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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机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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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光这几天总觉得有些衰神附体。有些精神萎靡。

    他甚至为此,特意跑到边上的神山庙里去拜了神。

    似乎那神仙也看他不太顺眼,他还是那么的不顺。

    “金大/腿”那边莫名其妙的撤了资,原本说好的事情就这么吹了,这等于是放到口袋里的钱又给拿回去了。就算林光再怎么不动声色,这心里也绝不好受。

    随后几天,便是他秘密投资的几个公司,俱都损失惨重,有些个干脆就挂牌破产了。

    他辛辛苦苦抱大/腿,抱来的钱,几乎有一半都给扔到水里去,偏偏连声响都没听见。

    更可悲的是,当天下午,他暗名之下的几个妹子,全都以各种奇奇怪怪的理由断掉了和他的联系。

    什么金盆洗手啦、什么怀/孕啦、什么要结婚啦、什么不想再被做想变性当男人啦……

    各种让林光久久失神,沉默失语的理由。

    无论这些女的断掉的理由有多奇葩,断了就是断了,难不成林光还能找上门去?

    真要曝光出来了,他林光还怎么做人?

    没准哪天的新闻头条,就是“高中生兼职妈妈桑,专营富豪生意,年赚百万不手软。”

    一想到这一点,林光就头皮发麻。事情要真这样,他就是长了一百张嘴也说不清。

    何况百万个屁啊!

    啊呸!!

    这里的钱,起码有三分之一是得给那些女人的,若不是他林光,那些女人怎么可能搭得上线?若不是他林光出主意,制造各种偶遇巧合、让那些女人装各种碧莲、各种白莲花,那些金大/腿们会光顾吗?

    还有近三分之一是得上下打点的。最后林光能分到的,最多也就三分之一出个头。

    拿走这三分之一,他林光心安理得。

    可是事情真要爆出来了,那些唯恐天下不乱的娱记,可真就敢这么写!

    那时候,所有的脏水都会往他一个人身上泼,没准还有哪个不要脸的,会站出来,表示各种被逼各种被强,各种柔弱可欺——这事,那些假白莲真碧莲,还真能做得出。

    那他林光可真就会红了,红得发紫的那种。若是加上各种爆料,没个一年半载,根本平息不下去。

    靠“金大/腿”摆平?现在连这抱“金大/腿”的资本都没了,鬼才会帮他摆平!“金大/腿”就是活生生的喜怒无常,别惹怒了他,把自己一脚给踩了。

    后/台“金大/腿”莫名的离他而去,公司损失惨重破产挂牌,手底下的小姐,一个个也都摇手拜拜。几乎断了林光所有的财路。

    可这还不算是最惨的。

    最惨的是,他曾经救助过的某位“妈妈桑”,也与他彻底的断了线。

    那位“妈妈桑”,可不是一般人。真要说起来,算是林光命中第一个贵人。此人虽然是个拉皮/条的,但同时也是一位能力者。

    虽然超能力在这个世界并不算什么秘密,但超能者的组织之类,依旧是属于隐藏水面以下的状态。

    正因为救了那一位,林光才能借机知道这么多,他应该不知道的事情。

    虽然林光的代价是,付出了自己的第一次,随后上床n次——那位虽然年纪大了点,倒也算是徐娘半老,皮肤紧致,灯光之类的调暗些,也能勉强吃下。何况上床之后,出手的厚度也很诱人。

    那一位之所以当“妈妈桑”,最简单的原因是,她的能力是单一的精神诱导,可以使“金大/腿”原本看不上眼的妹子,突然眼前一亮,啊,又看对眼了。

    这能力弱得可以,没什么攻击性。据她有意无意中透露,只有两星的天赋,d级下位的量级。

    稍微精神坚定点的,就可以豁免她的能力。

    至少这能力,对林光就不太起作用。

    而这位“妈妈桑”与他断掉的理由居然是,她找到了真爱,要跟随真爱出国去了。

    真爱你妹啊!!

