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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你的毛很浓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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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无百日红,人应正当闲。

    苏家大寨内,一位身穿锦绣衣,手捧小茶壶的老头,正一边饮茶一边欣赏刚得到的古代瓷器。

    此物通体尧黑,长长青边,握在手里有股清凉,放在地上,寸草难生。

    不仔细看,很难分辨出,这其实是件戬,模样虽怪,但是不得不说它的价值连城。

    这不,苏老头怜惜的用柔丝每一处角落擦拭,有些地方因为年代的久远,已经看不见是什么字体。

    只能略微斟酌出,大概的意思,好像是一段诗,不过,苏老头却认为是段古文。

    正好苏菲菲带着林森回家,苏万山见到了林森,便将他叫了过去。

    “唉,林女婿!”在苏万山心中,林森早就是他认定的不二人选。

    一见到林森来了,苏万山皱纹堆积的脸庞上,立即露出一丝欣慰的笑容。

    来一趟苏家,林森一身调侃的坏毛病,在走向苏万山这几步中,被他悄然隐藏了起来。

    华夏多年的尊老爱幼法则,林森虽然记得不清楚,但是他却很好的遵守了。

    “来,帮我看看这件宝物,”林森还没坐下来,苏万山就迫不及待的递出宝物。

    “苏老爹,”林森学苏菲菲叫了声,苏万山都叫他女婿了,林森再称呼伯父,岂不是有些见外。

    “快坐下来,帮我瞧瞧,”苏万山欣喜道,他家里古玩珍藏倒不少,但没一件像这把戬一样,令他十分好奇的。

    林森也没和他老人家见外,径直接过戬,仔细的看了看。

    四方体,长约五十六厘米,握在手里居然隐约有股清凉,丝丝屡屡的凉气,竟钻入林森的体内。

    与他地脉的暖流,正悄然无息地相撞,害的林森握着戬的手,不停地在颤抖。

    “什么情况?”林森心里想到,脑门子一紧。

    而苏万山也注意到林森的手,眼神内尽是兴奋之色。

    刚才戬在他手里,明显没有颤抖的迹象,然而到了林森的手中,居然颤抖,难道这是件活性的东西?

    好在没过多久,颤抖的迹象停歇,林森面带微笑的将戬放在石桌上。

    “怎么样?它是宝贝嘛?”苏万山看着林森,他想知道戬的价值。

    经商之人,对每件事物的价值看的很重,即便是件普通的东西,他们都想知道性价比,这也许就是他的习惯。

    “不是,”林森憋了半天冒出句话来,差点惊呆了苏万山,不过,他的下一句话,却令苏万山重拾了信心,“一般人眼里,它是俗物,正常人眼里,它是宝贝,在我看来,它是一件辅助用品。”

    “辅助用品?”苏万山迷糊了,“说清楚点。”

    “老爹别急,”林森笑了笑,接着说道:“你先告诉我,是怎么得来的?”

    “老朋友送礼,顺带把它给了我,”苏万山一五一十地说道。

    前两天,有位老友请他帮忙,然后当作礼物,便送给他。

    正好这些天苏万山将苏式集团交给女儿,他老人家得以清闲自在,这才有时间翻翻古玩欣赏。

    “这样吧,苏老爹先把它收好,日后指不定会有作用,”林森说道,眼神之中却有了一丝涟漪。

    既然女婿都这么说了,苏万山也就没过问,反正林森不会害他,这就对了。

    俩爷们没在纠结下去,抛开疑问,一边喝茶一边谈论三言两语。

    另一边孙小美在苏菲菲房间里,俩人换衣服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突然,孙小美十分好奇的问了句:“菲菲姐,你的毛怎么那么多?”

    一丝不挂的苏菲菲,小脸一下子红遍全身,这丫头怎么跟林森一样?学坏了!

    “你长大了也会有,”虽然她心里有些别扭,但是同为女人,苏菲菲就没计较。

    “我才不要呢,”孙小美一副嫌弃的表情,小眼睛扑闪的盯着那片毛多的地方,嫣然一笑:“我已经长大了,但是我没有。”

    “嗯,你确实没有,就有点发育不良而已,”苏菲菲没好气道,说话的时间,她已经穿上两点一线需要遮挡的衣物。

    “原来你和坏蛋口气一样,难怪能走在一起,”孙小美纯真无邪的说道。

    苏菲菲懒得再搭理她,专心致志的在橱柜你找寻衣服。

    她现在穿的样子,就像比基尼小姐参加选美一样,要是就这样出去,林森还不把她摁在某个角落里,大战三百回合。

    如果再被孙小美这丫头看见,她的嘴肯定兜不住风,到时候抖出来,怎么办?

    所以苏菲菲十分谨慎的选择衣服,貌似漂亮的女人都有一个通病。

    那就是选择艰难症,衣服试完一套又一套,脱下一套也一套,却没一件入眼的。

    看看时间,快过去了一个多小时,孙小美早就换好,坐在心形沙发上发呆,她已经有些审美疲劳了。

    看着苏菲菲从长裙到短裙,再从长裤到肉丝连体,看的她有些眼花缭乱。

    而她自己选择了低胸露事业线的上衣,因为好看,再个那地方已经被坏蛋摸过,她也就无所谓了。

    下边她选了件保守的,林森不是说她没肉嘛?她就用黑丝袜包裹起来,再配上一条海边休闲的蓝色短裤。

    不信包裹的这么严严实实,他还能透视里面的情况,反正没有长毛,不像菲菲姐那里乌漆抹黑,浓毛一大挫,想想都觉得扎人。

    就在孙小美走神之际,苏菲菲终于穿好了,耗时长达一个半小时,快赶上一部小电影了。

    一头飘逸的长发,散发着淡淡地清香,顺着脸颊两侧,搭在香肩上,简单又不失清凉的粉红色斜肩上衣,露出一条bar的吊带,可惜看不见里面的高耸部位。

    紧身花边牛仔,黑丝袜子,配上十厘米高度的水晶鞋,彰显修长的美腿,雪肤圆臀翘的老高,令人忍不住腺上素激涌,狠狠地摸一把。

    女人穿衣服不是为了诱惑男人,而是明目张胆的吸引男人。

    长的漂亮,穿啥都会很美,苏菲菲的本意是遮挡住浓密的地方,却没想到,当她走出去,站在林森面前时,又被盯上了。

    俩人站在一起就是个极端,孙小美的身上有股野性,苏菲菲的身上透露唯美。

    就像吃饭一样,桌上有一盘特辣的大盘鸡与一盘清淡的青椒炒肉丝,习惯辣的人,会选择清淡的尝尝。

    林森很自然的走到苏菲菲的身旁,看了眼只比他矮十厘米的苏菲菲,忍不住嗅了嗅她身上的清香。

    “老婆,时候不早了,我们回房休息吧!”林森笑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