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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九章:BOSS的幸福生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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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什么,你说那可恶的小贼名为绝sè?”远程魔法通讯的另一端,海伦娜笑得很邪恶:“大言不惭的名字,和她的作风一样可恶,嘿嘿,等着瞧吧!”

    林德眼睁睁的看着,海伦娜从储物戒指中,拿出一个人偶,与绝sè水做的分身有几分类似。\海伦娜拿出符纸来,刷刷写上“绝sè”两个字,然后贴在人偶的脑门上,用锥子狠狠的扎入人偶的心脏,嘴角边带着恶毒的表情:

    “扎死你,扎死你,可恶的小贼,该死的小贼,哈哈,感觉到痛苦了吧,向我求饶吧,可惜,我不会怜悯你的。”

    当然,海伦娜没有远程诅咒人死的能力,这只不过是单纯的泄愤举动。林德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海伦娜表情恶狠狠的,一下下扎着,是如此的专注,几乎是入木三分,两个人该有多大的仇恨呀,应该不会仅仅因为一套首饰的缘故吧。

    暂时发泄了心中的仇恨,海伦娜平静下来,伸了个懒腰,细细的腰肢,完美的曲线格外诱人:[ “啊!心情舒畅了,林德,绝sè的目的是要打通位面壁垒,进入传奇血城,恩,这也是你的机会,别忘记了我拜托你的事。”

    “捕捉美少女形象的奥术魔法生物。”林德盯着海伦娜,奇怪的问道:“你就对我这么有信心?传奇血城有几十万圣域级别的地狱邪魔,你认为我进去之后,有几分生还的希望?”

    海伦娜狐疑的看了林德一眼,眼珠转来转去:“你的实力,虽然比我差上一些,但凭着你的潜力和血脉,单挑一头圣域巅峰的地狱邪魔,应该没有问题吧?”

    林德目前的实力是圣域七级,身具诸天位面最强悍的血脉之一,最完美的修炼方式,在加上质量上乘的魔法装备,林德自信,除了碰到极少数超级血脉,一对一的情况下,传奇之下难逢敌手。

    “别说单挑,就是对付十个八个的,也完全没有问题。”林德握紧拳头道:“可是那是几十万呀,几十万,就是他们站着不动让我杀,也得活活累死我。”

    “又没有让你将他们全部消灭,你为何是这副表情呢?”海伦娜歪着头瞧着林德:“三大家族的后代,进入荒神古路,充当猎魔人,本来就是一项传统,也是你们的特权。哦!我明白了,你没看荒神古路的资料。”

    所谓猎魔人,猎的就是猎杀地狱邪魔。

    “是没看,但是这有关系么?”林德问道。

    “仔细看看就知道了。”海伦娜笑呵呵道:“放心吧,深入传奇血城的危险xìng等于零。”

    关于荒神古路的资料有很多,林德从魔法智能哪儿调出一本《猎魔人笔记》,其中详细的记载了荒神古路的地理环境,城市的管理方式,地狱种族的特殊风俗,尤其是xìng格特点,以及猎魔人的注意事项,如何成为一名成功猎魔人等等。

    越看下去,越是让人心惊,简直是不敢相信,但仔细想想,又非常的合乎逻辑。

    看完了《猎魔人笔记》,林德对深入传奇血城充满了信心,退一步讲,林德还有神则护身,如果情况不妙,逃走还是完全可以的。

    三天以后,科比特一行人,被一群圣域级的女子押送往旷野深处,这群来自吾妹都市的女子,个个相貌妩媚而又可爱,可见吾妹都市的居民,完全是绝sè按照自己的喜好收集的美女。

    在旷野的深处,有一旺清澈的池水,吾妹都市的女子们围在湖水变祈祷,没有多久,一座水制的祭坛,缓缓从池水中升起,绝sè水做的分身出现在祭坛的顶端,亲自主持祭祀。

    科比特的手下被一个个押上祭坛顶端,砍下了头颅,鲜血从脖腔中喷出来,染红了祭坛。科比特是倒数第二个被押上去的,在他死亡以后,祭坛顶端凝成了一片血云,巨大的闪电在天空中蜿蜒。

    一颗心脏从他的胸口跳出来,正是格萨尔王的背叛者之心,空中的闪电如同被注入催化剂一般,一声声惊雷惊天动地。背叛者之心发出了呜咽声,一滴**的鲜血溅shè到空中,似乎连空间都被腐蚀了,出现了斑驳的裂痕。

    最后一个登上祭坛的,是圣堂武士星骓,他挥舞着格萨尔王之剑,巨大的剑光将空间裂缝斩开,出现了如蜂窝般,秘密麻麻的空间通道,经管位面在修复,但这个修复的过程极为漫长,林德估计,至少也得三到五年。

    然后,耗尽力气的星骓化作一尊石像,格萨尔王之剑和背叛者之心撕开空间飞走了。

    绝sè水做的分身睁开了眼睛,眸子亮晶晶闪动,嗓音清脆道:“我可爱的妹妹们,通过这些空间通道,就是充满罪恶的传奇血城,那里有很多与你们一样可爱的妹子,等待着救赎,去吧,拯救更多的妹子吧,我的心与你们同在。”

    来自吾妹都市的圣域级女子,或三人,或五人,分成小组进入了空间通道内。

    一切尘埃落定,林德出现在池边。

    科比特死了,令人头疼的信念武士星骓化作了石像,巴拉克家族血脉至此断绝,漂浮在池水的上空,林德有一种寂寞的感觉。

    诸天位面,亿万空间,还有无数的世界,等待着自己去探索,去征服。

    就在这时,清澈的池水哗啦啦闪动,一张甜美的面孔出现在水中,对着林德调皮的眨着眼睛。

    “哎呀呀!我当是谁呢,原来是我的仆人呀,怎么了?是不是想通了,过来,开放你的心灵,膜拜在我的脚下吧,我会让你成为首席仆人。”甜美的面孔嬉笑道。

    这个家伙,长了一副可爱的面孔,可是说的话却让人气愤。

    “绝sè!”林德只说了两个字。

    “哈!原来你知道我的名字呀,我这么有名气么?这该如何是好,会让我不好意思的。”绝sè水做的面孔,颇有些得意,喋喋不休道。

    “还是省省吧。”林德没好气的说道:“那天的半神级攻击,你还能在发一次么?”

