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蓟北黄云满眼愁 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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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是长庆元年的秋。秋风正紧,秋意很浓,秋叶落成了堆。
秋高气爽的季节,是纵马驰骋的季节,尤其是在幽州。
此刻,一匹骏马正从幽州街道上掠过,如风一样掠过。
拐角不远处,韦雍和他的前导卫军正沿着街道迤逦而来。
互相,他们都没有看到对方。
韦雍和他的前导卫军大摇大摆的走到十字路口,才忽然发觉四蹄腾空的骏马。
一瞬间,电光火石的一瞬间,所有人都呆住了。在他们看来,一场惨剧,一场马踏联营的惨剧将不可避免的悲惨上演。
惨剧没有上演,因为骑手与马的配合已经达到了传说中的最高境界:人马合一。
说时很迟,那时很快,就在那一瞬间,电光火石的一瞬间,骑手一提马缰,那匹马前蹄高高跃起,在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后蹄却纹丝不动的钉在地上。直到那些处于危险境地的士兵纷纷作鸟兽散,那匹马的前蹄才重重的砸在地上。
自始至终,骑手就像长在马背上一样,不要说屁股从来没有离开过马鞍,就连多余的动作也一个皆无。
沉寂,四周一片沉寂。
片刻之后,掌声,欢呼声,喝彩声,如雷鸣般响成一片。
惊魂甫定的韦雍脸色煞白,气急败坏的吩咐手下,将那个肇事者拿下,马上。
肇事者是一个幽州的小兵,知道自己闯了大祸,没有丝毫的挣扎和反抗,任由韦雍的手下将他绑成了一个粽子,摁倒在泥土中。
围观百姓虽然感到惋惜,却也无可奈何。毕竟,冲撞节度判官,不是小事,惩罚,在所难免。
两个凶神恶煞,手握椴木大棍,站在肇事者面前。
看来,韦雍要当街施刑,而且是杖刑。
在长安,杖刑很流行。不过,在幽州,杖刑却是说不出的痛。因为,当年,前任节度使刘总,就是利用杖刑,处死了自己的哥哥,亲哥哥。从此,内惭神明的刘总,就对杖刑有了不能宣之于口的恐惧和厌恶。整个幽州,也因之恨上了杖刑。
围观百姓开始窃窃私语。幽州喜欢马,喜欢那种风驰电掣的感觉,更崇拜马术高超的英雄。肇事的幽州小兵,用他高人一筹的控马技术,赢得了围观者的喜爱和崇敬。他们,不忍心,不忍心目睹自己心目中的英雄,不仅要当街受刑,还要当街受辱。
很快,几个闻讯赶来的幽州将领,走到韦雍的面前,为肇事者求情。他们告诉韦雍,幽州讨厌杖刑,希望他能换一种惩罚。
求情,没有丝毫效果。相反,还招致了韦雍疾言厉色的斥责和劈头盖脸的詈骂。韦雍不在乎幽州,更不在乎幽州的风俗。他在乎的,只有长安。他还清楚的记得,长安,有一个故事,一个关于杖刑的故事,一个已经成为美谈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柳公绰。
柳公绰是一个文人,却是一个不一样的文人。作为文人,他对诗文并不怎么在行,却写得一手好字,不是一般的好,而是一级的棒。在当时,字写得比他还棒的人,大概只有一个,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弟弟,亲弟弟,柳公权。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柳公绰的行事风格,颇有点武将的特色。当年,淮西叛乱的时候,身为文官,柳公绰却主动请缨,将吴元济折腾的神经衰弱。经此一役,柳公绰威名远播,一跃成为淮西士卒闻风丧胆的白面判官。
很快,柳公绰奉调回京,官运亨通,很亨通。
故事发生的时候,柳公绰刚刚得到了一个官职,一个位很高、权很重的官职,一个韩愈也曾得到的官职,京兆尹。
当年,贾岛冲撞了京兆尹韩愈的前导,结果却留下一段佳话,一段有关风雅的佳话。如今,有人同样冲撞了京兆尹柳公绰的前导,同样留下了一段美谈,却是一段有点血腥的美谈。
长安街头有三霸:中使,闲汉和神策军。中使就是宦官,宦官就是太监,太监就是被割掉是非根的男人。至于这些人能够在长安街头横冲直撞,无人敢惹的原因,地球人都知道,我就不说了。至于闲汉,其实就是泼皮无赖,贱命一条,却七个不服,八个不忿,一百二十个不含糊。谁要是招惹了他们,自然就麻烦不断,烦不胜烦。神策军的主子是太监,小太监的主子是大太监,大太监的主子是皇帝。招惹了神策军,太监就会很不高兴。太监不高兴,皇帝就不自在。皇帝不自在,你的日子也绝对不会好过。
大唐有很多聪明人,聪明人的特征之一就是明哲保身,不惹麻烦。如果麻烦来了,还可以绕着走。因此,如果长安三霸犯了事,只要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罪过,官员们往往都会睁只眼闭只眼,不了了之。
冲撞柳公绰的正是神策军的一员小将,长安三霸之一。跟别人一样,柳公绰也睁着一只眼;跟别人不一样,柳公绰的另一只眼也睁着,睁的比第一支眼还大。所以,不顾部下的再三劝阻,柳公绰毅然决然的当街杖杀了那个撞在枪口上的神策军小将。
这件事,在长安轰动一时,柳公绰也因此再度成为长安的风云人物。
不过,也有人担心:柳公绰,你摊上事了,你摊上大事了。
果然,这件事让皇帝很不高兴,非常不高兴。
当时的皇帝是李纯,一代英主李纯。
事后,李纯气势汹汹的责问柳公绰,你怎么敢杖杀神策军的人。
龙颜大怒!可柳公绰并不慌张,一点也不慌张,只是从容不迫的回答:那个人,在大街上横冲直撞,侮辱的绝不是我,而是陛下的法律。我杖杀他,只是为了维护陛下法律的尊严,可不是针对神策军。
柳公绰一番话,有理有据,不卑不亢,一点缝隙也不留。
李纯很无奈,只好悻悻的问:既然杀了,那,你为什么不上奏?