    林光心中有若百万匹草/泥/马狂奔而过,硬是把他那颗钛合金的心,跺成了渣渣。

    个老婊/子中的老鸨子也会有真爱?母猪都会上树了好吧!

    林光越发的暴躁。

    这边的赫连淑也特/码的甩冷脸,不就一块橡皮吗?有必要挂那么老长的脸?还把茶杯之类零零碎碎的小玩意,一股脑的扔了回来,甚至还在这一堆中,甩了一千块钱。

    好吧,断了就断了。他林光本来就没抱太大的希望。

    赫连淑咱得罪不起,但这钱不能不要。

    和谁过不去,也别和钱过不去。

    可是现在的问题是,要再这么下去,他林光就真零光了。

    他可真就没钱了。

    林光这么在意钱,倒不是因为穷。说白了,无非要面子眼红怕跌份儿。

    林光的父母,不是w市里的人。他们生活在w市下属的某个小县城。

    他们是通过长辈介绍认识,最后结婚的。

    不过显然,他们婚后并不算美满。

    自林光记事起,就天天小吵,三天大吵,一星期小打,一月大打——没折腾到他三岁就离了婚。

    然后,他就过着这边住两天,那边住三天的日子。

    后来,林光因为成绩优异,考入了w市下属n市的初中,于是离开了小县城,自然而然的就一个人租住了。他可没想过住校,那实在是太不自由方便了。

    父母除了帮付了房租学费,每月又会给“一丁点”钱做生活费——当然,之所以在林光的印象中,父母给的钱是可怜巴巴的一丁点。是因为,他拿着做对比的对象是他的同桌,也是从小县城考进来的,某个暴发户的胖儿子。

    哪怕他父母给的钱,足以让他每月生活得很好。但当他开始眼红同桌的进口钢笔、品牌书包、最潮的衣服鞋子、最新款的土豪金手机、直至手腕上戴着的上万钻石手表。

    那原本足够的钱,也变成了微不足道的一丁点。

    好在林光虽然红眼病不轻,但却有足够的理智,没有找父母要。他与父母本就不太亲厚,后来父母各自新建了家庭,就越发的淡然了。父母那必要的生活费可以,但超出此外的就别想了。何况小县城的工资也不高。

    他也没有去做那些偷鸡摸狗的事。——倒不是他不敢,而是他仔细算了一遍后,成本太高,放弃了。他毕竟还算是个优等生,脑瓜子也是聪明的,偷来的财物与前途哪个重要,他还是分得清的。

    至少那个时候他足够谨慎,甚至可以说是胆小。所以为了钱,他只能去做比较擦边的事情,比如说二道贩子,俗称黄牛党。

    不得不说他的眼光足够毒辣,即使只是做黄牛,也给他做出了点成绩。

    然后用赚来的钱,成功的把自己包装成,家庭条件还可以的样子。

    起码在面对那个暴发户家的胖子时,他不会没有底气。

    只是,这终究不算长久之事。

    然后——

    用恶俗的话说,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了……

    初中三年级的某天,林光做完工回家。他抄了近道,走了人少的小树林。

    在树林中,他发现了仰面倒在地上的某女。并且闻到了浓烈的酒气。

    刚开始,林光压根就没想管这破事,他可从来就没发过善心,从小到大就没丢过乞丐一个子儿。

    只是他无意中发现,这女的虽然看上去挺狼狈,可这打扮却不是一般人能配得起的。至少那一水的耳环、项链、手镯,就足够让林光心中一动了。

    救就救吧,没准是个回报丰厚的投资呢。

    后来,事实证明了林光的眼光。

    虽然这份投资有点歪,有点不太正常,还带着几分色/情,几分诱/惑,甚至一旦曝光后,他除了出国,几乎就别无它途——但,那让人疯狂的利润,起码能让林光少走了几十年的路。