    “当然不能了,那样的攻击,需要储存一百年妹子力量。”绝sè笑呵呵道:“不过如果你想对吾妹都市心怀不轨,那我可要提醒你,大错特错了,有许多陷阱等着你呢。”

    林德冷着脸道:“我对你的恶趣味不感兴趣!”

    “但是人家对你很感兴趣呦!”绝sè的温软的嗓音腻死人不要命:“要我猜猜看,你是如何抵挡住的,一定是海伦娜给你的护身符,你的身上有她的牵挂。”

    “海伦娜,是人家见过的最最可爱,最最有才华的女孩子,我一定要让她来当我的妹妹,保护她,爱护她,呵护她,原理你这样的臭男人。”

    林德一阵恶汗,似乎接触到了真相。

    “恐怕不能如你的心愿了。”林德发出一道斗气,斩破了池水的平静,绝sè甜美的面孔碎裂了。

    没有功夫与她闲扯,完成海伦娜为委托要紧,林德跨入其中的一个空间通道内,进入了传奇血城。

    传奇血城,其实不能算是一座城市。

    走出空间通道后,林德发现自己悬浮在空中,附近漂浮着大大小小的浮空岛,有的如一座城市,上面有山有水,有的仅能立足。

    浮空岛上环境各异,有的熔岩横流,热得吓人,有的寒风呼啸,滴水成冰。

    有大能力将空气锁住,维持了重力和基本的温度,并有光芒从天幕上降下来,万物得以生长。

    林德的背后展开一对儿血sè双翼,飞向一座温暖如chūn,遍地绿sè的浮空岛。

    《猎魔人笔记》记载,荒神古路上的每一个城市,都有不同的环境,地狱邪魔可根据自身的能力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居处,他们必须在彼此的生死战斗中,领悟力量的真谛。

    奥术魔法生物,应该生活在充满奥术能量之地,不过林德现在并不急。他要做的事情是,以最快的速度,最迅捷的手段,将自己来访的消息,传遍整个传奇血城。

    大部分生物都喜欢绿sè,环境好的浮空岛,地狱邪魔的数量更多些。

    林德穿着钢铎王朝制式的魔法铠甲,手持着碧sè双刃,头盔上印着钢铎王朝的徽记,胸口上佩戴着家族的印章,虽然这里的地狱邪魔未必能够了解,但林德是外来者,是一名人类,这个一眼就能看出来。

    林德在一片森林的边缘降落,很快找到一名地狱邪魔,这是一个如兔子般的家伙,善于弹跳,牙齿锋利,不过林德轻松就将他擒住,一脚踏断了他的双腿。

    “告诉我,这里谁是岛主?住在什么地方?”

    《猎魔人笔记》中记载,所谓岛主,就是浮空岛上公认的最强者。

    兔子模样的家伙吓坏了,大板牙都在发颤。

    “是狮心王大人,居住在森林zhōng yāng的树洞内。”

    林德如仍垃圾般,将这兔子状的邪魔扔到一旁,背后的血sè双翼一展,飞向森林的zhōng yāng。

    狮心王是一头三米多高的狮魔人,有着如针刺一般的鬃毛。在狮魔人种族中,他是天才,在这座浮岛上,他是至高无上的岛主,不过与诸天位面的顶级血脉相比,就差得太多了。就像一个小混混,在黑道厮杀中混得很成功,碰到专业的特种兵,还是远远不是对手。

    在加上林德一身装备压制,三招五式,轻描淡写的将狮心王杀掉,将他变异的爪子和鬃毛割下来储存起来,然后奔向下一座浮空岛。

    其他的地狱邪魔都在看着,林德一路飞过去,唯恐避之不及,没有任何不开眼的家伙想要出手,更多的表情则是幸灾乐祸,沾沾自喜。

    地狱邪魔的xìng格特点之一:祸不殃己,高高挂起。

    猎魔人的工作,首要是收集地狱邪魔的变异器官,能在魔法师协会卖得大价钱,有一些优良的变异,甚至价值连城,如果可能的话,也可以收服几个优秀的奴仆。

    短短三天时间,林德诛杀了三十名岛主,死在他手中的地狱邪魔,已经超过一百头,有一些不开眼的家伙,高估了自身的实力,或是偷袭,或是正面挑战,结果都被林德随手杀死。

    主动袭击林德的,最多只有两个人的组合,这就是地狱邪魔的第二个xìng格特点:极端的个人英雄主义,这与他们的教育有关,地狱位面传说中的人物,在成功之后习惯抹杀同伴的功劳,夸大自己的光辉一面。

    第三个特点是急功近利,利益至上,可以随时出卖同伴,从来没有“信任”两个字,即使是最笨,最傻的地狱邪魔,也不会将自己的后背交给同伴。

    正因为这三个特点,林德才敢一个人杀入传奇血城,视几十万地狱邪魔为无物。

    其实,进入传奇血城,只需要满足一个条件,就绝对的安全,能打败最厉害那个家伙。