随军贩子出售战利品包括奴隶,甚至找个当地的婆娘组建个“露水家庭”。

    这在当时毫不稀奇,罗马军队到达某处,意大利的贩子、妓女、包税人和投机者就会像苍蝇般自各地蜂拥而至,他们在军营附近迅速形成个名叫“维苏亚”的临时市镇,酒吧、赌场、出租楼、妓院一应俱全,后世很多欧亚的名城,不少都是从这个“维苏亚”起步的。

    李必达被海布里达直接起个名字叫“卡拉比斯”,因为他是在卡拉比被发现的;至于阿狄安娜,海布里达暂时没杀她,当然也不知道她真实的身份,而是称呼她为“卡拉比娅”,并且还在犹豫是否将这个异国的小美女高价出售个罗马的某个阔佬,会不会显得自己更理性些。

    至于被“卡拉比娅”斩成重伤的巴蒂塔斯,还躺在榻上神志不清呢,那个“娘炮”被海布里达派去照顾这位爷。其实,李必达这时已经知道了“娘炮”的真实身份,一名犹太奴隶,来自加利利,名叫德米特留斯,眼神很像《海上钢琴师》的男主角,和人说话总要先自诩一番“我是受过教育的,在小亚的希腊富翁别墅里担任他们子弟的家庭教师”之类的话语,李必达得知他是在一年前战乱里被海布里达的百人队俘获的,海布里达也认为他是个有文化的,准备在冬营其间,把他以一千塞斯退斯的价钱卖掉。

    因为海布里达在比提尼亚的港口的人贩子那儿,存了二十个奴隶,都是他发的“战争财”,他经常说一旦冬营了,就把李必达、德米特留斯和阿狄安娜等新俘获的,新旧一起统统卖掉,这样他能赚到两万塞斯退斯,退役后就能和老婆在罗马郊区拥有一处不小的房产,或者跑到西班牙、阿非利加的某个新兴城镇,买下一套三层公寓楼,二三楼出租给房客,一楼出租给商人当卖场。

    李必达不知道自己在海布里达的眼里,能值几百塞斯退斯?反正他现在的“职业”,只是个“宿营奴隶”,干的是体力活,切草料,喂骡子,收集食材,掌管营帐杂物,总比上大学时的暑期实践,要“脚踏实地”多了。

    阿狄安娜一直不用正眼瞧李必达,连寒暄都没有,她不肯做活,只是裹着斗篷(是李必达让给她的),坐在营帐前的石头上,用她高贵忧郁的眼神望着远方的天际。

    卡拉比行宫陷落后,被杀或自杀的人占绝大部分,活下来当奴隶的寥寥无几,不知何本,但这样也有好处,那就是阿狄安娜的身份无人说破。

    即便如此,李必达却在暗中摸清楚第七军团的关节,他希望能遇到司令官级别的大人物,然后再将阿狄安娜送出去,那样这王女的贞洁和名誉都会有个较好的保障,而若被海布里达这样的人知道,后果绝对是不堪的。不过因为时间太仓促了,李必达也只是从兵士和奴隶那里渺渺地了解了下:第七军团是罗马共和国在小亚的三个军团之一,司令官为色克底流斯;其他的番号为八和十一,前者正在西里西亚处于待命状态,后者则由东方统帅路库拉斯亲自带领,正在往卡拉比赶来。

    至于李必达所处的,第六大队第三联队,他也稍微了解了下,军团的联队其实是由两个百人队联合而成,而后三个联队再组成一个大队,十个大队组成一个军团。两个百人队,按理说是由两个百夫长指挥,但为了集权,也分为了一个资深与一个低阶,不过二者的地位并不像字面含义,是由服役年龄来确立的。比如乌泰瑞斯出身贵族,虽然年龄比海布里达小许多,但依然是资深百夫长,兼任军事护民官,当然他不过将此看作是仕途高升的初级跳板罢了,名族出身,家产丰厚,深得统帅青眼,相信过不了多久就可以担任某行省的度支官,步步高升。但海布里达,他在联队里有个绰号,叫“永远低阶”的,因为他虽然作战勇猛,但劫掠成性,为此屡次违抗军令,所以一直在第六大队的低阶百夫长职位上原地踏步了七年(罗马军团的百夫长,首先都在第十大队履新,最后的最高归宿是第一大队首席资深百夫长)。

    但乌泰瑞斯因为是军事护民官,在色克底流斯那里担任参谋的时间较长,说到第三联队的实际指挥者,还是海布里达。

    所以,李必达选择了不动声色。

    几日后,他披着个烂皮袄,在卡拉比郊外的一处长满秋草的山坡替联队放牧骡子和山羊,他很惊讶这些在他穿越前根本不会去触及的工作,经过短暂的适应期后,居然干得有声有色,正如古希腊荷西俄德的诗歌:“耕种季节一到,你必与奴仆一起下田,不分晴雨,勿论早晚。”这是宙斯或上帝强加在人类头上永恒的苦役,深藏在一代代人基因里的东西,现在在李必达的身体中觉醒了而已。

    你问李必达为什么不逃跑?没有用的,因为第二天,他就被刺上了七军团奴隶特有的纹身,一排弯曲的葡萄藤刺青,只要带着这玩意儿,走到哪里都是囚笼,这种在二千年后青年男女觉得很酷的东西,却让李必达丧失了自由与权利。

    日落时分,一队巡哨的兵士骑着马匹,神色紧张地疾驰而过,进入了军门里喊叫着,“请通告我方所有的弟兄,统帅路库拉斯,与十一军团,已经莅临卡拉比了!”

    整个七军团的营地噪杂起来。

    大约四十分钟后,李必达刚准备拉骡子回去,山坡上扬起了军号的音乐声,一阵准备夜宿的鸟儿被惊起盘旋,山道和树林挡住了李必达的视线,他只看到了(他之前的眼镜其实是平光眼镜)一只金色闪闪的老鹰,掠过一处处树冠,最后出现在他的视界里。

    那是罗马军团的鹰旗,被一名披着熊皮斗篷的旗手擎着,走到了队伍的最前面,旗帜顶端的振翅的金鹰,一副傲然睥睨的姿态。旗手后面跟着一队吹奏的军号手,然后便是一名骑着白马,披着红色披风的将军,周围簇拥着手举“法西斯”束棒斧头的扈从。

    这个将军大概便是路库拉斯了。

    路库拉斯慢慢过去后,后面十一军团的官兵,以百人队为单位,列成纵队行军的队形,合着军号、笛子的节奏,踏步走着,百夫长的葡萄手杖上,刻着军团的番号“Ⅺ”,宛如一道卧在山岗上游行的巨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