柳公绰很无辜:决断,是我的权力;上奏,不是我的义务。我只行使我该有的权力,绝不越俎代庖。陛下,您还是问问那些应该上奏的大臣吧!
事情演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李纯也无可奈何。柳公绰逃过一劫。
看来,柳公绰不是不聪明,而是,在某些时候,他不想聪明,像大多数人那样的聪明。
这件事,在长安传的沸沸扬扬,可以说是家喻户晓,韦雍对这个典故也是耳熟能详。
当年,柳公绰杖杀的是神策军的将领,皇帝都拿他没办法。今天,我杖责的只是幽州的一个小兵,又有何不妥?
“扑”“扑”,椴木大棍上下翻飞,将肇事者打的皮开肉绽,鲜血飞溅。
心理得到了极大满足,韦雍走了,一摇三晃的走了。以他的智商和眼光,当然不会看到,那四处飞溅的鲜血,星星点点的都变成了火苗,愤怒的火苗。
一束束愤怒的小火苗,飞进了每一位幽州将士的心底,点燃了一颗颗爆竹。
哗变即将发生,发生在无星也无月的深夜。
那一天,是长庆元年的秋。秋风正紧,秋意很浓,秋叶落成了堆。
秋高气爽的季节,是纵马驰骋的季节,尤其是在幽州。
此刻,一匹骏马正从幽州街道上掠过,如风一样掠过。
拐角不远处,韦雍和他的前导卫军正沿着街道迤逦而来。
互相,他们都没有看到对方。
韦雍和他的前导卫军大摇大摆的走到十字路口,才忽然发觉四蹄腾空的骏马。
一瞬间,电光火石的一瞬间,所有人都呆住了。在他们看来,一场惨剧,一场马踏联营的惨剧将不可避免的悲惨上演。
惨剧没有上演,因为骑手与马的配合已经达到了传说中的最高境界:人马合一。
说时很迟,那时很快,就在那一瞬间,电光火石的一瞬间,骑手一提马缰,那匹马前蹄高高跃起,在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弧线,后蹄却纹丝不动的钉在地上。直到那些处于危险境地的士兵纷纷作鸟兽散,那匹马的前蹄才重重的砸在地上。
自始至终,骑手就像长在马背上一样,不要说屁股从来没有离开过马鞍,就连多余的动作也一个皆无。
沉寂,四周一片沉寂。
片刻之后,掌声,欢呼声,喝彩声,如雷鸣般响成一片。
惊魂甫定的韦雍脸色煞白,气急败坏的吩咐手下,将那个肇事者拿下,马上。
肇事者是一个幽州的小兵,知道自己闯了大祸,没有丝毫的挣扎和反抗,任由韦雍的手下将他绑成了一个粽子,摁倒在泥土中。
围观百姓虽然感到惋惜,却也无可奈何。毕竟,冲撞节度判官,不是小事,惩罚,在所难免。
两个凶神恶煞,手握椴木大棍,站在肇事者面前。
看来,韦雍要当街施刑,而且是杖刑。
在长安,杖刑很流行。不过,在幽州,杖刑却是说不出的痛。因为,当年,前任节度使刘总,就是利用杖刑,处死了自己的哥哥,亲哥哥。从此,内惭神明的刘总,就对杖刑有了不能宣之于口的恐惧和厌恶。整个幽州,也因之恨上了杖刑。
围观百姓开始窃窃私语。幽州喜欢马,喜欢那种风驰电掣的感觉,更崇拜马术高超的英雄。肇事的幽州小兵,用他高人一筹的控马技术,赢得了围观者的喜爱和崇敬。他们,不忍心,不忍心目睹自己心目中的英雄,不仅要当街受刑,还要当街受辱。
很快,几个闻讯赶来的幽州将领,走到韦雍的面前,为肇事者求情。他们告诉韦雍,幽州讨厌杖刑,希望他能换一种惩罚。
求情,没有丝毫效果。相反,还招致了韦雍疾言厉色的斥责和劈头盖脸的詈骂。韦雍不在乎幽州,更不在乎幽州的风俗。他在乎的,只有长安。他还清楚的记得,长安,有一个故事,一个关于杖刑的故事,一个已经成为美谈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柳公绰。