    也是靠着这次的投资,他初中毕业后,成功的进入了w市里的金悦高中。

    他父母虽然知道儿子是在市里的金悦高中上学,但却根本不清楚金悦高中是个什么样的学校。

    林光也懒得和他父母解释什么,除了每个月父母主动打过来的电话,他几乎已经不和父母联系。

    即便林光现在看上去有几分落魄,可他的几张银行卡里,起码还存着一百多万以上的存款。一大半是他挣的,一小半却是那“妈妈桑”给的。

    这么一笔钱,给一个常人生活的话,几乎一辈子都不用愁。

    可他还是没有动这笔钱的打算。

    反倒是发给父母各一条短信,让他们把这个月的生活费给了。

    虽然林光越来越不在意父母,可这几年来,生活费倒是不减反增。一方面父母那工资好歹涨了点,另一方面就是林光说市里消费大,话里话外的意思就多要点钱。

    最终父母还是妥协了,即使他们有了新的家庭,即使他们过得都还算不错,甚至有了新的孩子——但对林光,到底还是愧疚的。所以这生活费,最终还是涨了不少。

    至于父母是怎么想的,林光可没兴趣去了解。

    如果真的可以的话,他林光更想要个发生什么事能挂在嘴上的爹——说直白了,就是他觉得他投胎投错了地,没生在富贵人家。

    下午,阳光暴晒。

    街上行人如织。

    哪怕再大的太阳,也挡不住游人的兴趣。

    因为某个购物节的原因,w市附近城市的人,都在这几天聚集了过来。

    原本人就多的w市,越发的浮躁。

    默若霄坐在足够深陷的沙发上,用手指抬了抬没有任何度数的金丝眼镜,看着窗外,嘴角挂着一丝笑意。

    似是嘲讽,似是悲悯。

    台球室里的中央空调打得很足,环境清幽,装饰雅致,偶尔播放的音乐也都是纯音乐,而且这个时间段的人也不多——除了消费有点贵,是小资们不错去处。

    在这休闲的地方,默若霄却是穿着一身的黑色的银丝西服,哪怕西服的袖口已经卷起,衬衫最上方也已经放松,就连领带都已经被扯了下来,可就这样,他那由内至外散发的贵气,却依旧让他与这里有点格格不入。

    音轨的针头在黑胶唱片上划过,复古的唱片机里传出那充满质感的琴声。

    随着那音符的上下起舞,一道道的眼神在默若霄的身上流连。

    他的面容在微弱的灯光下温润如玉,却又透露出几分犀利,几分诱/惑。两道剑眉英气逼人,鼻梁上戴着金丝眼镜把这英气压了压,倒显露出额外的文人气质。眼镜后的双眼沉浸如墨,漠然无神,却越显出几分禁欲。稍长的头发在脑后扎了一个马尾,露出光洁的额头。便见眉宇间一道血红,勾魂摄魄,当真如画中走出的人一样。

    他是那么的禁欲,却又充满了诱/惑。明明坐在那里,却又似乎离人千里之外。

    人人都想得到他,无论男女。

    人人都不敢靠近他,无论男女。

    就在这时。

    台球室门被猛得推开。显然进来的人,心情颇为暴躁。

    猛然进入空调环境的林光,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战。满身的暑气消去,心底终于舒服点了。

    这里是林光经常来的地方,偶尔也会在这遇见某些土豪,甚至有几笔“生意”就是在这谈成的。

    林光微微喘了口气。到吧台坐下,要了杯马蒂尼。他纯粹就是想来放松一下,最近的事情实在是让他有点焦头烂额。

    他刚准备拿起酒杯,却转头的刹那,看见坐在前面沙发上的默若霄。

    然后他就愣住了。

    他还真没有见过如此出色的人物。

    他站起身来,却又徒然的坐下。

    刚看清那男人的眼神,林光便就清楚,这人绝对不是自己能碰的。

    那眼神太过漠然,简直漠然到有些让人毛骨悚然。

    然而这时的默若霄却站了起来,径直的走向林光这边。

    林光什么都还没反应过来。眼前只有那勾魂摄魄的一抹血红。

    却听见耳间那犹如小提琴般瑰丽的声音。

    “你的机缘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