柳公绰是一个文人,却是一个不一样的文人。作为文人,他对诗文并不怎么在行,却写得一手好字,不是一般的好,而是一级的棒。在当时,字写得比他还棒的人,大概只有一个,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弟弟,亲弟弟,柳公权。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柳公绰的行事风格,颇有点武将的特色。当年,淮西叛乱的时候,身为文官,柳公绰却主动请缨,将吴元济折腾的神经衰弱。经此一役,柳公绰威名远播,一跃成为淮西士卒闻风丧胆的白面判官。
很快,柳公绰奉调回京,官运亨通,很亨通。
故事发生的时候,柳公绰刚刚得到了一个官职,一个位很高、权很重的官职,一个韩愈也曾得到的官职,京兆尹。
当年,贾岛冲撞了京兆尹韩愈的前导,结果却留下一段佳话,一段有关风雅的佳话。如今,有人同样冲撞了京兆尹柳公绰的前导,同样留下了一段美谈,却是一段有点血腥的美谈。
长安街头有三霸:中使,闲汉和神策军。中使就是宦官,宦官就是太监,太监就是被割掉是非根的男人。至于这些人能够在长安街头横冲直撞,无人敢惹的原因,地球人都知道,我就不说了。至于闲汉,其实就是泼皮无赖,贱命一条,却七个不服,八个不忿,一百二十个不含糊。谁要是招惹了他们,自然就麻烦不断,烦不胜烦。神策军的主子是太监,小太监的主子是大太监,大太监的主子是皇帝。招惹了神策军,太监就会很不高兴。太监不高兴,皇帝就不自在。皇帝不自在,你的日子也绝对不会好过。
大唐有很多聪明人,聪明人的特征之一就是明哲保身,不惹麻烦。如果麻烦来了,还可以绕着走。因此,如果长安三霸犯了事,只要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罪过,官员们往往都会睁只眼闭只眼,不了了之。
冲撞柳公绰的正是神策军的一员小将,长安三霸之一。跟别人一样,柳公绰也睁着一只眼;跟别人不一样,柳公绰的另一只眼也睁着,睁的比第一支眼还大。所以,不顾部下的再三劝阻,柳公绰毅然决然的当街杖杀了那个撞在枪口上的神策军小将。
这件事,在长安轰动一时,柳公绰也因此再度成为长安的风云人物。
不过,也有人担心:柳公绰,你摊上事了,你摊上大事了。
果然,这件事让皇帝很不高兴,非常不高兴。
当时的皇帝是李纯,一代英主李纯。
事后,李纯气势汹汹的责问柳公绰,你怎么敢杖杀神策军的人。
龙颜大怒!可柳公绰并不慌张,一点也不慌张,只是从容不迫的回答:那个人,在大街上横冲直撞,侮辱的绝不是我,而是陛下的法律。我杖杀他,只是为了维护陛下法律的尊严,可不是针对神策军。
柳公绰一番话,有理有据,不卑不亢,一点缝隙也不留。
李纯很无奈,只好悻悻的问:既然杀了,那,你为什么不上奏?
柳公绰很无辜:决断,是我的权力;上奏,不是我的义务。我只行使我该有的权力,绝不越俎代庖。陛下,您还是问问那些应该上奏的大臣吧!
事情演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李纯也无可奈何。柳公绰逃过一劫。
看来,柳公绰不是不聪明,而是,在某些时候,他不想聪明,像大多数人那样的聪明。
这件事,在长安传的沸沸扬扬,可以说是家喻户晓,韦雍对这个典故也是耳熟能详。
当年,柳公绰杖杀的是神策军的将领,皇帝都拿他没办法。今天,我杖责的只是幽州的一个小兵,又有何不妥?
“扑”“扑”,椴木大棍上下翻飞,将肇事者打的皮开肉绽,鲜血飞溅。
心理得到了极大满足,韦雍走了,一摇三晃的走了。以他的智商和眼光,当然不会看到,那四处飞溅的鲜血,星星点点的都变成了火苗,愤怒的火苗。
一束束愤怒的小火苗,飞进了每一位幽州将士的心底,点燃了一颗颗爆竹。
哗变即将发生,发生在无星也无月的深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